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老爷也来到了正厅门口,站在台阶上看院子里的两人比剑。
按照他的计划,金东南应该先跟沈复打一个不相上下,然后在几十招后故意输给沈复,以此来树立起沈复的威名。
黄老爷看看四周,果然庭院周围聚集了很多人,都是在黄府做工的丫鬟、家丁、厨子马夫等等。
当然还有昨晚那些在赌石上被沈复“教育”过的人,以及心中愤愤不平,瞧不起这些文人酸儒的黄府武士。
他们可不是黄老板叫来捧场的,而是真的被比剑一事吸引了,忍不住要过来瞧瞧。
而后院里,总管家正在监督切石,黄老爷的计划进行得很顺利,马上可以看到一场精彩绝伦的比武,他好奇沈复的实力究竟如何,因此心情也十分激动。
然而,这一切果真会如他所料吗?
人算不如天算,智者千虑必有一失,何况只是区区一个黄老爷。他千算万算,算盘打得火热,只可惜算错了一招,那就是金东南的性格。
黄老爷答应给金东南一百两银子,让他在本次比剑中输给沈复。但金东南是谁?他可是黄府的第一剑客,是整个黄府里的第一高手!
古代不是武侠小说,没有什么内功心法,因此没有乾坤大挪移这种招数。
但剑法是客观存在的,老祖宗研究出来的东西,那都是一代又一代在实战中磨练出来,那是货真价实的杀人技!
金东南早年家境清寒,虽生活在大城市,但早早就出来当学徒挣钱。
后来在街上遇见了一个卖艺师傅,见他骨骼惊奇,便教了他些基础功夫。琇書網
没想到金东南天赋异禀,学得很快,短短三个月就掌握了这些功夫,在同龄小孩里面已是打遍本城无敌手。
后来卖艺师傅离开了那座城市,三年后才又回来。
再遇见金东南时,此人已经长高了不少,尤其是双臂奇长,适合练剑,或者通臂拳一类的拳法。
更让人欣喜的是,金东南三年内虽然没了师傅,但每日毫不懈怠,下了工就花一两个时辰练习那些基础功夫,已经把身体锻炼得非常好了,只是功夫上平庸了些。
卖艺师傅见他如此勤奋,就决定正式收他为徒,将自己的功夫倾囊相授。
这位卖艺师傅也不一般,他早年也是一个大门派里的人物,后来门派遇到了天灾,死的死伤的伤,最后就散了。
他自己则流落江湖,一流落便是三十年,如今古稀之年才收了一位小徒弟,也就是金东南,此人有天赋,更重要的是有野心,知道武功是他唯一向上爬的机会。
于是卖艺师傅毫无保留地教,金东南也拼了命去学,又学了五年,这次终于剑术小成,随后十年内日日苦练,才有了现在的黄府第一剑客。
至于他为什么来黄府,主要是有一日行侠仗义,杀了一个地方恶霸之子。
没想到那个恶霸势力这么强,金东南仗剑走天涯,自认剑术无敌,但愣是抵不过人情世故。
哎,有钱能使鬼推磨啊,恶霸要买金东南的命,金东南也不能一剑杀死一百人,就算能杀,一万人呢?
最后是黄老爷出面,帮金东南搞定了此事。
于是金东南留在了黄府,成为了黄府招贤纳士的一员,以剑术见长,号称黄府第一剑客。
这也是为什么,黄老爷如此信任金东南,知道金东南一定会乖乖听话打假赛。
不错,放在现代社会,金东南就好比职业运动员,而且是犯了事情的职业运动员。
黄老爷则是幕后老板,是金东南的保护伞,同时也掌握着他的把柄。
按理说,金东南一定得听黄老爷的,正常人怎么可能放着一百两银子外加持久的保护伞不要,而去追求一个第一剑客的虚名呢?
黄老爷是无法理解的,因为他毕竟是个商人,是政客,玩的是名利场上的纵横捭阖。
但金东南是剑客,剑客的风骨是这些商人政客永远无法理解的。金东南只是暂时寄人篱下,虽然荣华富贵加身,但自知不过是黄府的一条狗。
这不,主人要用到他了,他就得出来摇尾乞怜。
记得师傅说过,街头卖艺并不可耻,可耻的是给那些达官显贵卖命,记住了,剑术之道全在于心,心正则无往不利!
这么多年,金东南一刻也没有忘记这句话。
他最近出剑就慢了许多,因为他知道自己只是一条狗,心里始终有隔阂。好在黄老爷虽然让他办事,却都是些行侠仗义之事,唯独今天让他故意输给沈复,此事已经触及到了金东南的底线。
一旦今日故意打假赛,那么金东南从此就不再是一名剑客了,而是一条确确实实的权贵之狗。
这也是黄老爷的深层一次,他要通过今日的比剑来驯化金东南,让他彻底抛弃尊严,彻底听话。
这就像酒桌上,领导让属下喝酒,若你喝,那你就是听话的自己人,若不喝,固然有风骨,但以后的便宜事就轮不到你了,千年封建之糟粕,到了今日竟然分毫无改,真是可叹可悲!
好在金东南不愿意当狗,最近发生了两件事情,更是鉴定了他这个想法。
第一件事,就是沈复来到黄府打闹了一番,把府上所有擅长赌石的人都给教训得落花流水,实在牛逼。
这件事已经在黄府传遍了,人人皆知黄老爷对此人非常欣赏,但此人并不打算屈居黄府。
金东南不禁感叹,世上果真有不肯摧眉折腰事权贵的人,人家靠赌石便能横行天下,我这剑术超凡,难道害怕饿死不成?
第二件事,则是之前的那个富豪恶霸,最近犯了事情,被皇上抄家了。也就是金东南已经没有仇人了,除了他离开黄府后,黄老爷可能会为难他。
但只要他远走高飞,这天南海北的,黄老爷还能找到他不成?
因此,今日黄老爷的计划虽然很妙,一来捧了沈复,二来驯化了金东南,可惜金东南不是狗,堂堂剑客怎会被你驯化!
金东南决定了,今日比剑不必拿出全力,以免伤了沈复,但比剑结果不许败,只能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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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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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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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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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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