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他还是有些迷糊的样子,先眨巴了几下眼睛,看了看四周,只觉得漆黑一片,什么也看不清楚。
这时他觉得后背有点痒,伸手去挠的时候却听见稀里哗啦的声音,定睛一瞧,怎么自己的手腕被一条铁链锁住了?
霍思归大惊不已,从地上整个人蹦了起来,结果又是一阵稀里哗啦的金属碰撞声,原来脚上也拴着铁链!
这下他可不迷糊了,意识到自己手脚都上了镣铐,他吓得浑身直冒冷汗,牙齿都在嘎嘎打颤。
他环顾四周,想要辨认自己究竟身处何地,但只认得出这里是一个小铁皮屋子,除了地上的一堆干草,以及连接在墙壁四周的四条铁链,整个小屋里什么也没有。
甚至整个小屋里,只有一扇小小的换气窗,还位于屋顶。
小屋能有三米多高,别说霍思归手脚被锁,就算他没有被锁住,也绝对无法攀爬上这扇小窗。
就算他天生神力,比篮球运动员跳得还高,很遗憾,这换气窗也是一道道封死的粗铁栏,也就够老鼠蟑螂等物进出,活人连头都探不出去。
窗户不行,门呢?霍思归眯着眼睛,借助从小窗洒下来的微弱月光,可以看见小屋只有一道铁门。
霍思归赶紧朝门跑去,想看看门有没有上锁,但没跑几步,手脚上的铁链就已经到达极限了,绷得紧紧的,霍思归再也无法向前半步,就像被拴在狗笼附近的一条野狗。
霍思归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自己在中餐馆地下室专门修建的地牢,不也是这样一个构造吗!除了那扇天窗,霍思归心想自己简直就像被关在了自己的地牢里,究竟是什么人要这样对我!
整整一夜,霍思归先是不停挣扎,试图挣脱手脚的镣铐,从这小屋中逃脱,但无疑是失败的,这镣铐是精钢锁住,光铁链子就有成年人的手指头粗细,哪里是随随便便就能挣脱开的?
而唯一的钥匙,此刻正在吴泰手里,吴泰正陪同沈复做客将军府,想开锁那是天方夜谭、痴人说梦了。
霍思归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便放弃了挣扎,随即开始大声呼喊,看看能不能找到人来救自己,但也是徒劳无功。
这个小屋搭建在翡翠矿区,这个矿区在缅乌国南部的一片荒郊野岭之中,周围十几公里没有人烟,且矿区之上都是塞耶将军的人,他们对将军忠心耿耿,绝不会也绝不敢私自放人。
现在是晚上,哪怕到了白天,霍思归就算喊破了喉咙,一来声音很难传出去,二来就算传出去了也很少有人能听到,三来工人们都是缅乌人,不懂汉语,听到了也听不懂。
最后嘛,自然是他们听懂了也不敢放,所以霍思归是绝对出不去的,他自己也渐渐明白了这个道理,到了后半夜终于不再呼喊了。m.χIùmЬ.CǒM
到了第二天,霍思归迷迷糊糊地已经睡着了,忽然听见一阵开锁的声音,便猛地醒来,还以为是他的保镖们终于来救他了。
殊不知,那群退役特种兵早就回到美国了。
所谓冤有头债有主,这些特种兵虽然是为霍思归效力,但沈复合他们没有仇,自然不会为难他们。
霍思归就不一样了,沈复要霍思归死,但必须是受尽了折磨后再死。对此,沈复绝对不会仁慈。
只见,今天早上开门进来的,是这工地上的一位专门负责打杂的老伯。
此人是聋哑人,从小就跟着塞耶将军干活,如果没有将军,在缅乌国这种弱肉强食的国家,只怕他早就被人欺负死了。
因此,这位聋哑人老伯对将军忠心耿耿,几十年来一直在各个矿区做一些打杂的工作,其中就包括照顾“犯人”。
原来在每个矿区,都会有偷翡翠的贼,有时候是外面来的,有时候是出了内鬼。
这种贼一旦被抓住,轻则毒打一顿,重则被处以私刑,此刻关押着霍思归的小铁皮屋子就是专门关贼的地方,远的不说,就这个矿区,上次就有个翡翠贼被活活打死在这里。
若要问,难道缅乌国没有王法吗?
这么想的人可就太天真了,要知道缅乌国可是地处东南亚的一个小国,这里乱得很,光有钱都不好使,必须得是有钱有权还有势力,这个势力就是军队。
塞耶将军有自己的军队,军队能踏平的地方,就是他说了算,王法?他塞耶将军就是王法!
但霍思归哪里知道这些?他只记得自己刚下飞机,刚坐上劳斯莱斯,就被一道迷烟给迷晕了。
醒来后自己就在这个鬼地方,手脚都被锁住,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现在好不容易面前出现了一个活人,他还能不求救?
于是霍思归拼了命地叫喊,让这个老伯救救他,帮他报警。然而老伯既然是聋哑人,又效忠塞耶将军,怎么会理会这个在他眼里罪大恶极的“翡翠贼”?
老伯带着早饭进来,也没啥稀奇的,就是一个黄面窝窝头子,外加一碗白粥和一点点咸菜,还有一杯水。
为了防止犯人自寻短见,窝头和咸菜是直接扔在草堆上的,白粥盛在纸碗里,水杯当然也是纸杯。
老伯带着一丝嫌弃,悄无声息地做完这些,然后就转身要走。
霍思归哪里肯放弃这棵救命稻草?
不过总算他现在还有点土皇帝的尊严,不至于磕头求那老伯,甚至言语中还带着几分傲气。
他不知道老伯是聋哑人,还以为老伯是没听到好处,这才不肯帮忙。
于是霍思归道:“只要你能帮我求救,我一定少不了你的好处!”
但老伯哪里能听见?而且就算听见了,他也不会答应霍思归的。
只见老伯头也不回地走了,霍思归连喊了几声:“老伯放心!我可以给你很多钱!只要你能帮我求救!老伯!老伯!!!”
但老伯已经出了小屋,并把屋门重新锁上了。
而霍思归此时非但没有害怕,甚至还有点生气。他心想,这无耻老贼,看来是想趁机讹老子一笔,他妈的,真是虎落平阳被犬欺了!
然后霍思归看了一眼面前的餐食,心想老子是靠中餐馆起家的,什么时候吃过这种垃圾?
霍思归这时已经完全找回了他身为唐人街土皇帝的“雄风”,甚至还有点庆幸自己刚醒来时,最惊慌、最狼狈的样子没有被人看见。
他坚信自己能出去,那吴泰抓他,无非是想敲诈一笔钱,那大不了就出点钱,一百万美金不够就两百万,不够就再加,一千万美金总该够了吧?
“妈的,等老子出去了,什么狗屁吴泰,老子一定扒你的皮,抽你的筋,让你明白什么叫做生不如死!”
骂完了,霍思归一脚把面前的餐食踹开,别说,还真挺潇洒的,有宁死不屈那味道了,就是不知道能持续多久。
他根据自己关押别人的经验,认定了最多不过三天,吴泰就会现身谈条件,到时候等着给钱就行了。
这么一想,霍思归就完全不怕了。
因为对方想杀自己的话早就动手了,这次只关押却不用武力,明摆着就是要钱嘛,而钱老子有的是,有什么怕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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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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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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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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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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