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石头也是山的一部分,也是土的一部分,更何况,陈云本身的力量也不算弱了,尤其是还在自己的地盘上。
千斤石为基,万斤石为盖!
好吧!万斤石,他是真搬不动,也没地方找去!
之所以要找那么大的石头盖那么一间房子,就是担心有人在他离开这里之后把这房子给推了。
这个房子,就是你占领这里的标记,别人来推了就是抢了你的地盘,拆了你的房子,从此这块土地就不再是你的。
这就是为什么陈云要把这间房子盖得这么瓷实的原因!
其实他更想盖的是一间用军用水泥浇筑而成的钢筋混凝土建筑,地基浇筑一丈厚的,浑然一体的堡垒,看谁能拆了。
但现在不是没这个条件,他就搬来千斤巨石,不要求样子和大小,首先能盖得稳当坚固,让普通人推不动,便是有本事的人来了,想拆掉那也千难万难的房子。
有個冂字样就行。
但没想到,他搬石头时,刚才被玄黄气息缠绕身上的那三十六头罗刹鬼,忽然清醒。
见他在搬石头,居然主动上前,替他扛住石头。
没想到千斤巨石,在这些罗刹鬼手中竟轻巧的很,能挤得进去的几个罗刹鬼抬着那块巨石,静静的看着他。
哎,这个好!
“来来来,你们把石头搬来着!”
看着这些罗刹鬼帮自己搬石头,陈云猛的清醒,对呀!
自己现在有三十六个劳工,而且是强横的罗刹鬼,既然这样,那应该把自己要完成的房子建得更大一些。
陈云发现了这些帮手之后,改变了自己的计划,既然要搞,就搞大的!
他命令所有罗刹鬼搬来,这附近所有的石头,然后将这些石头垒在一起,只留下一个门洞和几个房间的空间。
然后用搬山印法,将所有石头间的缝隙,全部用泥土粘合在一起。
就在他确定自己已经垒好了,在这块土地上第一个房子时,土地神印再一次发出玄黄气息,记录了这块土地的归属。
接下来就是边界!
就如同,建一个村是一样的,先定好自己的社在哪,然后再定自己村的边界在哪。
四面四方,八面八方,土地神印玄黄之气所到之处,陈云都要去埋上一根石柱,表面上露出一小节就行。
如果真要他一个人干,可能得干好久,但是有罗刹鬼,他们居然能抱着石柱潜入地下去。
有了社祭所在,更有了边界,这一块土地就彻彻底底的落入陈云手中。
普通人要是见着了,只会好奇这里为什么会有那么大的石头房子,并不会知道,这一小块地方,并不在大梁的皇朝气运覆盖中。
当然,为防自己离开后,会有山民前来鸠占鹊巢,在离开时,便命令罗刹鬼搬来几千斤的巨石堵在门口处。
一切忙完之后,他才找了个边角处刨了个坑,把老道士的尸身埋了进去。
刚埋到一半,突然感觉不对,咱这么小一块土地本来就不怎么够,怎么能埋你呢!
又把他刨了出来,拎出了自己那块土地的范畴,找了个灌木林子刚要刨坑,却看到一直跟在他身后那一堆的罗刹鬼。
“给,刨个坑出来!我要把这人给埋了!”
陈云把锄头递给身边最近的那个罗刹鬼,罗刹鬼拎起锄头,傻了,他不会使锄头啊!
不过刨个坑对罗刹鬼来说不算个啥,他扔下锄头,手脚并用,那锋利的指甲如刀一般,蒲扇大的手掌,跟刨子一样,飞快的在地面上刨出一个大坑。
这样也行,他没想到罗刹鬼不会用锄头,更没想到的是罗刹鬼的手脚比锄头还好用。
陈云指着老道士的尸身,对罗刹鬼说:“把这老头埋到坑里去!”
对于陈云的命令,罗刹鬼没有半点打折的意思,直接就抱起老头的尸体,跳到坑里。
陈云对这些没有常识的罗刹鬼有些头疼,你直接站在坑边上把他扔下去把土填平不就完事了?
咋还用抱着老道士的尸身跳到坑里去?
紧接着,罗刹鬼的操作出乎了他的意料,罗刹鬼居然抱着老道士的湿身像潜水一样,沉到了坑底的土里面,然后松手蹦了出来。
罗刹鬼身上不沾一丝泥土,但是老道士的尸身,已经埋在坑底的下面……
这……挖个坑还有啥意义?
完全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
也怪自己,忘了罗刹鬼能够抱着石柱子潜入土里,自然也能抱着人的尸身潜入土里,那埋一个人还用挖什么坑啊!
这完全是居家旅行,杀人灭口,毁尸灭迹必备的好帮手!
罗刹鬼埋的人,绝对让人在地面上看不出来!
掏出土地神印,心念动间,就把三十六个罗刹鬼收了进去,他此前就冥冥中觉得可以,现在一试果然可以。
毕竟一开始的土地神,神位神职,有负责押送灵魂往生的职责,只是后来皇帝把土地神的神职给分出来,分到城隍头上了。
开府建衙招兵买马,这个权力也交给了城隍。
既然,现在陈云手里的这个土地神印,是在这个异界人世间的第一个土地神印,那肯定有全了所有的权柄。
如果,现在有人可以计量观测陈云身上的气运的话,就会发现,当他忙完了所有事情停下来后,他身上的气运又涨了一截,而且是一大截。
土地虽然只是一块小小的土地,也就是一个小山头,但是意义不一样,这是在这个世界占下的第一块土地,气运暴涨也是应有之义。
比如此刻山下那头有500年道行的黄鼠狼,就远远看到了此刻暴涨的气运,但又不敢直视,因为那气运光芒对它们这种妖邪之辈似乎有很强的针对性,只是远远的稍看一眼,就感觉眼睛似针扎的一样疼。Χiυmъ.cοΜ
“不容易,等了那么久,终于等到你出城的机会,嘿嘿嘿嘿嘿!”
说完,说完回身钻入草丛中,顷刻不见。
在远处一个山坳里,有一个矮小身形,头戴斗笠,身披蓑衣像极一个老农的人,在他面前摆着一盘黄金。
在黄金不远处,有五十多人,个个手持刀枪,弓箭,在这群人身后,还牵着十几匹马!
【今天还有两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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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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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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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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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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