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个善解人意的叔叔,小白龙泪流满面。
山上没有时间,取经之人却是悠闲的很,不过这并不包括他的坐骑。
每天的早饭都是随便的,只需要一两只大龙虾就能填饱肚子,午饭就更好了,除非是大饭店的大厨师,否则根本不会被这些大老板放在眼里。
长安最出名的酒楼,几乎都是他们两人的天下,玄奘自然会为白龙马送去一堆干枯的青菜和一大碗的黄豆,这是马儿最喜欢的食物。
“来,随便点,随便点,你爱怎么吃就怎么喝,不用这么拘谨,别客套,我也是分内之事。”
毕竟,他是自己的弟子,照顾好自己的弟子,是自己的责任。
“主人!真是太感谢你了!”白龙马眼泪汪汪地说道。
在密林之中穿行数天后,一座“宏伟”的城市映入眼帘,虽然“宏伟”,但与长安城比起来,却是不值一提。
“猴哥、龙儿,走了这么久,咱们也去城里休息一下。”玄奘很是体贴的说道。wWW.ΧìǔΜЬ.CǒΜ
猴子倒是不在意,毕竟他这段时间只知道吃饭睡觉,连走路都很少,所以他的小腹上,已经长出了一些脂肪。
白龙马心里充满了槽点:我已经走过了,你还好意思说?
好了,不害臊,那是因为我等级不够。
两人将车在城门口停下,因为这辆车很大,而且城门口也很狭窄,根本挤不进去。
在马车上布下了一个隐藏的大阵,小白龙化作了人形,三个人一起进城。
玄奘的大光头在太阳下熠熠生辉,吸引了不少粉丝,一路上,大老婆和小女孩都会给他们一些建议,但他们并没有放在心上,因为他们已经习惯了,明星就是这样,不管走到哪里,都会成为最亮眼的存在。
“呵呵,这位高僧,我看你很陌生,应该不是这里的人,难道你是闻讯赶来观音寺十年一度的佛衣法会吗?”一位六十多岁的老人挡在玄奘身前。
至于悟空和悟空,还有小白龙,他们都没有理会,因为这张毛皮大汉一看就知道不是省油的灯。
“阿弥陀佛,我还真是头一次来这里,我可是去过西方灵山,向您请教过佛门,这件佛袍到底是怎么回事,很有意思吧?”玄奘一见面就暴露了自己的真实身份,一点也没有在外面游历时的小心翼翼。
这位老人一听说玄奘是东土大唐的和尚,顿时乐了,这是个好地方,居然不知道怎么走,还不知道怎么糊弄过去,于是更加用力的抓住了玄奘,仿佛生怕他逃走一般。
“这位先生,您可能不知道,这场法会,是当地的观音寺的院长,金池长老,他最喜欢的就是收藏袈裟,所以,在他的主持下,方圆百里内的和尚们,都会在这里炫耀自己的袈裟,很是热闹。”
“时装周?”也不知道为什么,孙悟空脑海中浮现出这样的念头,但这些女人都是美女,如果是一个衰老的僧人在台上跳舞,那场面实在是太美妙了。
“猴哥、猴哥,你这是咋啦?”玄奘看到猴儿在那里发愣,连忙将它从恍惚中惊醒。
“没事,就是想起了一件坏事。”
“大师要不要看一眼?玄奘还没来得及表示要走,那老人就拉着玄奘往外走,“老儿,我对这座城市很熟,我这就带你过去,你别以为我老了,我这双腿还很灵活。”
过了一炷香的时间,老头伸手一指,说道:“到了,到了,就在这里,我们只收68个铜板,做点小买卖,不会赊账的。”
玄奘有点小黑脸,本想着是被自己的美色所迷惑,没想到竟然是个领路人,领着自己的钱财。
正所谓,只有用阴谋诡计,才能留住爱情。本座还当是你看中了本座的气度,想不到本座的荷包居然被你看中了。
这人呢?
“阿弥陀佛,大爷,银子倒是无所谓,只是我心里有点别扭,大家都说过路的,怎么人家小孩才十个铜板,老丈你就要68个铜板,你当我是外人啊?”
“不是,不是,大师此言差矣,老儿是个遵纪守法之人,不会去欺压外人,你看看这些孩子,年纪最大的还不到十岁,就要十个铜板,而老儿都六十多了,六十八个铜板,不是很公平吗?”
尼玛,这话说得好有道理啊,和尚也是哑口无言,一年一文一元,六十八年六十八,也没什么问题。
玄奘虽然脸皮很厚,但也不能再要老头的银子了,毕竟他是靠自己的能力混的,不会去偷,也不会去抢别人的东西,虽然品行差了一些,但玄奘自己也有这样的品质么?嗯,貌似也没那么多吧,算了,这种事情就别管了,他又何必跟一个老人计较。
玄奘痛痛快快的交了账,然后迈开步子,走向了观音寺。
“阿弥陀佛,请留步,此处乃是佛门圣地,岂是一般人能入内的?”一位知客和尚很有风度的叫道。
玄奘又好气又好笑,他用手一指自己的秃顶。
“阿弥陀佛,我们是一伙的,不知这和尚有没有邀请函?”
这可是佛家高层聚会之地,你脑袋跟夜明珍珠一样,也不能说你就是出家人,就没有邀请函,还在这儿耀武扬威?
知客僧一脸不屑,他嘴上不说,但玄奘的识相之法已经小成了。
而猴子则是一言不发,静静的站在一边,等着玄奘怎么解决这件事情。
小白龙再也忍不住了,区区一个人类,也想拦我师父的去向,真是找死,我每天都要吃掉几个这样的僧人。
大龙不出手,你就是我的福气!
就在小白龙想要上去表现一下自己的存在感时,却被它挥了挥手,小白龙不明所以,却老老实实的站在旁边一言不发。
看到玄奘的手下畏畏缩缩,知客僧信心大增,更加鄙夷地望着玄奘,继续装逼,我倒要看看你能演到什么时候。
“阿弥陀佛,我本是去西方拜佛的高僧,听说金池长老正在这里举办一场佛衣法会,这可是本地佛宗的一次盛事,所以才来拜会,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失陪了。”玄奘毫不客气的说了一句,然后就转身离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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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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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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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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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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