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人一身家丁打扮,但衣服的用料材质比店小二好多了,甚至比掌柜的都好上几分,显然是来自大户人家,并且仔细瞧可以瞧出来,此人的衣服上绣着黄府的标志,显然是黄府家丁。
沈复就坐在大堂角落靠窗的位置,这里更清净,还能吹到风,看看街上的景色,很是不错。
这个黄府家丁一走进上云客栈,并没有看到坐在角落的沈复,而是直接去找掌柜的询问。
但掌柜的这时候不在,似乎早上的事没有办妥当,他就又把客栈交给自己的女儿打理,出门去处理那麻烦事了。
那黄府家丁便去询问这小姑娘:“丫头,你这客栈里有没有一位姓沈的客人?”
这小姑娘不过十一二岁,但天真可爱之余,也不乏聪明伶俐。
来人显然是黄府家丁,黄老爷在羽城有钱有势,但名声可不是特别好,主要是瞧不起平民,那对上面的大官卑躬屈膝,而对下面的穷人又作威作福的派头,叫这些普通人看了很是厌恶。
因此,在不知道此人来意的情况下,小姑娘并不急着说出沈复的身份,也不往沈复那边去看。
只要她一看,这黄府家丁就知道了这位独自小酌的中年男人就是沈复。黄府人才济济,寻找沈复一事如此重要,被派来执行此事的必定是个头脑机灵之人。
好在小姑娘也很机灵,她不急着回答,也不往沈复那边看,只说了一句:“我也不知道,等我爹爹回来后再说吧。”
家丁又问:“你爹爹就是掌柜的吧?他什么时候能回来?”
小姑娘又道:“他出门要账了,要是顺利就回来得早,不顺利就回来得晚。要不我给您上壶茶,您先找地方休息休息。”
小姑娘全程不看沈复,说的话也合情合理,但她能骗过那黄府家丁,却骗不过沈复。
显然,这鬼灵精怪的小丫头是在给沈复拖延时间,为此不惜说谎,日后若被查出来只怕少不了麻烦。
若要避免这一麻烦,只需要伸手一指,说:“那位喝酒的人就是沈先生,您找的就是他吧?”
如此一来,小姑娘和这家上云客栈就都没有麻烦了。但沈复寻思着,这小姑娘不仅聪明,心地更是很善良,她知道黄府名声不好,怕这个家丁找我是为了害我,于是假装不认得我,故意拖延时间。
如果沈复想走,那么现在随时可以骑着小红马扬长而去,保证那个黄府家丁反应不过来。
其实那家丁也不是傻子,他能被派出来办这件事,就说明他也是个很机灵之人。
只是人千万不可疏忽大意,面对一个十来岁的小丫头,觉得她不可能骗我,于是她说什么就信什么。
小事情也就算了,但办大事的人绝不可有这种理所当然的想法。
须知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是理所当然的,须得时时刻刻谨慎,方能办成大事!
只不过,沈复若是一走了之,日后事情败露,这小姑娘就算不至于惹上麻烦,但她爹爹和这家客栈绝对也会受牵连。
况且黄府派人来找自己,无非是要拉拢招揽,不至于害了自己,沈复对此心里有数。
于是他主动举起手,招呼柜台那边正愁眉苦脸的黄府家丁。
“这位兄台,你可是找在下?”
那家丁一听,回头一看,就看见角落那里坐着的中年男人虽然衣着平平,但器宇轩昂,颇有豪杰之感,肯定是位大人物,多半就是老爷要找的人了。
瞬间家丁脸上的愁眉就舒展开来,赶紧来到沈复身边,毕恭毕敬地道:“回这位爷,我是黄府的家丁,黄老爷派我来邀请您今日去府上一聚。”
沈复笑道:“你这年龄比我也大不了多少,叫我先生就行了。”
那家丁鞠躬作揖道:“小人不敢!”
沈复道:“哦?不叫我可不去啊,这里面的利害关系你可想好了。”
说着沈复悠哉悠哉喝了口酒,那家丁习惯了卑躬屈膝,冷不丁碰到一位不摆架子的爷,还真有点不适应。
不过人的本性又不是贱骨头,谁愿意天天自降两倍,把自己变成那些权贵之人的孙子?
那家丁便道:“沈先生,今日任意时间,请先生去黄府一聚。”
沈复道:“如果我说不去呢?你要强行把我绑了去吗?”
那家丁道:“小人只是负责传话,若先生不去,小人自是不敢妄动的,无非是回去后无法交差,免不了一顿打罢了。”
沈复摇摇头道:“要不怎么说古代思想愚昧落后呢,不过若是当真那么开明,也不会叫封建时代了。”
家丁哪里听得懂什么封建不封建的?只是再三央求沈复赴约。
沈复本来是不想再去黄府的,那种看似大方实则小肚鸡肠的权贵之人,一点豪情壮志也没有,满脑子都是蝇头小利,跟他们来往简直是浪费时间。
不过有些事情也确实躲不掉,该去还是得去一趟,沈复就答应家丁说自己是昨晚才回来的,那么今晚必定再去黄府赴约。
家丁寻思了一下,依照黄老爷的意思,最好是能现在就把沈先生请过去,毕竟夜长梦多,凡事宜早不宜晚。
但能把这等人物请动,便已经是一件大功了,这位爷不让别人叫他爷,而是叫他先生,果然是一位豪杰,若是惹恼了他,只怕他一骑绝尘扬长而去,到时候上哪里去找?
况且客栈里的小姑娘也听见了,沈先生说他晚上去黄府,只要回去报个信,这个任务就算完成了,哪怕捞不着赏,至少也不会挨罚,不错不错,就这么办吧!
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古人的中庸之道在这个家丁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这也印证了沈复的猜测,那就是黄老爷只不过是有钱有势,实际上就是个小人。m.χIùmЬ.CǒM
不然若是真豪杰,他手下的人必定对他死心塌地,赴汤蹈火都在所不辞,又岂会斤斤计较这些利弊得失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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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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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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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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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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