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虎先是皱起了眉头,而后笑着开口。
“如果那个赢七公子真地成了你的姐夫。咱们烈山堂估计就要改名换姓了。”
梅三娘看不惯他地嘴脸。
“那倒也不见得。赢修远表面上横行霸道,目中无人,只知道四处敛财,但是实际上却也重情重义。”
“重情重义?”
司徒万里皱着眉头。
“怎么个重情重义了?听说他连咸阳宫的那位都敢怼,简直就是大逆不道!”
田言轻咳了一声,转移话题。
“三娘,你现在就带几个人去野外找种子吧。”
梅三娘点头称是。
田言准备带着田仲出去玩。
田仲却抓着她的胳膊不肯放。
“姐姐,我也想去野外玩。”
小孩子都是爱玩的。
田言唯恐他脱离自己的视线范围,会遇到什么危险。
所以理所当然地拒绝他的提议。
“不可!”
田仲马上就绷起了小脸,撅起了小嘴。
“姐姐就带我出去玩嘛。姐姐都好久没有带我出去玩了。我一定不捣乱的。我也可以帮你们找种子。”
田言向着窗子外面望一望。
今天的风有点大,天还有点阴。
“明天吧,明天姐姐带你出去玩。今天这天阴的这么厉害,淋了雨要生病的。”
小家伙闻言喜逐颜开。
“那姐姐说话一定要算数哦。”
田言点了点头。
……
第二日是个风平浪静的好天。
按照之前的承诺,田言带着弟弟,还有烈山堂的几个手下,来到了郊外的荒地上。
据说之前咸阳城里的那位赢七公子,就是在这里找到的那些菜蔬,还有种子。
时间还只是早秋,四下里就已经荒芜一片了。
马路上不见车子行人。
下了车以后,大家就开始仔仔细细四下搜寻。
而田仲则兴高采烈的东跑西跑。
长久被困家中的他,看什么都觉得新奇。
“那树上的鸟好漂亮。我怎么以前从来没见过。”
“这里竟然还有蚂蚱,可是我怎么捉不到?”
“我看到小兔子了……”
四下没有遮挡物,视野开阔,抬眼就可以看出去好远。
田言就没有跟得太紧。
“不要跑太远,快点回来这边。”
小家伙倒是答应了,但是并没有马上回来。
田言恰在这时看到地上有类似于茼蒿的植被,形状都是一模一样的,只是叶片已经枯黄。
她小心翼翼把上面的籽撸下来,又小心翼翼的收起来。
可是等她重新起身的时候,却已经不见了弟弟的影子。
心中不由的一慌,大声叫着田仲的名字,向着他离开的方向,追了过去。
前方有几棵树干,本以为一向听话的他只是置身在树干之后,并未走远。
可是在附近找了好一会儿,也没能找到人。
田言瞬间就慌了。
而这个时候其他人也听到声音赶了过来。
正在大家都焦头烂额的时候,就见在相反的方向,通往咸阳城的路上,一队人马缓行而来。
为首一匹白色战马上,男子身形高大,眸光凌厉,一脸冰寒,而在他的身前,正坐着一脸惊恐的田仲。
马儿停了下来,就见田仲不知道说了些什么,马上的男子就把他直接放了下来。
小家伙就忙不迭的跑向田言的方向。
而这时那男人就已经策马而去。
在他的身后,甲胄在身的军士威风八面,浩浩荡荡远行而去。
田言望着那队伍远去的方向发呆。
他们是向北而去。
听说,咸阳宫那位,因为之前赢七公子在朝堂之上,当着众人的面打死了奸臣赵高,把七公子打发到去北方,攻打北匈奴了。
难不成刚刚那人,就是七公子?
怎么看着有点点的眼熟?
梅三娘一脸关切地询问田仲。
“你怎么跑到那边去了?去做什么?”
田仲的小脸煞白。
“刚刚碰到一只很大很大的狗,我本来想喊姐姐的,可是又怕那只狗发现我,我就没敢喊,就想要跑远一点,结果那只狗就一个劲儿的追我,然后就被刚才那个大哥哥给射死了。大哥哥还问我家人在哪里,然后就送我回来了。
这荒山野岭附近没有人烟,哪里会有狗呢,那十有八九应该是一头狼吧。xiumb.com
众人闻言都心有余悸。
好在这孩子命大,遇到贵人了。
田言眼眶微红。
“既然这样,可要记住了,咱们是欠了那个人一个人情。”
小小的田仲郑重其事的点点头。
“姐姐说过,救命之恩当涌泉相报。我记下了。”
赢七公子一行人向北方开去,行进的速度并不快。
这次随行的有霍去病,还有蒙恬蒙武。
刚刚无意救了一个孩子,大家都没放在心上。
只有蒙恬忍不住的吐槽。
“那孩子的家人可真不靠谱,由着那么点的孩子四处乱跑。要不是咱们公子手疾眼快,一定就被那狼给撕了。”
霍去病也是满脸疑惑。
“看他们那马车也不寒酸,应该也是大户人家的,不是应该有奶妈在照顾孩子?”
赢修远并不言语。
他在想刚刚看到那个孩子的时候,有那么一点点的眼熟。
好像在哪里见过,但是一时又想不起来了。
一边的蒙武这个时候开口。
“刚刚经过的时候没看仔细,但是我怎么瞧着其中有一个人像是农家烈山堂的梅三娘。”
所有人都吃了一惊。
农家烈山堂的梅三娘,是田言大小姐身边的心腹,如果真是她的话,那么刚刚他们看到的那个身姿婉约的女子,一定就是田言!
据说田大小姐相貌倾城倾国,温婉又聪慧……
只可惜人好命不好,年纪轻轻父母双亡,弟弟年幼,一切都只能自己来撑。
农家六大堂,也是各打自己的算盘,有的堂主对她没有半分恭敬,她也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众人这里正在讨论农家的事情,忽见前方不远处,路边林子里面有飞鸟被惊起。
林子就在路边,平时经常会有车马经过,所以那些鸟儿也见怪不怪,并不会因为他们的到来就受惊。
赢修远立刻皱起眉头,抬手指一指那惊鸟的方向。
“带人包抄过去,那里一定有很多人在埋伏,估计就是在等本公子过来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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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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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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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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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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