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林深处,有残垣断壁,似乎以前此地还是一个佛寺,名曰兰若。
虽是密林深处,但依旧是有曲径通幽,可供车马之行。
因为,这残垣断壁中,有马匹数十正在吃豆料。
马背上挂有弓,有箭,更有刀枪。
离马不远处有火,火上有锅,锅里有肉,旁边有用刀插着肉撕咬的汉子。
一边撕咬,一边传着手中羊皮袋子,时不时灌一口其中的酒。
这些汉子都有一个特点,高大壮硕,满头满脸乱糟糟的须发,让他们看上去粗豪彪悍。
问话的,是脸上有着一道刀疤的人。
他正用刀插着肉,那肉炖的不够烂呼,但刀疤好像就喜欢这种,吃起来有嚼劲。
一边嚼一边问,说话时有点含糊,但是他说话时,城里来报信的那人腿有些发软。
这是北方的马贼,杀人不眨眼的那种,他之所以成为报信的,就是因为眼前的这些人在自己面前,将另一個人一刀一刀的剁成碎块。
然后,他才被吓得答应当这些马贼的奸细。
“确实走了,全家都走光了!”
面对刀疤马贼的询问,报信人颤抖着回答。
在火堆旁,一头花白发有点显老的人,轻轻往火堆里搭了几根柴,然后才说道:“老大,用得着这么慎重吗?”
刀疤脸没抬头,猛的撕咬下一口肉后,声音有些含糊的说道:
“入城打探时,我发现……懂马事骑兵的,怕是全城人,就只有那么一家了吧!
那日进城卖马,整个县城大半天就没一个人意识到那匹马其实伤的并不重,修修蹄安上马掌便是一匹好马。
都在可惜这么好的一匹北方马坏了蹄子就只能杀了吃肉,而我要的价又高,杀了吃肉回不了本。
所以那匹马一直就没能卖出去。
我本来以为整个县城没有一个是懂马的,不懂马也就不懂得骑兵的恐怖。
到时候,我们三十余人骑快马在突然间冲击一个县城,应当是手拿把掐,而且伤亡不大。
但没想到,终究还是有能人的。
在明知道马蹄裂开,卖的价格杀马吃肉其实赚不回本,那老汉依旧不假思索的把马给拿下。
很显然,他知道那马蹄子裂的程度对马并没有危害,修修蹄子就好。
果然,后来我留下的人亲眼看到他去了铁匠铺,定做了马蹄铁。
这已经很明显了,他就是个懂马的!
再后来,我又打探了一下,一打听就吓了一跳。
那家子人都不简单啊!
以前那家人有个年轻的,二十郎当岁,曾是县衙民壮的都头,本事大的很。
据说斩妖杀鬼都不在话下,而且还懂马事,这家子人绝对是懂兵事的。
老子正琢磨着,这家子人懂骑兵,而且是个知兵事,这样的人对咱们拿下整个县城,绝对是个绊脚的门槛。
昨晚老子还想着,找个什么法子在攻打现场前想法子除掉这一家子人。
免得跟衙门兵马对上时出乱子。
却没想到,这家子居然又远行去玩……”
刀疤脸正在琢磨,是不是太巧了些?
但是,那个头发有些花白显老相的马贼却没想那么多:“就算这家子没有远行,面对咱们几十骑兵,也掀不出什么风浪来。
老大,时机已到,是不是可以发兵了!
早点拿下县城,我对县城里那些有钱人早就垂涎三尺了!”
刀疤脸马贼眼中神情似乎突然有了些阴森:“老二,你好像很急呀!
往日不这样,今天是怎么回事?”
他们兄弟三十余人,办事砸窑之前,老二有何曾有过如此猴急的时候。
作为山贼土匪强盗,聚义时规矩都要记熟,当然最后能在刀光剑影为非作歹中活下来的,最重要的是有一副好眼力。
刀疤脸马贼在这一点上,还是非常自信的。
所以,他看到了老二的反常!
老二捋了捋自己花白的头发,理直气壮的说:“咱们拿人钱财,替人办事儿,赶紧把这事办完,把尾数给收上好回北方。
南方闷热,不爽利!
况且南方湿气重,咱们的马和人,都受不了!
都耗了多少茶砖给马调理肠胃了!”
这话说到其余弟兄心里了,他们武艺在身,身体强健尚且有些水土不服。
但是马不行啊!
如果没有北方带来的土,跟茶叶一起煮出来的水给马喝上,怕是这马早有一半就拉稀拉死了。
所以,在这年月,北人非必要不南下!
所以老二的话,基本上说到其余马贼的心坎里去了,也让老大稍稍放下了疑心。
“大家都觉得,是时候了?”
刀疤脸马贼看向自己所有的手下,每一个人虽然心里赞同老二的想法,但是没有一个人点头。
他们是马贼,不投票,只看权威!
而他们这伙马贼的权威就是刀疤脸马贼头子,无论别人的意见是好是坏,最后只能刀疤脸马贼头子做决定。
刀疤脸看到众人反应才满意的点了点头:“既如此,那就打吧!
但是,骑兵攻城,自古以来就不是强项,就如那老鹰抓螳螂一样,不太好下手!
所以,我们要做的,是突然发起攻击,然后一击毙命!
不能拖泥带水,你等可明白?”
30多马贼肃穆站起,齐齐应了一声:“是!”
这一举一动,颇有了些许军中的章法,由此可见,这些马贼不简单。
刀疤脸马贼头子心里暗叹一声,其实,他的想法是再等等,等那家子人走得远一些再说,他担心对方杀个回马枪。
虽然说,那一家人就算武艺高强,但一条烂船又能打几根铁钉?
他们三十多马贼,外袍里面罩有皮甲,皮甲那里又有厚衣,普通县城衙役的箭矢很难穿透,又不是军中的制式弓箭,就算穿透了皮甲,注意点的话应该对人身并没有太大的伤害。
就算那一家子人武艺高强,面对他们三十余披甲骑兵,也会饮恨西北。
但是,对方在死之前肯定会拉上几个马仔垫背,这是刀疤脸预估出来的。
刀疤脸像虎。
老虎这种生物,如果饿极了会对熊下手,哪怕看熊的体型比老虎也差不到哪去,但是在森林当中通常有老虎吃熊,而少有熊吃老虎。
不过,一般情况下,老虎选中的猎物不会是太大太难搞,甚至连比较难缠的野猪都不去弄。
就算是要狩猎野猪,也去找些比较小的,容易搞定的。
因为老虎知道,独自游荡于密林之中,能够避免受伤,就尽量避免受伤。
密林之中到处都有危险。
就算没有危险,受伤了就很影响狩猎。
马贼也是!
马贼独立于社会之外,如老虎独立于群兽之外。
马贼处处皆敌人,老虎亦然。
马贼的任何一丝力量的损失,带给他们的影响都是巨大的,所以每一次劫掠,刀疤脸都尽量选好了最好的时机下手。
这一次,他们选好的下手目标是一个县城,虽然这是一个小县,所有衙役加起来不超过百人,其中民壮兵丁不超过六十。
而且,这些民壮值班是要分班的,也就是说他们如果冲进城的话,马上需要面对的仅仅是民壮总数的一半。
也就是二三十人,这二三十人还得分城门口,粮库,监牢,以及一些重地。
而他们首先需要解决的,是城门口的十人众。
所以,只要他们以最快的速度冲进城里,就能解决到这守城门的十人。
只要进了城,以城里县衙的那些酒囊饭袋,谁能打得住他们这三十余披甲骑兵,虽然披的是皮甲。
但是,骑兵进入城中巷战,要的是冲击力和速战速决。
最怕的是有高手迟滞了他们的进攻速度和冲击力,如果有经验的话并不难。
所以,在接到这活之后,收了一半定金,他们就开始打探消息,特意用一匹蹄子裂开的北方马,试试城里有没有懂马的。
如果有,那就打探清楚底细,因为既然懂马,一般都会懂兵事,顺便还查看一下这种人在城里是什么地位。
却没想到,一试,就试出了一条大鱼!
本来还决定了,动手前先把这条大鱼给暗算了,没想到对方居然先溜了。
他是个疑心重的,本来心想还得再打探打探,但是老二一番话,直接挑起来众马贼心里的急切。
那就打吧!
大不了被圈套了,自己注意一些,警惕些,尽量别让众马贼损失太多。
到时,不管老二今天是不是有什么别的想法,到时候自己可以凭此事来压压他的苗头。
至于损失的熟手马贼,虽然难凑一些,但北边,边军落草的不在少数,到时候再去招揽一些也就是了。
郭北县,城外。
天黑关城门已是铁律。
但是在天黑前,有一段时间,是昏暗的昏黄的,采光甚至比天黑了还要差。
看任何东西都似乎有些模糊,在这个时候,守城那几名民壮兵丁早已松懈,准备天黑就落闸交班。
此时正嘻嘻哈哈的说着,交班后他们去哪里勾当,青楼瓦舍这种花大钱的他们不太爱去,但是总有那小巷子里半掩门的存在,颇受他们的钟爱。
也有人喜欢,交了班之后拿着闪碎不多的铜钱去摇骰子,图的就是一个潇洒。
却没料到,城外,有人借着昏黄天色,正缓缓行来,没有半点遮掩。
到了一定距离了,那几十匹马才开始加快脚步,百公里提速两把干草,重重的马蹄声刚传到门洞,守门的民壮兵丁探头往外看去,却见了几十匹马扑面冲击而来。
没打过架,突然被人打是什么反应?
一脸懵!
没被人攻过现成的守城士兵,而且还不是正规士兵,只是从民间征调的民壮兵丁而已,他们面对这种突发的情况,脑子里可能还没有反应过来,因为他们下意识就不会认为有人敢争的攻击县城。
甚至还有人认为,这些骑兵,不知道是从哪来的官兵。
但他们中总有明白人,很快反应过来:“骑兵冲击,有人要攻城,敲鼓鸣锣关城门!”
但这个时候,想要关城门时已经晚了,刀疤脸一马当先,他的那匹全身乌黑仅有四只蹄子雪白的高头大马,撞在了正被民壮兵丁拼命往回推,还留下一条能过人那么大门缝的城门上。
将近2000斤的马冲击的力量,在半人立的马蹄上充分得到了体现,马蹄上的马蹄铁狠狠的跟城门撞在一起,发出一声震天响。
关门的民壮绝望地吐血倒地,城门关不上,上面的闸就落不下来,况且,现在也没有人上去弄那个千斤城门闸的绞盘架。
马贼的手段几乎没有仁慈的,他们见到的任何民壮兵丁,或者说他们所见到任何手拿兵器的人,都会冲过去用枪给挑死。
几乎每个人都是一枪一箭的事儿,快的很!
他们的杀戮如行云流水一般,从洞开的城门口一直往里杀,他们杀的人已经不止是手拿兵器的,而是在大街上见到活人男人都杀了。
然后直冲衙门而去!
他们是人,不是妖,更不是魑魅魍魉等鬼物,所以他们并不惧怕县衙的朝廷龙气,他们所接到的委托就是干掉现任的县太爷。
干掉城中的衙役以及他们的都头和捕头。
对方的委托,只有这些。
但是,刀疤脸的心很大。
既然干掉了县太爷,民壮都头与捕头,还有尽可能多杀衙役。m.xiumb.com
那么,城中的富户有钱人,当然也不能放过,要不然就白来一趟了。
刀疤脸既然在行动之前,就已经踩好点了,那么既然进了城,要做的就是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首先就冲着衙门去了!
他到衙门的时候,县衙里正乱糟糟的,县太爷刚被人拼命的从自己后面的宅院给叫起来。
但是这个时候,衙门口已经被马踏开了。
田文亮惊恐的看见,那马踏衙门公堂的刀疤脸贼人,远远的看见自己竟已经拉弓搭箭。
田文亮很惊恐。
有的人惊恐到了极致会瘫软在地,就算不瘫软在地也是腿软或者脑子一片空白。
但有的人如果害怕到了极点,相反就会有破釜沉舟的勇气。
说实话,田文亮这两者都没有,他仅仅是在弓弦响时,猛地拉开自己身边的门板,挡在了自己身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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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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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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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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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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