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个星期就是赌石大赛,倘若自己不能出面主持大局,光靠玫瑰和宇文无双他们真不知道能不能行。
沈复不清楚自己是怎么穿越过来的,自然也不清楚如何才能穿越回去。
甚至有可能自己永远回不去了,事情当真非常麻烦。
沈复寻思了一下,暂时也找不到办法,只好走一步算一步,先把这边的事情办好再说了。
于是沈复摘下手上的金戒指,往茶桌上一拍,问小二:“小二哥,我想向你打听些事情。”
小二一见黄金,虽然这个戒指形状古怪,但看光泽毫无疑问是黄金,最差也是镀金的,眼前这位打扮怪异的人只怕是个大财主!m.χIùmЬ.CǒM
于是他忙应道:“您问您问,小的在这官道上开店,这一带没有什么事情是小的不知道的。”
沈复微微一笑,说道:“很好,只要你好好回答我的问题,少不了你的赏钱。我问你,这里可是大景朝?”
小二一愣,心想这人真是奇怪,连这里是不是大景朝都不知道。不过看此人的穿着打扮,也有可能是个外族人,西域或者南蛮之地的外族并不少,只怕这位有钱老爷就是从那边来的。
小二道:“不错,这里正是大景朝。”
沈复又问:“大景朝具体哪里?”
小二答:“这个吗,此地距离羽城不远,骑马半日便到了,步行只怕要多走几日,但沿途皆有这类小店,或者大一点的驿站、客店,倒也不必担心。”
沈复点点头,再问小二:“这羽城在大景朝的哪里呢?距离皇都城多远?”
小二道:“羽城在大景朝之东,皇都城在大景朝之中,两者相距不能算很远,不过骑马也需要些时日才能抵达,具体多快要看马匹的脚力,纯种大宛驹可能十五日就够了,普通马匹可能二十日,马车就更久了,但一个月基本也能到。若是星夜赶路,中途不停换马,最快时日也能到。”
沈复道:“那么皇都城附近有个杏花村,你可知道?”
小二道:“杏花村?小的当然知道了,这个村子在江湖上可是非常有名啊!”
沈复眉毛一挑,好奇地问:“哦?怎么有名了?据我所知那里只是一个小村子,不过两百口人,如何能闻名整个大景?”
小二道:“您大概是外族人吧,难怪您不清楚我们这边的事。是这样,前些日子各地都有山贼作乱,就连皇都城周围也有亡命之徒,专干打家劫舍的买卖。但在杏花村,有一伙号称金雕王的山贼吃了大亏,被一个神秘侠客悉数剿灭了。”
沈复心想,这不说的正是我自己吗?有趣有趣。
沈复问:“后来呢?”
小二就像说书先生,把当时的场面描绘的绘声绘色,说什么这位大侠也是一位外族人,并非杏花村的村民。
他寄住在村里大夫的家里,山贼来劫村的时候,村里家家户户都害怕得躲了起来,眼见山贼要放火烧村了,此人便挺身而出,甘愿自己作为人质跟山贼走,以换取些许时间。
“再后来您猜怎么着?”
“怎么着了?”
“第二天杏花村的人凑齐了赎金,等着山贼们来拿钱换人,没想到一直等到天黑也不见贼影。”
沈复明知故问:“哦?这是为何?”
小二答:“当时谁也不知道,都以为是山贼有事情耽搁了,谁能想到几日后邻村的猎户在山里发现了遍地尸首,竟然就是金雕王一伙!”
沈复道:“这可奇了?难道就是那位挺身而出的人质把他们杀了?”
小二道:“只有这一种可能了!因为朝廷并未派官兵剿匪,也没有哪个绿林好汉自称干了这件事,但山贼们确实都被剿灭了,而且哪里都找不到那个人质的身影,于是众人推断,是此人一个人杀掉了所有山贼,然后事了拂衣去,没有回杏花村,就这么像一阵风一样消失了,听说此人姓沈,这件事传出来以后,江湖上都说不知道这位沈大侠,但他的事迹已经是众口皆知,不枉大侠的称号。”
沈复听了以后沉思片刻,心想原来自己那晚回到了现实后,竟然还有这么一段传说,也是有趣了。
弄清楚大概后,沈复也不能再在这荒郊野岭里多待。
他皇都城太远了,杏花村是回不去了,倒不如去一趟临近的羽城。
沈复问小二:“羽城可是一座大城市?”
小二道:“那是自然了!羽城是大景朝的商业中枢,比起皇都城也毫不逊色,里面有的是有钱的员外老爷,生意做起来个个都兴隆得很,但也算计颇多,普通人未必能捞到便宜。”
沈复道:“好极了,在下就喜欢做生意的地方。对了,羽城可有翡翠交易?”
小二道:“那还能没有?翡翠可是大景朝的国宝,任何一座城里只要有人在,就有翡翠交易,这么说吧,翡翠有时候比黄金还好使呢。”
沈复微微一笑,拾起桌子上的金戒指,扔给小二然后问他:“我这金戒指你看能值多少钱?能换一匹马吗?”
小二掂量了一下,此人手巧得很,一下子就掂量出了重量,表示这金戒指换一匹马不成问题,还能附带些干粮,之后仍有剩下些散碎银子。
沈复便道:“你知道附近哪里能买马吗?”
小二道:“那还能不知道?小的在这里经营小本生意多年,周围的事就没有小的不知道的,客官需要买马,我这就给您介绍马商。”
沈复道:“不用了,这戒指给你,你去帮我买匹马回来,剩下的碎银子你自己拿一半,怎么样?这笔买卖做不做?”
小二一听,心想天底下还有这种好事!普通人一个月也不过三四钱银子,这金戒指买了马,还能剩下两三两呢,自己白拿一两多,这可就是三四个月的收入啊。
小二连店也不顾了,反正这会儿也没什么客人,于是让沈复在这里等着,一个时辰内他就把此事办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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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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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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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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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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