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是丁凡给刺伤的,伤口血糊糊的,他一条棉裤渗得满是血迹。
丁凡也是搏斗的好手,但这么看着还是有些不安,连忙口气强硬地辩解了起来:“你反应太慢了,我没想扎你的……”
姜子民心里想着怎么上药,丝毫没在意他说什么,依旧一副冷酷无情的面孔。
枪刺挑开了一小块棉裤,他顺手捡起了几根树枝子,点上了火,看了看丁凡手里的刀子:“拿来。”
火苗慢慢变得旺了起来,他拿着匕首玩了个花样,放在眼前看了看,不由地评价了起来:“好刀,钢质不赖,在山里很多时候能用上,你……”
他不说话了,把匕首放在火苗上烤着。他找的木头都是上好的,不一会就火光熊熊了,照得四周一片明亮。
很快,刀刃烤得通红。丁凡有些胆怯了:“你,你,咱俩较量过来,你输了我不会说的,省得你抬不起头来。”
丁凡专心地举起匕首来,满眼欣赏地看着它,慢慢地对准了伤口那,一下子,发出了刺刺拉拉的声音。空气里弥漫着烧焦的味。
这种味道要是平时闻着,可能会觉得恶心,在这一刻却有种英雄豪迈的气息,看到丁凡瞪大了眼睛。
不过他也看清了,这是用土办法消毒,给伤口消毒,也给匕首消毒,省得感染了。
姜子民根本不在乎他是什么表情,抓起消炎粉使劲摁了下,撕掉了衣服里子,利索地缠好,跺了跺脚,似乎什么都不影响。
他把刀放下,把几粒药丸甩给丁凡,淡淡道:“想吃就吃了,得了破伤风老子不负责,你自己看着办。”
丁凡有些看傻了,这家伙看似呆板、木讷,说话也不客气,倒还挺贴心的。
但他怎么能接受姜子民的这些东西,不由地脱口而出说:“算了……你这个没毒吧。”
姜子民好一会没说话,然后没好气地说:“男人的胸怀就得和大山一样宽广,蝇营狗苟的事,我——不会。”
丁凡掏出了几根烟,看了眼烟盒,假装宽容大气地说:“不打不相识,不管谁输了,先歇会,一会再说。一条烟赶上你一个月工资了都。”
姜子民接了过来,一脸平淡的表情,把过滤嘴拽掉,含在了嘴里,大口地抽了起来。
似乎根本不在乎这是什么尊贵的烟,倒是说了句:“歇会,咱们继续。”
丁凡拿着烟,打火机都打着了,却在呆呆的看着眼前这个家伙,丁凡这人性格太怪了,一会蛮横一会什么都不在乎,他到底什么想到,根本看不清楚。
但有一点很清楚,这家伙根本不服输,再危险的事都会去冒险。
有时候根本不分是谁,就连自己这种性格的人,都不会看着落井下石。
还有,他太熟悉大山和这些动物了,举枪挑了“大耳朵”时似乎是在教训不听话的孩子,是在没办法了才出手。
一旦出手了,变得果断无比,什么危险都不惧怕。
他抽上了烟,正想着是上山还是回街里,忽然听到东边山坡上沈久远召唤他们了:
“唉,没人挂了吧,要是死了一个,我不得给烧纸的,我不喜欢怂包,死了的也不喜欢,走,宋歌等着给你们颁奖呢,男人不能辜负美女的芳心,林晓菲就喜欢打胜仗的男人,所以我一直是她最喜欢的人。”
沈久远的动静越来越近,都快到跟前了,姜子民把匕首扔了过去,丁凡犹豫了下,因为刀刃还烫得吓人,费了很大的劲,才抓住把。
他想起了姜子民肆意地喝着野猪血的爽快,伸出了手去,在火苗上烤着,一直烤得刀身通红。
沈久远走了过来,边走边发出了豪放的声音:“我寻思有人躺地上求饶呢,连胳膊腿都没断啊,要是知道这样,我等会再来,难得一场好戏,
比看马戏团的那玩意刺-激多了,要不我再上去,你俩再比划比划,谁输了我打断了他的腿,丁总,山里就这规矩,有意见你也别说了。”
这番话,听得丁凡差点气冒烟了,沈久远怎么这么不讲理,自己今天才来,人生地不熟,在这地方和姜子民比试,不用比试自然输了三分。琇書蛧
想归想,他可是不能在这个老家伙跟前掉分,举起了通红的匕首,冲着老沈做了冷酷无情的表情,满脸凶狠地说:“本人不太熟悉你们这的规矩,要是知道野猪随便杀,那群根本剩不下,这种事还轮不到姓姜的。”
沈久远认真地打量着他身上的伤,显然是豁出去干了一场,再想想他这才是第一天到山里来,不由地竖起了大拇指:“丁总,初来乍到,功夫没得说,要是熟悉了,姜子民不是你的对手。”
夸了这家伙一番,举着手电筒,指了指西南方向的树林,说了声:“走,绕个道,我看了,竟然有人安了套子,我给收了,安全些,别在碰到了什么大物,闹得不着消停。”
顺着他手里的亮光,丁凡走在了前面,掏出手机想给贾仁鹏打个电话,好好责问责问这家伙,这时候得过来给自己帮帮忙,一点动静都没有呢。
要是真拿自己当朋友,这么做可不地道了。
当他发现手机丝毫没有信号时,又放弃了。
这功夫,沈久远和姜子民走在后面,老沈第一回见他和人较量,明知道他占了上风,不过也只是看着罢了。
毕竟很多小动作上,他在远处是看不清楚的。
他嘿嘿笑着骂道:“小子,遇到茬子了吧,刘星赫请丁总还有别的意思,因为他不光有钱,身手也不错,看着你那怂样,我都差点忍不住了,不过……”
姜子民听出来了,就是自己吃了大亏,老东西也不会伸手相助的,他毕竟是林都的保安队副队长,拿着人家的好处呢。
想到了这,姜子民冲着地上吐了口吐沫,满是不屑地说:“少贫嘴,山里人打架,怎么约的怎么来,要是叫人打死了,你也别动手,否则做鬼我也看不起你。”
在他看来,这是男人之间的对决,要是孬种就别迎战。
他说清了意思,没想到老沈同样往地上使劲的吐了口吐沫,毫不客气地说:
“我呸,要不是金雕两口子帮忙,没准你都残了,告诉你,就这样你也输了三分。不过,你还有机会……”
说着,他往前看了看。
夜晚的林子里,没有暴雪也是雪花飘飘,风吹草动,一棵棵大树千奇百怪地矗立在那里,动静结合,静谧而神秘。
不用老沈说清楚,姜子民顿时机灵了下,侧耳听了听,似乎听到了一种什么动静,他悄声问:“你来的时候,看过了?没有大物?”
他俩说的大物是伤害力极强的大型动物,也就是豺狼虎豹棕熊之类的,这里没有狮子,其他的大家伙很少看到过,暂且只有这些容易要了人命的。
他自然想起了祠堂里的那个独眼狼,要是再遇到了这家伙,只要不是狼群,自己和老沈根本不担心。
何况还有个身手不凡的丁凡呢。
沈久远先四周看看,发现刮的是西北风,东南方的动静和味道很难传过来,再想想自己走来的情况,忽然板着脸说:“狼我看着了,大个头的,不是独眼龙,站在雪堆上扫了我几眼,隔着几十米,可能听到你们的动静了,对视了会,它藏起来了。有没有同伴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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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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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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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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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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