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每天早出晚归,只为赚几两碎银糊口养家。他的家人却不懂感恩,像他老婆最经常说的一句话就是:
“我真是瞎了眼才嫁给你!当初那么多人追我,我怎么偏偏就选了你这个窝囊废!”
沈复的丈母娘,一个精明的小老太太,总说当年是她没把好关,才害女儿嫁给了一个废物。
可每次家里有事,这老太太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让沈复来干活。
亲儿子也瞧不起沈复,说什么别人的父亲都是大老板,就自己的父亲是跑出租的,又穷又丢人。
瞧不起归瞧不起,每个月儿子还是问沈复要钱,一要就是两三千,不给就甩脸子。
沈复的家人们把他当成提款机,当出气筒,当免费苦力,换别人早就爆发了,沈复却选择隐忍。
这并非因为他真是窝囊废,而是因为他很珍惜家人。
原来沈复是孤儿,从小在孤儿院长大,从来没有见过亲生父母。
他希望自己能有一个家,哪怕家人对他不好,他也只是默默忍耐,而不会发作出来。
但忍耐也有极限,任何人都有脾气,沈复也不例外。
这天是端午节,同时也是沈复的50岁生日,沈复的身上就发生了一件事,既改变了他的人生,也意外地改变了整个华夏翡翠行业。
这天很多人都放假了,沈复却一大早就出门跑出租,打算趁着假期多赚点钱。
他一直跑到深夜,赚了差不多一千块钱,身体虽然很累,但心情很好。
想不到回了家,他老婆一张脸耷拉得老长,对着他就是一通数落:
“你看看你!今天我回娘家探亲,我姐家里又买新车了,还给我妈买了金镯子,我妹妹的老公也升了职,给我爸买了好烟好酒,就我是空手回去的,我在家里都不好意思抬头!”
“你可以买点水果……”
“你真好意思说!水果也能叫东西?你不要脸我还要呢!想我姐夫是开大饭店的,我妹夫也是公司高管,就你开个破出租,哎,我怎么命这么苦啊,呜呜呜。”
骂着骂着沈复的老婆就开始哭了。
沈复到底还是太顾家,见老婆哭了,就把今天赚的一千块钱都拿了出来。
“别哭了,给你一千,拿去买点东西孝敬咱爸妈吧。”
“才一千!我妹买个lv包包就花了五万,你就给我一千?我不管,我也要买奢侈品包包!”
沈复有点生气了。
“想要自己买去!反正我没钱!”
“你不是有个翡翠吊坠吗?我都说了多少回了,一个破吊坠有什么好稀罕的,不如趁早卖了换钱,今天我妈还说她认识一个专门收翡翠的老头,应该能给咱们开个高价……”
话音未落,只听见啪地一声巨响,竟然是沈复一巴掌扇在他老婆脸上。
沈复的老婆先是一愣,接着哭得更凶了。
她边哭边骂:“你打我!你竟然敢打我!我怎么命这么苦啊,嫁了一个窝囊废就罢了,你现在竟然还敢打我!呜哇哇哇哇!!!”
为什么沈复忽然这么生气?
原来五十年前,沈复被遗弃在孤儿院门口时,他的脖子上就戴着这枚翡翠吊坠。
这吊坠是他父母唯一给他的东西,他非常珍惜此物,哪怕穷到上街要饭,他也绝不可能卖吊坠换钱,更何况是买什么狗屁lv的包。
沈复很少生气,但这次他真的生气了。老婆不记得他生日就罢了,这娘们竟然还敢打这吊坠的主意?真是好大的胆子!
只见他不管哭闹的老婆,拿上车钥匙就要出门。那母老虎吼道:“你走吧!你敢走就别回来!!!”
沈复没理她,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家门。
每次心情不好的时候,他就会开车兜风散心。
这晚也一样,他开了一个小时的车,总算心情好转了一点。
他想,只要老婆好好道歉,以后再也不提卖吊坠一事,他还是可以原谅她的。
但就在他做出这个决定的同时,一通电话打了进来。
是沈复的丈母娘。
“你这个白眼狼!不要脸的窝囊废!钱挣不着多少,竟然还学会打老婆了是吧!我告诉你,这件事没完!”m.χIùmЬ.CǒM
沈复的心咯噔了一下,心情也瞬间降到了冰点。
而他的丈母娘还没骂够,这个小老太太真厉害,骂人的招数层出不穷,每个字都难听极了。
沈复想,难道好人就活该被欺负?为了家庭付出一切,你们就是这样对待我的?
“去你妈的吧!”
沈复彻底失望了,他对着手机骂了一句,然后挂断电话,关了手机。
车厢里恢复了安静,有那么一瞬间,沈复甚至想到了一死了之。
但下一秒,这个想法就被沈复赶出脑子。
死?别开玩笑了,老子堂堂七尺男儿,死在战场上可以,被两个臭婆娘逼死?绝无可能!
沈复从来都不是懦弱无能之辈,他发誓从这一刻起不再隐忍,彻底为自己而活。
沈复怒踩油门,车子发出一声虎啸般的轰鸣,向前飞驰而去。
“痛快!”
沈复高呼一声,宣告自己不再是丈夫,或者女婿,或者父亲的角色。
他就是他,就是沈复,你们不是说老子窝囊废吗?好,老子就要让你们瞧瞧,甩开你们这些负担的老子究竟有多少能耐!
就在这时,忽然天空炸下来一道惊雷。
沈复只觉得眼前一黑,接着就是一阵天旋地转,体内的血液似乎在沸腾,皮肤也滚烫起来,就像身上着火了一样。
尤其是他的眼睛,沈复感到双眼传来阵阵剧痛,也像被火灼烧了似的。有那么一瞬间,沈复甚至想把眼睛挖出来,来解除这种痛苦。
但很快痛苦就消失了,光明也随之重现,沈复睁开眼睛,发现车子还行驶在路上,一切似乎都没有任何变化。
“难道我被雷劈了?”
沈复一头雾水,十分糊涂。
奇怪的是,他的心情却非常好,身体也仿佛充满了力量,就像年轻了三十岁一样。
沈复更糊涂了,但他决定不想这么多,反正精力旺盛也不是坏事。
此时夜已经很深了,沈复又开了一个小时的车,终于稍微有了些倦意。
他没回家,而是在车里睡了一觉,第二天醒来后只觉得神清气爽,一身轻松。
但沈复不知道,他感觉这么爽的原因,其实是因为昨晚的那道惊雷。
那可不是普通的雷,而是一道渡劫之雷。
沈复也不是普通人,他的体内流淌着一种古老血脉,拥有此血脉之人,会在五十岁之前历经种种艰辛,正所谓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
但只要拥有此血脉的人在历经了这么多艰辛之后,仍然没有被磨平心中的豪情壮志,那么在他五十岁生日之后,就会有一道惊雷落下,助他渡劫。
就像沈复,五十岁之前他过得很苦,但依然胸怀大志,发誓要在人到中年以后仍然干出一番大事业。
他体内的血脉因此觉醒,所以他才感到精力充沛,而除此之外,他还觉醒了一样东西,那就是玉魂金瞳。
至于这玉魂金瞳究竟为何物,又该如何使用,沈复现在还不知道,不过很快他就会知道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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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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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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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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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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