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陈云王三>第136章 来抢酒喝的大胡子是燕赤侠
  【二百八十年道行伯劳鸟妖丹:此妖善挑拨人心,故妖丹中有其余毒,甚难去除。

  需用药物按君臣配伍,以大鼎熬煮炖烧,火候如下……

  须得步步不差的按照步骤去熬煮炖烧,方能去除其妖毒。

  所有炼制步骤走一遍后,若无闪失,最多可得丹药四枚。

  食之,每枚丹药可得四十年修为。

  或大概率有机会得到幻象之能,感应人心善恶之天赋!】

  怎么一看,得,事儿太麻烦,还得回去了慢慢弄!

  还是先弄这伯劳鸟的尸体吧!

  【二百八十年道行伯劳鸟妖尸体:修炼四百余年的伯劳鸟妖,但由于常常食人,以至于冥冥中有恶业蒙蔽心头,是以修行日渐缓慢,道行在一百多年前就已然停滞不前。

  但此妖身毕竟修炼了四百余年,颇为强悍,且能飞行。

  建议:将此妖遗骸炼制为飞行工具以及武器。

  炼制流程如下……

  提示:此妖食人过多,被人道国运反馈的恶业太多,若不炼制为飞行工具以及武器的话,不建议马上食用,可熬煮为血肉大还丹。】

  这吃人太多,不建议马上食用,由此可见,这伯劳鸟修炼四百余年来,究竟吃了多少人?

  这让陈云想起西游记里面传说的狮驼岭,那里面三大王中的金翅大鹏鸟,那好家伙,一口就吃掉了一国的人!

  这要是没有根没有底的大妖怪,那得积累恶业到什么程度了?

  但是这仨妖怪背后有佛门撑腰,所以才过于肆无忌惮了些。

  而西游记里面的大唐,则没有这些惨事儿,可见一个强大的国家所拥有的国运对于百姓来说,代表着却是安全和庇护。

  这不是西行路上那些零星小国,所能比拟的。

  他一下子想远了,然后很快就被人打断他的思绪,那个侥幸在妖怪手里活下来的汉子,推金山倒玉柱的跪倒在左老头面前,猛磕头。

  “感谢高人,感谢高人帮我们杀了此妖!

  我们快活不下去了,逃又逃不了……”

  在汉子的哭诉声中,他们才明白了这妖怪究竟是怎么回事,这些人究竟又是怎么回事?

  这五六户人家,他们被妖怪逼上门,戏弄人心时也是惊慌失措,也是马上收拾行李,想要出山去。

  但是妖怪既然想戏弄他们,肯定是想享受给予他们希望,然后亲自掐灭这個希望所带来的趣味。

  所以当这五六户人家拎着衣服细软走出大山,快到外面时就被追上了。

  或者说他们根本就没有走出到村口,而是那妖怪用幻象让他们以为自己已经走到了大山外面。

  然后最里面的那户人家,五口人直接被开膛破肚,掏出心肝当着所有人的面吃了下去。

  亲自掐灭了他们的希望,让他们认清现实,所有人都逃不掉。

  当剩下的人,陷入绝望,生无可恋时,这妖怪又给了他们希望。

  就是告诉他们,夜晚关上院门,关上房门,而妖怪每天晚上只过一扇门。

  只要他们,有人能忍住不从屋里出来,就能活下来。

  而当晚妖怪所光顾的家里,那户人家忍着在屋里不出来的人,第二天就可以收拾东西走出大山去。

  当然,这看上去并不难!

  可是也是有条件的,就是妖怪要求每户人家必须要死人!

  只有每户人家死过人之后,其余忍住没有出屋的人,才有资格逃出到大山外。

  诸葛卧龙叹了口气:“果然,伯劳鸟天生就喜欢挑拨人心,每户人家都必须要有人死,而那忍着没有踏出房门,没有打开房门的人就能活。

  但是谁生谁死,它没有指定!

  只有看自己一家人是如何取舍,总要有人为这个家做出牺牲。

  而这个牺牲是自愿的还是被迫的,它乐见其成!

  这就是妖怪!”

  左老头点头:“这些妖物,虽传说有善妖,但世人何曾见过。

  显露在世人面前的妖怪,又何曾见过有发了善心的?”

  冥婚鬼王阿无,大红嫁衣的袖子遮住嘴角,轻笑了一声:

  “老太爷,您的想法是对的,但却未曾站在妖物那方去想。

  你想啊!

  人与妖本便是对立的,又怎会有人族所说的善妖。

  本就是两个世界。

  人以野兽为食,而野兽修成之妖怪,自然也会以人为食!

  这种,本就是天生的敌对关系!”

  这番话说的非常对,也就是阿无这种在生死两界,妖鬼之间厮混了几百年的鬼王,才会明白这自然当中是何种法则。

  陈云躲过诸葛卧龙的目光,微微张嘴将鸟妖的尸体吞入腹中后,斥了阿无一句:

  “我不管你以前是怎么想的,但既然到了我手底下,就要学会站在我的立场考虑问题!

  明白吗?”

  俗话说,鬼言鬼语不可信!

  哪怕眼前的女子这么娇媚,哪怕她死的时候死的很惨,哪怕对她再同情,也不能改变眼前这个美貌的身披大红嫁衣的女子是一个鬼王。

  一个鬼王,哪怕只是一只看似没有什么战斗力的冥婚鬼王,若如果真的是心思简单实力低下,又怎么可能能混成一个鬼王?

  所以,时不时训斥一声,敲打一下,让她时刻记住规矩,就是应有之义。

  嫁衣女鬼赶紧蹲身一福表示自己明白了,说实话,作为一个冥婚鬼王,阿无并没有像她自己所说的那样那么废。

  也正如陈云所想,一个鬼王能在几百年间没有被人吞掉,又怎么可能仅仅是简单的思维,心间有多少算计,才能在这妖怪横行的世界活了三百多年,才慢慢收拢手下变得强大!

  自然也明白陈云跟她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但却甘之如饴。

  没有投靠陈云之前过的是什么日子?

  就算当上鬼王,但前身作为一个官家小姐,又如何过得惯那阴森的墓穴,不过是身躯乃阴煞之气所聚,还需得回到阴煞之气浓郁的地方才能继续修行精进。

  但是投靠了陈云之后,她住进了土地神印里,土地神印里面的神性功德,居然帮她去除了部分鬼王的阴煞之气。

  妖鬼之躯本就是阴煞之气聚拢的,所以大多没有修到一定境界时,若无阴间的阴气帮忙遮盖天穹上的日光,一般是不会出现在白天的阳间。

  轻则损耗严重,重则被阳光晒死,也不是没有可能。

  但是,她被收入了土地神印中才发现,这土地神印里居然有着浩瀚的神性功德,毕竟是第一次在异界开疆拓土。

  帮她去除一些阴煞之气,并使用神性功德重塑部分身躯,让她阴中有阳,阳中有阴,阴阳相济,如同活物!

  这才是她如今行走在白日的阳间,而毫无危害和损耗的原因。

  而且,嫁衣女鬼认为,作为一个大气运之人,日后肯定是要办大事的,若大事成了,那么她作为从龙之鬼,是不是也会有大量功德以及气运降于自身。

  修行,有大气运傍身是什么?

  那就是捷径,通往目标的捷径!

  怕是走路都能捡到钱吧!

  任何修行道上的阻碍,在大气运下,怕是都会有意无意的避开吧!

  这是她如今如此死心塌地的原因之一,她的目标很简单也很精确,那就是修炼成为鬼仙!

  也正是因为这个目标,她才那么容易认命以及被收服。

  诸葛卧龙这才注意到那具尸体已然没了,不过也没有什么奇怪的,毕竟左老头手里有储物法宝,他是知道的,陈云手里有储物法宝,他也是知道的。

  不过陈云对鬼王的敲打,让他觉得很欣慰,这才是正常的御下之道。

  不过,他却扭头对那汉子说道:

  “所谓人多了,人气也就多了,人气多到一定程度,妖魔鬼怪都不愿意太过招惹。

  而且就算立一个土地公,祭拜的人不多,土地公庇护乡民,对抗妖魔的能力也不够强。

  所以,在县城以及乡镇以外的村落,如果是大村,人数众多,遭灾遭难之事便会少见。

  可若是离群独居,很多乡民便会死得不明不白,或许是遭了强盗,又或许是遭了野兽,当然也有可能遭遇了妖魔鬼怪!

  所以,等天亮了,叫上你的邻居们就出山吧!

  投一个大村去,找个亲戚去投靠也行!

  如今世道气机可能有些乱,以后可能妖魔鬼怪之事将会常见,多人抱团在一起才好活着!”

  那汉子点头,经过了这次变故,对山里的生活,他是一点都不在眷恋:“先生说的是,明日天一亮,我便带上弟妹出山,父母在山里开辟的田地也不要了!

  如果再遇上妖魔鬼怪,哪怕是野兽,那也不是我等能够抵御的!

  明日天一亮就走!”

  好家伙,这连田地都不要了!

  不过陈云也佩服他的果决,毕竟在这年月,哪怕是舍命不舍财的人还有很多的!

  要知道,田地可是老百姓的命啊!

  临死都不会舍弃自己的金银细软,才导致家破人亡的就有很多吗?

  左老头突然出声:“若是无处可去,可到我村里,先种上我家中些许薄田度日。

  再到村里问村长,他会指点你哪里可买地开荒,只需两三年,便可重新开出土地。

  若无银钱,可闲暇时入山林打猎,到县城卖予我!”

  汉子千恩万谢,连忙进屋,重新给他们做上夜食。

  这回不是咸菜了,而是山猪肉!

  其实山民并不一定是穷的,左老头见识广,从这山民汉子连招待他们都舍得拿出咸菜,就可以看出这人不穷。

  有胆子住在深山里面总是有些本事的,抵御野兽打猎自然不在话下。

  打猎就会有皮毛,就会有收入,就会有肉食,就会有铜钱。

  这也是左老头为什么告诉他们可以去买地来开荒的原因。

  汉子没有婆娘,弟弟妹妹两个小家伙懂事的帮着忙前忙后,很快就给做上来了一盘鹿肉,一盘山猪肉。

  米饭甚至都用上大米而不是粟米,救命之恩嘛!

  左老头在行军袋里拿出卤猪脚,而且是切好的,还有猪耳朵,再弄出一小坛子酒。

  庆功就有庆功的样子!

  毕竟,陈云可说了,这鸟妖虽然只有二百八十余年的道行修为,但是却活了四百多年,也修炼了四百多年。

  其实这一次杀这鸟妖也算得上是凶险,凶险就在于,是否能一下将对方留下来。

  这玩意儿就像是一个刺客,而且是凶险至极的刺客,而且是复仇心极强盛的刺客。

  如果一击不中,并且让它跑了,那么自己以及所有家人,甚至都有可能遭受对方的毒手。琇書蛧

  毕竟这可是一头活了400余年的妖怪啊!

  所以这一仗看似简单,实际上也颇为凶险艰辛,值得摆酒庆祝一番!

  给了那山民汉子的弟妹,每人一个猪蹄儿,顺便把那汉子也叫来一起喝酒。

  却没想到汉子打死都不愿意坐过来,也不敢喝酒,只敢拿碗装了饭,夹了两块肉之后跟自己的弟妹坐到一边。

  “几位恩公自吃便是,一介山民是万万不敢上桌的,免得扰了几位恩公酒兴!”

  对于山民汉子的做派,诸葛卧龙心中明白,但也没说什么!

  “这确实是一个好兄长!”

  身穿大红色嫁衣的女鬼阿无给仨人倒上酒,刚想坐下,陈云笑着看她:“也给自己倒上一碗吧!

  我知道,你如今也能吃饭喝酒了!”

  嫁衣女鬼盈盈笑着应了一声:“是!

  公子吃菜!”

  说完笑意盈盈的用筷子帮陈云夹了一块鹿肉,放下筷子后,轻撩了一下鬓边的发丝,尽显妩媚。

  左老头皱了皱眉,但没说什么。

  陈云视若无睹,拿起酒碗敬了左老头跟诸葛卧龙一下,然后一饮而尽。

  “这黄酒的味道,就是好,不过还是差点意思!”

  诸葛卧龙笑了笑:“好酒都贵,绍兴的花雕酒,每年最好的那批都要上供给宫中。

  咱们老百姓喝的这些普通黄酒,确实还差点意思!

  不过若是在这其中放点核桃仁,桂圆,再磕两个鸡子进去热开。

  这样喝黄酒,才有点意思!

  才有味道!”

  左老头对这个说法并不认可,不过却不与诸葛卧龙争辩,毕竟这样的年纪什么都看开了!

  酒嘛!有的喝就行。

  但真要论的话,军中出身的,总觉得纯喝酒更合自己的意,稍稍烈一点的酒更好!

  陈云论心理年龄,怕是也有个几十岁了,笑了笑也没说话。

  反倒是屋顶上有人发了声:“一介腐儒,只会糟蹋了这好酒!”

  话音刚落,那人已然到了桌边,伸手就想把桌子上那坛酒给拿走。

  但随即定住了,因为有一把刀横在了他的脖子上!

  这个时候,诸葛卧龙以及坐在门口的山民汉子,才看清了来人。

  一个满脸大胡子的人被刀架住了脖子,半点不敢动弹:“误会!误会!

  我只是舍不得这坛酒被你们这种不懂喝酒的人,就这么糟蹋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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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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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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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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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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