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天天能吃到姐夫做的饭菜该多好啊!”
毛灵瑶的小妹灵玉吃着饭菜,一脸天真无邪的说道。
这年头的人其实是很容易满足的,能吃饱,就知足了,要是能吃顿顿吃好,在很多人看来那就是神仙一般的日子啊!
所以小孩第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饭菜,不由的说了出来,能每天吃到李华做的饭菜,那就是小灵玉能想象的最好的日子了。
“唉,怎么能这么说呢,你姐夫也有事情,那能天天来咱家给你做饭!”
“小李,小孩子不懂事,别太放在心上啊!”
毛母一脸歉意的对李华说道,在她看来,自己一家人能吃到姑爷亲手做的这么晚一大桌子菜,就已经是很大的福气了。
毕竟这个时代大多数人家过年都未必能有他们吃的这么丰盛啊。
所以做人要知足,再要求人家姑爷,就有些得寸进尺了。
让她没有想到的是,李华非但没生气,反而是一脸笑眯眯的揉了揉灵玉的小脑袋,答应了下来。
“行,姐夫要有有空的话,就经常来给大家做饭吃!”
一听这话,毛母第一个站了出来反对:
“小李啊,小孩子说的话当不得真,而且你们年轻人也有自己的日子要过,哪能老来我家做饭啊!”
紧接着毛母又转身对几个孩子训斥到:
“你们要懂事,也要体谅你们姐夫的难处,知道吗,不能光着想着自己!”
而听到这话,小灵玉似乎也是意识到了自己好像说错话了。
对着李华道歉:
"姐夫,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看见小丫头一脸真挚的眼神,李华则是直接开口道:
“妈,你可能误会了。我住的院子里有些住户的德行你也看到了。”
“我要在那个院子做好吃的话,说不定哪天就被他们给举报了!”
"“我把东西带过来做也方便!”
“和瑶瑶结婚后,我们也就是一家人了,您就别和我见外了!”
听李华这样说道!
毛母也想起来了之前那个大院的人来自己的面前造谣李华是天阉的事,害的她毛家差点错过一个这么好的女婿。
而这种不要脸的人,说不准还真能做出那种闻着味道就去举报的事!
“那好吧,那以后有时间就来这里把!”
"听灵瑶说过,你父母走的早,那以后这里也是你的家!"
“不过以后来的时候,就别买那么多肉了,多破费啊!”
毛母这才答应了下来!
然后毛母又问出了一个问题:
“小李你是不是有什么心事?看你一直心不在焉的样子!”
刚吃饭的时候她就发现了,大家都醉心于美食之上,但李华确实没有吃多少,她还给姑爷夹了好几次菜呢。
然而没一会她就发现李华似乎又陷入了思考之中.
“要是有什么事就说出来,大家一起想办法!人多力量大嘛!”
“是不是你们院子里,那几个坏东西欺负你了,要是的话,咱这就找街道去。”
毛母一脸的义愤填膺,她平时是一个很温柔知性的人,但若要是有人欺负到自己家人头山,那也是护犊子的!
“妈,我想您误会了,就我们院子里那些人,还不值得我困扰!”
“我想的是咱家的成分问题,这两年的形式有些不好了。”
“我怕会出事啊!”
一听到这话,毛母也是一愣,然后颓然的坐了下来,长叹一口气:
“这我也知道,可是咱不过是一个普通老百姓,又能有什么办法呢?”
“我也听到了一些传言,可是这种东西,我们也改变不了什么!走一步看一步吧”
“小李啊,我们家成分不好,现在和灵瑶也还没结婚呢,你要是害怕会连累你,现在后悔的话,也海来的及!我们家不会怪你的!”
毛母眼神中闪过落寞,自从丈夫去世后,她也到处找工作,但是没人敢要。
自家的情况她知道,要是李华选择明哲保身的话,那也是能够理解。
毛灵瑶听到这里也是不由自主的看向了李华。
说实话她心里有些忐忑。
在情窦初开的年纪,遇到了这么一个人,虽然相处的时间还不长吗,但留在心中的痕迹却是已经很深了。
甚至夜深人静时候,常常会梦到,自己身着红色嫁衣,美美的出嫁,而梦中的新郎和眼前的年轻男人长着一张同样的脸!
若李华因为家庭成分的问题,而选择了悔婚,她不会怪他,但总会十分的心痛伤心!m.xiumb.com
“想啥呢,我是那种人吗?”
“我想的是,怎么能给咱家弄一道保护符,就是以后发生什么事了,咱一家人也能安然无恙!”
李华这般解释,才是他的真实想法。
“对了,妈,灵瑶你们听过一首叫做社会主义好的红歌吗?”
突然李华发问。
而听到这话,毛母和毛灵瑶都不由的露出了困惑的神色。
“没有啊,没听说过这首歌啊!”
“我也没有听说过,这是今年新出的歌吗?”
在这个年代,唱红歌是很流行的,不是像后世那样靠媒体传播。
但是仅仅靠口口相传的方式,一首歌也是很快就能传遍大江南北的,是人民的精神食粮,上至高级干部汇演,下道穷山勾沟沟的黄土地,都能听到红歌的传唱、
尤其是这里还是京城,所以理论上应该不会有什么特别流行的红歌传唱而京城百姓没听过的。
除非这首歌才创新出来不久!
而看到岳母和准媳妇的反应,李华心中暗道这就对了,彻底的确认了心中的想法。
“哈哈,开个玩笑,其实这是我写的一首歌,名字正叫做《社会主义好!》。”
“妈,你这有笔和纸吗,我把这首歌写出来你们看一下。”
不错,李华想到的护身符正是红歌。
到这个世界后他发现,这个影视剧世界并不完全和他以前所在世界历史中的世界完全吻合。
比如曾经在五十年代被创造出来的一首火遍大江南北的红歌《社会主义好》
在他继承的原主记忆中就完全没有印象!
在李华的记忆中,这首红歌已经发布就在当时的时代引起了巨大的反响。
而现在既然这首歌曲还没有被创造出来,那么他正好可以将这首歌写出来交上去。
随着这首歌的出名,传唱,歌曲的创作者自然是相当于有了一层保护符,即使是大风刮起来后,也不是一般人敢动的。
“小李,你还会写歌啊!”
毛母满脸的诧异,毛灵瑶也凑了过来。
他们现在算是发现了,这个男人身上神奇的地方实在是太多了,总能给人意料之外的惊喜。
这时代知识分子可是稀缺资源,她们本来以为李华就是一个厨子,能认识几个字就不错了,没想到竟然还会写红歌!
现在大多数厨子,那都是大老粗一个啊,比如傻柱,虽然厨艺好,但大字却是不认识几个。
“哈哈还行,有感而发而已,我也就勉强认识几个字,当然和真正有学问的人是没有办法比的。”
李华谦虚说道,虽然这话听在别人耳中多少有些凡尔赛的嫌疑。
“我写出来你们评鉴一下哈,你们是诗书传家,有纰漏的地方还要你们帮忙完善呢!”
其实在穿越之前李华是五星级酒店的厨师长,按理来说不应该很懂红歌的。
但在那之前,他在军队服役过,而且平时没事的时候还喜欢前往教敬老院,和一些老人闲聊。
所以脑海中装的红歌真不少。
但李华的打算是,只拿出一首作为自家的保护符就行了,这年头,太过冒头的话,有时候也不是什么好事。
这也是他作为一个穿越者,为什么在这个时代,没有一来就搞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推动历史进程的原因。
不是不想,而是不能,一个人是无法对抗整个时代的,就算有什么想法,那也只能等大风过后,改开以后,政策放宽了才行。
若是试图在这个时代冒头,一个人对抗整个时代,那必定会被时代洪流碾压的粉身碎骨!
生活不是爽文,世界不会围着你转!
“这真是你写的啊!”
“这也是太厉害了!”
“李华你以前有写过歌吗?这也太厉害了!”
“什么,第一次写歌,你真是个天才!”
毛母和毛家姐弟看到李华写出来哦的歌词后,那是震惊的嘴巴都合不拢了。
尤其是毛灵瑶,看向李华眼中的星星那简直都要溢出来了。
当然毛母还是比较理性的,短暂的震惊过后,她很快就意识到了一个新的问题。
“小李,这个光有词开不行啊,歌曲还要有曲啊!”
“这首歌怎么唱啊!”
而李华既然能拿出这首歌,那就是已经做好了完全的准备!
“等下我唱给你们听,你们听听怎么样!”
李华微笑着清了清嗓子,就直接开口唱红歌了。
“社会主义好!”
“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地位高,”
“反d派被打倒,帝g主义夹着尾巴逃了。”
“全国人民大团结,掀起了社会主义建设高潮”
“建设高潮!”
·······
“怎么样,这首歌还不错吧!”
“我的意思是是让灵虎将歌词和唱法都记下来,然后在将歌曲交上去。”
“这样,咱家就相当于有了有了保护符了,谁还敢再说咱家成分不好!”
李华这般说道,不错,他是这样想的,将这首歌以小舅子的名义发表。
只要发表了,能写出这么正能量主旋律的歌曲的作曲家,谁敢质疑其爱国之心?
到时候就是大风刮了起来,岳母一家人也无人敢动!
而他自己本来就身世清白,三代贫农,工人阶层,成分那是好的不能再好了!
自然也就不需要这份荣誉了!
然而他没有想到的是,岳母有一家听到这个建议,却是连连摇头。
“小李这歌是你写的,我们一分力没出,怎么能占取你劳动成果呢!”
“对啊,姐夫,这个歌曲我可不能要!这是你的东西,就是有以后出名了,那也应该是你的荣誉!”
“我看,这作词人还是以小李的名义上交吧,你是我们毛家的姑爷,到时候我们家也能沾沾光!”
李华听到岳母一家人的说法,却是不由的摇了摇头!
别人不知道,他却是知道的,大风起的时候,凭借姑爷是爱国作词家这个身份可不一定能护住岳母一家周全啊。
必须让他们自身也有这个荣誉才行啊!
“妈,你们也别争了,我看这样吧,作词人就就将我和灵虎的名字一起写上去吧!”
“大家一起共享这份荣誉!”
“歌词我就留在这里了,我在给你们演示几遍唱法!这几天你们可一定要彻底学会这首歌!”
“也要注意,歌词千万别让别人听了去!”
李华是有心将写歌的荣誉给岳母一家,但那也要首先他们对这首歌特别熟悉啊!
要不到时候上报的时候被发现,作词的人自己的都没记住歌词,不会唱这首歌,事情可就真的大条了!
“那行吧,我毛家也是真是命好,竟然能遇到你还这么一个姑爷!”
“你们都听到了吗,这首歌这几天都给我学会了,尤其是你灵虎!”
“以后你们要知道,你们姐夫的话就,就和我的话一样,也是咱家的家长,必须要听知道吗!”
毛母见李华坚持,也就没有再推辞。同时心中涌现出了无限的感动。
她甚至想让半年前已经过世的丈夫能够看看。
她给女儿找了哥好丈夫,毛家招了个好女婿啊,这个家不会跨的。
当初毛父弥留之际,最放心不下的就是这个家,他担心的正是他一旦离开,这个家怕是要撑不下去了······
而只要这首红歌以毛家子嗣得名义上报,到时候,他们家借着红歌的光,怕是不只是找工作不会在处处碰壁。
甚至还会有很多单位抢着要!
“妈,灵瑶,时间不早了,那我就先走了,灵虎一定要以最快得速度将歌记下来,过两天我带你一起去办理上报手续!”
告别了岳母家,红歌得计划提出来,心中一块大石头也是放下了大半。
然而,李华刚一回到四合院,秦淮茹就怒气冲冲的上门来了,看那架势,很明显是来兴师问罪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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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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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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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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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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