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蛋,这是通缉令。”
沈云升板着小脸教训沈小甜,“让你读书你不好好读。”
连通缉几个字都不认识。
闻言沈小甜的脸色瞬间变了变,“怎么会这样?为什么要通缉娘亲呀?”
沈知宝握着拳头,“一定是那些坏蛋。”
姜娇儿看向沈鹤,都从对方的眼中看出了几分凝重,“此地恐怕不宜久留。”
他们来的时候是深夜,也许没有引起这些村民的注意,但是这村子就这么大,他们几个外来人很容易就被注意到。
虽然村民们大多淳朴憨厚,但是姜娇儿不敢赌,尤其是拿着几个孩子的命。
那李元清不知道几个孩子的存在,所以这通缉令只画了她和沈鹤,对孩子们也是一种保护。
“那李元清简直是过分至极!”
沈鹤怒喝一声,他早知道那人不是什么好东西,没想到对自己的部下也这么下得去手,这些人可都是士兵啊!
“明日一早,咱们就离开。”
姜娇儿起身,立马就要去收拾东西。
沈鹤拧着眉,握着剑的手都有些隐隐发颤,这些人为什么要这么逼他?
“我来。”
沈鹤深吸一口气,拉着姜娇儿坐到一边,“你还有伤,剩下的交给我。”
这一晚注定是个不眠夜。
天色刚刚暗下来,姜娇儿便和沈鹤一起出门准备去买马。
之前的马儿跑了太久,根本不足以支撑他们逃亡。
“知宝和云升好保护好妹妹。”
沈鹤叮嘱着三个孩子,“不管谁敲门都不要打开,记得爹爹和你们说的话。”
“爹爹娘亲放心吧。”
沈知宝小大人似的拍拍胸膛,“我一定会保护好他们的。”
明明几个孩子都是一样大的年纪,沈知宝却始终有作为哥哥的自觉,也一直以小大人的身份自居。
“我自己去就好了。”
姜娇儿还是有些不放心几个孩子,毕竟现在已经这么晚了。
沈鹤虽然也有些犹豫,但是姜娇儿如今还受着伤,外头又在通缉他们,还是要小心为妙。
他安抚地看一眼姜娇儿,“咱们快去快回。”
两人出了客栈,沈鹤不便露面,便一直不远不近地跟在姜娇儿身后。
出门之前,姜娇儿特意化妆伪装一番,与画像上差别很大,一路上倒是没有人看出什么异样来。
只是这柳林镇偏僻异常,村民们的生活又颇为拮据,有马车的人家更是少之又少。
“你是外乡人吧?”
老者摸了一把胡子,看了一眼姜娇儿,这人看着脸生,应该不是他们村子里的人。
姜娇儿犹豫一下,还是点点头,“我准备去京城寻亲,路过这里借宿了一晚。”
老者沉吟一声,“这村子里有马的人可不多啊,村东头的那老李头家里养了一匹马,经常载着村民们往镇上走,你可以去问问他。”ωωω.χΙυΜЬ.Cǒm
得到想要的答案,姜娇儿立马道谢告辞离开。
隐在暗处的沈鹤走了出来,带着姜娇儿快速朝村东头赶去。
两人走了许久,才在村子的东头看见一处独立的院子。
院子中的确有一匹马,那马儿站在那正在吃干草。
姜娇儿心里一喜,正准备往前走,却被沈鹤一把拉住。
姜娇儿疑惑地看他,只见沈鹤一脸严肃,“等等,情况不对。”
说完沈鹤拉着姜娇儿就在一边蹲了下来。
姜娇儿还有些不解,这离着老远,哪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两人猫着腰慢慢靠近,沈鹤的手搭在姜娇儿的腰上,全程护着她,防止她出什么意外。
越靠近院子,姜娇儿也察觉到了不对劲的地方。
那不大的茅草屋中灯火通明,还有时不时传来的说笑声和碰杯声。
“将军真是太聪明了!等明天带着这些人头回去,必然会得到大帅重重的赏赐!”
粗犷的男声传了过来,紧接着又是一阵嘻嘻哈哈的笑声。
“是啊!只可惜咱们哥几个不能去,否则这也是一笔军功啊!”
“管他呢!来哥几个,走一个!”
又是一阵碰撞声。
听到这,姜娇儿的脸色已经变得凝重起来,回头看向沈鹤,朝他做着口型,这几人正是今日张贴那通缉令的人。
房间里的人还在抱怨,“将军也真是,这边有什么好守着的,这么个偏僻的村庄怎么可能会有人过来?”
“这差事才轻松呢,这村子就这么点人,相信将军不出几日就能处理好了。”
另一个官兵劝慰道,“到时候咱们拿着村民的项上人头去找大帅请功,这样不费一兵一族岂不是快哉?”
听见这些人的话,姜娇儿的脸色骤变。
原来这些人是打算杀了这些村民,来假冒军功!
“知宝他们有危险。”
姜娇儿起身就要往回赶,沈鹤却早已提剑冲了进去。
看着突然闯入的男人,几个官兵先是一愣,有一个人认出沈鹤,吓得手里的碗都摔碎了,“你,你,是你?”
其余人纷纷回头,一时间竟然没有反应过来,“你是这村子里的村民?”
没想到竟然还有一个漏网之鱼。
说着那人拔剑就朝着沈鹤的方向走了过去,“趁早了结,你也算死得其所了。”
男人抬剑就要刺过去,来不及碰到沈鹤就被他抹了脖子。
“你!”
其余几人的脸色骤变,终于纷纷反应过来,“你,你是沈鹤!”
沈鹤也不废话,“你们是谁的部下?你们将军呢?”
“兄弟们!杀了他才是大军功啊!”
几人拿着手里的刀就把沈鹤围了起来,姜娇儿躲在外面,压根没把这几个小兵放在眼里。
她猫着腰溜进院子,在马儿的头上撸了几把,随即小心翼翼地打开了拴着马的缰绳。
对屋内的几个小兵,沈鹤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把人全部解决,姜娇儿朝他高声道,“沈鹤!走,咱们回去!”
沈鹤从房间里跑出来,脚尖轻点便跃到了马上,搂住姜娇儿的腰,随即勒紧了马肚,“驾——”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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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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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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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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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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