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林晚晚陈衍>第114章 要是我能嫁那么好的男人,我也乐意
  “李秀花,你就承认吧,你那儿子长大就是丑。”

  “就是,你那儿子也就你当个宝,要我说,他连陈麻子都比不上,15岁了,连割个猪草都不会,人家陈西比他还小几个月,都能顶半个壮劳力了!”

  其他大娘也跟着附和。

  “村长,他们骂人,你还不管管。”

  李秀花骂不过,又想拉上村长帮忙。

  一群人吵吵嚷嚷。

  陈富荣装没听到,也懒得管了。

  反正村里的婆娘就是事多,一天不找架吵就不消停。

  就算打架也是薅头发抓脸,撑死疼上一疼,死不了人。

  “果然是没见识的乡下土包子。”

  林甜甜冷嗤。

  “林甜甜,你这话什么意思,你是看不起劳动人民吗?”

  周红英不爽的瞪了眼林甜甜。

  什么乡下土包子

  搞得她自己多高贵一样。

  要她说,林甜甜长得还不如陈卫松那个乡下土生土长的妹妹呢。

  乡下人怎么了。

  哪里都有好人坏人。

  李秀花确实嘴碎了点,也是挺讨厌的。

  但是临水村也有很好的人,也不乏长得俊的。

  比如林月英那几个儿子,长得半点不比城里人差。xǐυmь.℃òm

  特别是那个陈东。

  最近换了身新衣服后,跟变了个人似得,可精神了。

  说他是城里来的知青都有人信。

  还有陈立衍长得也不错。

  特别是最近他脸上的刀疤淡了点之后,看起来人模人样的,又高大,人还特别勤快,特别疼媳妇。

  比王志勇这种所谓城里来的男知青好多了。

  “我可没这么说。”

  林甜甜瘪瘪嘴。

  周红英家里情况还算不错。

  林甜甜不敢得罪她,但是也不想刻意讨好她。

  比起和女人打交道,林甜甜更愿意往男人堆里凑。

  在林甜甜看来,女人心思太多了,不好相处。

  但是男人不同,可以帮她干活,还愿意给钱她花。

  总之和男人打交道,特别是有钱男人,好处多多。

  陆景礼就站在不远处,林甜甜和周红英的对话,一字不差全落在了他耳中。

  陆景礼拧眉,对林甜甜的厌恶又深了几分。

  “你说这林知青不会真要留在乡下当村姑吧。”

  有男知青好奇开口。

  “当村姑怎么了,要是我能嫁那么好的男人,我也乐意。”

  周红英哼哼。

  周红英家里情况虽然比不上林晚晚。

  但是她家里人宠她,疼她。

  也因此,周红英性子单纯,和林晚晚能玩到一块。

  一开始看到林晚晚嫁给陈立衍,周红英也和其他人一样不看好。

  但是这段时间看下来,周红英的想法慢慢变了。

  乡下人怎么了。

  只要人勤快,疼媳妇,乡下人并不比城里人差。

  再说了,人家陈立衍长得也不错,又高又壮的,看着就有安全感。

  最重要的,他对媳妇是真的好。

  周红英都羡慕死林晚晚了。

  不用干活,男人还天天变着法给她买肉吃。

  这也就算了,她好几次去陈家找林晚晚,还看到陈立衍帮忙洗碗扫地。

  这种好男人,打着灯笼都找不到。

  “嘴上说的好听,真嫁到乡下当村姑,有你哭的。”

  男知青笑。

  “我才不会!”

  周红英哼哼两声,一蹦一跳跑开了。

  女孩跑起来的时候两根粗黑的鞭子一甩一甩的,很是俏皮可爱。

  陈东看的入了迷,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

  “好看?”

  少年直勾勾盯着周红英看,林晚晚嘴角弯弯。

  “不好看。”

  陈东脸红红说谎。

  “切。”

  林晚晚才不信。

  林晚晚和周红英关系好。

  大家都是省城来的,有共同话题。

  分家后,周红英下工后有空就会上门找林晚晚聊天。

  当然了,主要目的还是蹭饭。

  周红英也是最近才发现,林晚晚做饭竟然这么好吃。

  吃过林晚晚做的饭菜后,周红英越发觉得知青食堂的饭菜压根不是人吃的。

  每次只要有空,周红英就会去林晚晚家做客蹭饭。

  当然了,她也不吃白食,每次去都会割点肉,或者带点白面大米之类的。

  每次周红英来陈家,陈东那小眼神总是忍不住往周红英身上瞥了。

  一来二去,林晚晚也大概猜到了陈东的小心思。

  不过少年脸皮薄,林晚晚也不好意思说穿他。

  “什么不好看?”

  林月英茫然看向儿子。

  “没什么。”

  林晚晚打马虎眼。

  “帮我拿碗绿豆汤去给红英吧。”

  林晚晚盛了一碗绿豆汤递给陈东。

  陈东犹豫了一下,有点不乐意。

  “臭小子,你小婶叫你呢,还杵着干嘛。”

  林月英抬手给了儿子一个爆栗。

  “哦。”

  陈东这才不情不愿接过绿豆汤。

  “这小子,跟个木头一样。”

  林月英吐槽。

  林晚晚半开玩笑道:“大嫂,你没考虑过给东东介绍对象吗?”

  “那小子跟木头一样,谁家姑娘眼瞎能看上他。”

  这年头的人结婚早。

  农村很多男人不读书的话,17岁就结婚了。

  当初陈立衍也是17岁开始,包翠莲就给他张罗对象了。

  陈东明年就高中毕业了。

  林月英说不急都是假的。

  可急有什么用。

  他家穷,成分还不好,陈立民又是瘸子,哪个好姑娘愿意嫁过来。

  “妈,我哥有那么差吗。”

  陈南不乐意了。

  陈西也护短:“就是,我哥一点不差好吗,我昨天还听到村里的女知青夸我哥穿上新衣服后特别俊呢。”

  “是是,你哥最好,臭小子,吃还堵不住你的嘴,赶紧喝完干活。”

  林月英拿着连枷走了。

  陈东和陈南年纪都不小了,很快就要讨婆娘了。

  林月英这两年也是急到不行,想多赚点工分帮陈立民治病,顺便给兄弟俩攒点彩礼钱。

  “知道了。”

  “小婶,你煮的绿豆汤真好喝。”

  陈南咧着一口大白牙,讨好的冲林晚晚笑。

  林晚晚:“好喝就多喝点。”

  陈南才16岁,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多喝点灵泉水对他的身高有好处。

  “还是小婶好。”

  分家后不能经常吃到林晚晚做的饭菜,陈南还挺遗憾的,还好还有绿豆汤喝。

  陈南决定,明天林晚晚上工一定要多帮她干点活。

  “臭小子,少喝点,老子还没喝呢。”

  陈庆海对着陈南后脑勺就是一巴掌拍下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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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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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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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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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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