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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修真小说>慕欢俞珩>第十四章 五官街的夫人们
  似从一场大梦里醒来,昨夜哭的太多了,还没睁眼便觉得头痛的厉害,慕欢低低的唤了声月蔷,支撑着坐起来,挂了帐子方才发现日已高悬。

  “孩子呢?”慕欢赶紧起来洗漱问道。

  “奶娘领着回去了”,月蔷接了漱口水忙又递上绿茶给慕欢润润喉舌。

  “姑娘放心吧,今儿早汤妈妈和管事媳妇来请安时都被我打发回去了,说是您身上不好,给了牌子,放了银子,也没有大事儿,倒是今早儿伺候二爷时候他叮嘱过,别忘了提醒娘子去五官街。”

  “知道了,让外面备车。”

  王府仍在丧中,只捡了一身素净衣裙,外面罩了黛色掐牙褙子,遮上青狐裘的斗篷,接了月蔷备下的手炉。

  “娘子就这么上门?哪怕是亲妹子的乔迁之喜也不能空手去见三姑娘啊,她的脾气,说不准要怎么笑话您呢。”

  “二爷不是备好了么”,慕欢选了支累丝银凤簪。

  “真是夫妻连心,二爷一早就吩咐濮阳,选了不少东西让备在门房,待姑娘出门就用车一起驮了去,说是有不少布匹缎子,几件斗篷兽皮,文房四宝和几套瓷器,对了,还一对漆背金花镜,纨扇子一对儿。”

  月蔷是自幼就长在徐家的丫鬟,向来亲近,说话也没什么忌讳。

  慕欢正看镜子正衣不无惊奇的问:“你一副早就知道他们进京的样子?我昨儿晚才从二爷嘴里知道,你倒是消息灵通。”

  “姑娘您是操心东院的事儿分了心,这几日京中都传遍了,那些平日里街上采买的丫鬟小子们总叨咕,说是明年上任回调入京的外籍官员们都被安置在了五官街的宅子里,赶着年前就住进去呢,眉生的男人不是肖府的旧仆嘛,他们还给五官街取了个新名叫‘下里巴’街。”

  月蔷粗略识得几个字,不知道下里巴是什么意思,见慕欢脸都黑了便觉得自己说错了话,忙掩了嘴。

  “奴婢可是说错什么?”

  “行了,本来就起晚了,若是再在屋里耽搁着,怕是去了都近晌午了。”

  刚出二门还没登车,俞明鹭便唤了声‘二婶婶’追过来,后面还跟着马婆子和丫鬟青叶。

  “二婶婶你可是要去五官街?”

  “是呀,我三妹妹今日随夫君入京,乔迁之日我得去帮忙。”

  “婶子我也要去”,明鹭摇着慕欢的手求,“母亲不让我去凑热闹,说我热孝在身,可我实在无趣,想着跟着婶子去见亲总不算失礼,求婶子了。”

  慕欢看了眼马婆子,那老奴上前拜道:“大娘子实在坳不过大姑娘,想着有您带着也不会出错。”xǐυmь.℃òm

  嫂嫂也真是娇惯着孩子,体谅她深闺寡居就这么一个女儿,自然纵容些,便说:“那好吧,你只跟着我,不许乱跑被人寻了错处去。”

  五官街听名字就知道原本住着武将居多,最早住进去的是个五官中郎将,之后又有不少禁军将领都住那。

  新帝继位后将跟着七王爷起事的几个人都处置干净,流放的流放,削职的削职,贬官出京的也有几个,所以那条街的府宅都空的差不多了。

  新调回京的官员,在京中无宅邸的就都赏赐了这里的宅子,自然京中这几日讨论的都是五官街的新贵们。

  慕欢还因为月蔷一早说的下里巴人生气,可想想西川那个地方,慕欢是去过的,对于繁华的京城来说,还不是下里巴么,一群从西川、朔州、瓜州回来的官员,自然被京中的这些地头蛇笑做下里巴人。

  慕礼的宅子在五官街的最东面,要行过最最外面的三条巷,再折进去走到最里面一户。

  路过的几户人家要么陆陆续续的搬,要么一看就是刚搬进去的,正在修整门楣台阶,挂灯笼,还有推着车过来专门贩卖的商户。

  慕欢叫月蔷将车上的厚帘卷起,降下坠了青竹轴的白纱,这样即使不探头也能朦胧的看得见外面。

  “娘子,前面有马车行过,路窄堵住了,您稍坐会儿。”月蔷在车下回道。

  “二婶婶,你看那家是不是有宴请?”

  慕欢看了眼还真是,怪不得路堵上了,原来是来往马车和行人太多。

  “这些都是新入京的官员和家眷吧?”明鹭头贴近那帘子些,“二婶你看那户,笑死人了!”

  慕欢随她眼神看去,只见住在后院的一户人家,赶着去参加前院邻居的乔迁宴,夫妇二人一前一后冒着冷风赶过去,缩头缩脑的样子。

  孟九详——慕欢记得他,他生的黑面膛,铜铃大的眼睛,身体魁梧不似文官,活像个猛张飞,在西川见过的,是个详识律法又博闻强识的人,当年还只是个从七品州判。

  因办起案子来铁面无私又被称青天大老爷,肖彦松是为数不多他愿意来往的人。

  若是按照京中体面人家的规矩,即使住在前后院,也是要备了软轿各一顶抬过去,还没有一路小跑赶宴请的官员呢。

  “真俗气,还有人穿翻毛兽皮的靴子,去了人家会把地弄脏的。”

  俞明鹭嗤笑一声,“您看见那个娘子穿着新绿色寿字纹的衣裙了吗?”她掩嘴笑起来,“祖母都觉得那花色老气,上次库里剩下几匹旧料子要做鞋面儿,翻出几匹就有这个样式的,祖母都赏给马婆子了,也只有她那么老的婆子们才肯用。”

  她这般样子让慕欢想起那晚俞珩生气,想必在长留候面前也是虚荣造作、贪慕富贵。

  “可能那是她最好的一件衣裳,明鹭,先生没有教导过你,妇容不必颜色美丽,重在身不辱垢。”

  又是这些无趣的女诫,明鹭撇了撇嘴,“听说这些调回京的官员都迁了高位呢,有的都做到三品,我看他们的家眷也不怎么样,都是又老又丑的,还畏畏缩缩的小家子气。”

  她手上是毛色极佳的白貂绒手捂子,挑着嘴角一脸得意说:“我若是做了王公侯爵府里的高官娘子,一准儿比她们要做得好,穿上最时兴的衣裙,画上最时兴的妆面,谈吐风雅,又怎么会不高贵的风中跑来跑去,难不成就她有一双脚会跑会走。”

  “那你先得去边关上、荒垦地上守个十载二十载。”

  慕欢脸色不悦,冷声道,“你笑话的就是新任的大理寺少卿,四品官呢,你只看到她夫人衣着过时、容貌沧桑,却没见过她夫人持家有道,在西川那样的地方素衣粗食仍不分心,换作你,你能吗?”

  “熬了十几载,一腔赤诚将夫君从七品小官扶持到京中四品,矢志不渝,这般坚韧高洁,岂是京中那些日夜战战兢兢,恐被夫君休弃厌烦,终日只知迎合谄媚,与姬妾丫头争风吃醋的女眷们能比得了的。”

  明鹭被呵斥的不敢说话,直到马车到了肖府她都只撅着嘴,心里却暗暗地骂“小官家的女儿,就知道替那些下里巴人的娘子说话。”

  肖府——明鹭口中满是歆慕的三品大员的府邸,只是她方才还不知道,这个御史中丞的娘子就是她们要探望的徐慕礼。

  慕欢下车时,徐慕礼已经站在府门前候着了,穿着一身有些年月的皮大氅,挽着发髻,只簪了一朵紫色的绢花,腕子上的对镯还是出嫁时的嫁妆。

  她清颧消瘦许多,再不是那个十一二岁在明州府痛骂小妾彭氏的徐家小娘子,慕欢一时间眼眶泛酸,恨不得扑进她怀里大哭一场,聊表多年分离的酸楚。

  慕礼眼睛还是那么亮,母亲曾说,她那厉害都在眼睛里,一副什么魑魅魍魉都不怕的神采,她也瘦了,倒越发有几分父亲的模样。

  她们到底长大了,经多了分离,见多了喜怒哀乐,什么都能平静的面对。

  “二姐夫备了这么多东西啊,看来是知道我们赶路紧促,一时间备不齐家当。”

  慕礼说话还是脆生生的,看着家仆一箱箱的往里搬东西。

  “这是我侄女明鹭”,慕欢总算忍住了眼泪。

  “果然是王府里的千金”,慕礼书信中知道这个孩子,没想到都这么大了,也是,她与慕欢距上次分别也有五六载了。

  “我也有个女儿,若是你不嫌弃,就去见见她,只是她还小。”

  徐慕礼吩咐身边的丫鬟,“带她去见姑娘,多预备些糕点吃食,家中虽繁乱也别怠慢。”

  两姐妹拉着手转身往大门进,隔着门槛,慕欢一眼望去,肖彦松就站在院中,冬阳西风,负手而立。

  他还是那么清瘦的身量,脱了官服一身粗布青衫,气质卓然,脸上也没有笑意,却双眸祥和的回望着她。

  慕欢想起许多年前慕礼给她写过的一封书信,上面说,那日他们在西川重逢,在田间瓦舍,阡陌纵横中相遇,只是一眼,便觉这个男子粗布芒鞋也难掩风采和他的满腹诗才。

  从他的目光里慕欢像是听到了千言万语,历尽岁月游弋。

  一瞬,慕欢似又回到过去,过往恩怨年少荒唐都历历在目。

  往事如烟,往时女儿待字闺中男儿萧郎未娶,竟都是嫁娶之事,她记得那时大姐姐刚出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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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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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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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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