终于是决定要转厂了,白天我还为了去留而难过地沉默伤感,晚上利红说她确定要转厂了,妈的,我们辛苦巴巴的一个月下来加上年终奖金也只有四五百块钱的工资,何苦来!我们本就是为了赚钱来的,要图轻松快活,家,比哪里都温暖,千里迢迢背井离乡地来了,如果劳动得不到相应的丰厚的报酬的话,我们有什么更实质的收获呢?香慧也一改常态,不再犹豫不决了。这其中不只是因为我们上班的永昌电子厂不景气,还因为丽红被门卫组长那个恶心猥琐的家伙,抓住了她上班讲话的小辫子,被罚款三十块钱,这一下把她的不满全激发出来了!去他的吧!就不信我们几个人离开永昌就找不着工作!“天上九头鸟,地下湖北佬”如此声名远播的湖北人,凭这句话,就该顶天立地!
可是我还是有不舍。这一段日子,我回首看去,如许美好的故事,我牵情的这个小小的工厂里,多少缘浅的人匆忙间就擦肩而过,而对于我,这是幸运之手拉开帷幕的小舞台,我为主角的小品演绎着喜怒悲欢,可是那些我最最重要的的内心独白,偏偏没有说出口,如果离开,这一切就都不过是……回忆。
写下这段文字的时候,其实已经不是笔下的那个时间,然后按照小本子上三两个词语的提示记述一些当时觉得活泼生动的瞬间。时光的引子,不经意地抹杀了太多生活中的细枝末节,然而时过境迁以后,再看华年的那一刻,真正令人温柔和惆怅的,不正是这些不起眼的点点滴滴吗?今天动笔写了《怀念铃铛》,年轻时青涩的甜蜜和疼痛都已经淡去,但惘然却一如往昔。三年了,岁月的风霜改变了我,我已是一个可以面不改色地对待生活中许多苦难的人。我依然怀念铃铛,怀念的是那份年华的情怀,和不复归来的梦。我的少女时代有一段我以为的曲折优美的情史但是我并没有打算去描述她,因为我觉得时机和激情还远远没有酝酿成熟。太美好的东西,不敢轻易去触碰。不过写一篇随笔来悼念夭折的恋情,和那段有着轻薄苦涩的单相思,是可以的。放在车间的那个本子上,写了两篇东西了,有点希望J看见,又怕他看见。琇書蛧
下午在材料室清理以前积存下来的不良品。没有订单,上班也是闲着,这种闲,让人心虚忐忑。材料室暖和干燥又清静,几个人一起说说笑笑,一点点材料花了一整天的时间来清理计数装箱。丁玲今天不太开心,而我却不在乎什么人的心情了,谁又在乎过我的心情?我能做到的,只是给她一份不被打扰安静空间。仍然和J聊一些关于文学著作方面的话题,说到当今文坛的平淡无奇,自己心中的豪情不觉又澎湃起来了。我想买书。有两本闻名已久还不曾看过的书,中国近代的一些文学经典我都看过(注:现在看见这句话,非常羞愧,大言不惭了啊。忽然发现,哪怕是现在,我没看过的都很多很多)我的目光开始转向外国名著,我并不崇洋媚外,文明和艺术是不分国界,无论尊卑,也超越古今的。文化,永远是瑰丽的珍宝,陶冶性情的一方天地。我希望更多地了解那些伟人的见解、思想、处事态度,和这个世界的发展形态。基于这个原因,我更愿意看国内当代写实的文学作品,好更切近地了解和分析我处身其中且将继续努力耕耘图生存并且图发展图腾飞的天地。可是我不知道有哪些是值得看的书,我认识的朋友中,没有关切注视文坛和社会新动向的,我自己也是。我不断宣扬我多看书的观点,不过是刻意表明自己的不俗,也是想要暗示J,作为一个有抱负有风度的男孩子,一定要多看书,“三日不读书,便觉言语无味面目可憎……”其实我是多此一举了,他,自来便爱看书的。
总想着要分别了,于是理直气壮地向J要他的照片,他和“他的红”的合影,一则提醒自己,二则以免别人看见了误会。他说,你什么时候走我什么时候给照片给你。我笑道:这么坚持原则啊?那万一我走得仓促又静悄悄的呢?他忽然盯着我正色道:“会仓促到来不及打一声招呼么?如果你走的时候我居然不知道,那么这份交情,就什么都不用提了!要相片又做什么?”我看见他的脸因为激动而微微涨红,忽然心里难受又满足,勉强回答他:开个玩笑嘛,激动什么?当然不会不让你们知道的。他的语气也平静下来:最好是一个玩笑而已。
不告别多好,让我悄悄地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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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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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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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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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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