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我成了古神眷属林终许忠义>111、挖墙脚
  夜晚,初夏镇。

  镇政府前的广场上,夜宵摊边上人山人海围了好几圈,在这围观圈子的正中间,一张摆在户外的摊桌上摆满了食物,以及大量的空碟子。

  “真能吃啊……”

  “这么多东西下去肚子居然一点都没鼓起来。”

  “这真的不是浪费食物?”

  “我们的东西本来就卖不到外边去,人家在镇子上花钱有什么不好?”

  ……

  林终听着周围的议论声,看着芙兰风卷残云般清扫桌子上的食物,感觉有点芒刺在背。

  他倒不在意开销,因为这趟狩猎的收益完全超出了预想,答应过芙兰想吃多少吃多少,他干脆就把这夜宵摊上的东西包了下来。

  不过芙兰这种完全超越人类的大胃王,实在太过引人瞩目了。要不是初夏镇并非食物短缺的地区,这会儿他们肯定要收获无数白眼。

  万瑾对芙兰的吃法也是目瞪口呆,同时周围聚集过来的目光也让她有些坐立难安。

  “你一天到底需要摄入多少食物?该不会以前你一直都饿着肚子吧?”林终忍不住开口问道。

  “需要摄入的量?”芙兰稍微停下了进食的动作,“零。”

  “啊?”林终没听明白。

  “我其实不吃东西也能活得下去。但光靠光合作用和固氮作用还是很难受的,相较之下当然还是进食比较有效率。”芙兰解释完,又继续吃了起来,“你不用担心浪费,这些摄取的食物,分解之后的营养我可以在体内长期储存起来,有效率地进行使用。将来如果食物短缺了,我还能提供给你们。”

  “真佩服你啊。”林终笑笑。

  还能进行光合作用和固氮,兼具植物的能力,芙兰作为生命体的功能之全面,完全超出了林终的想象。

  这就是使徒级别,无论是芙兰,艾琳,还是在恩济会基地遇到的加拉哈德神官,都有着让林终难以抗衡的力量。

  至于尹思修女那个级别,更是高不可攀。

  单兵装备对战斗力的强化是有极限的,就算用上高斯步枪或者普通的机甲,林终感觉自己也赢不了这些人。

  以半神为目标——离开临江基地后,加拉哈德神官的建议就一直在林终脑中挥之不去。www.xiumb.com

  要杀艾琳,就得进化成使徒,而要解决钥匙先生,恐怕就真得走到半神那个等级,这是一个浅显易懂的道理。

  恩济会似乎认定他有一定的潜力,可以成为对抗丧钟教团的助力,尹思修女的态度,似乎是准备全力支持他。

  进化,然后干掉仇敌——摆在他眼前的道路非常清晰,只有一条笔直的公路通往他预设的目标,没有任何迷惑他的岔路。

  然而眼前的主线明了到这种程度,反倒让她有种很不自然的感觉。

  这时,围观人群起了一阵不小的骚动,随后林终就看到人群如同摩西开海般让出了一条通道。

  这座镇子实质上的主人,阿夏在一名护卫的陪同下,沿着这条通道大步走来。

  “哟,终哥!”阿夏大声打招呼。

  “你来啦。”林终抬手跟她招呼,“车子帮我开来了吗?”

  “当然,就停在路边。”阿夏自然地落座,将钥匙递给林终。

  在从恩济会的基地重新出发前,林终专门跟阿夏联系了一趟,约好了在这里见面。

  由于答应了芙兰去初夏镇好好吃一顿,林终干脆就决定跟阿夏见一面,交流下近况,顺便把寄存在初夏镇的那辆浮空车取回来。

  “终哥,听说你把周围几个摊子的东西都包了,很阔气嘛!这不请我吃一顿?”阿夏豪迈地伸手去拍林终的肩膀。

  “你想吃随意啊,跟她比,都是九牛一毛。”林终说着指指芙兰。

  阿夏看了眼芙兰,再看看堆积起来的盘子,大致明白了,怎么回事:“听说灾变以前的黄金年代,很多地方食物根本吃不完。有些人靠展示自己的胃口名利双收,老姐你这样的人才,算是生错年代了。”

  说完她又看了眼万瑾。

  席上来了陌生人,万瑾显得有些局促。

  “终哥,这是你刚收的干女儿?”阿夏来了一句。

  “我看起来有那么老?这是我们团队的实习生,叫万瑾,最近跟着我学打猎的。”林终笑道,又看向万瑾,“来,跟阿夏姐打声招呼。”

  “阿夏……姐好。”万瑾小心翼翼地打招呼。

  “你好你好,以前终哥只招老手的,没想到居然开始带徒弟了,看来你应该很优秀啊。有没有兴趣跟我做事,我这里待遇很稳定的。”阿夏半开玩笑地说道。

  “当面挖墙脚有点过分啊,以前你至少还是偷偷地挖。”林终朝阿夏挑眉。

  “干嘛,那是别人擅自跳槽到我这里的,我条件比你的好,你总不能不服气吧?不过终哥这么在意……那我们也敬个酒赔个不是,可以吧?”阿夏说完豪迈地挥手,“老板,三碗米酒!”

  “你们?”林终注意到了阿夏的措辞和酒的数量。

  阿夏突然朝身后站着的护卫招招手,那名护卫脱下了头盔,朝林终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终哥。”

  “刘峰?”林终认出了对方。

  刘峰是过去曾和他组队的灯塔级老手,在和阿夏竞争狩猎使徒的时候,刘峰还是他的队友。

  然而阿夏成为曙光猎人成立基地后,他就跳槽去了阿夏的基地。

  “你来初夏镇找我的时候他其实也在,就是戴着头盔没敢跟你认。”阿夏说着端起酒,又递了碗给刘峰。

  “当时怕惹终哥生气嘛,今天机会难得,正好过来给终哥赔个不是。”刘峰端起酒。

  “生什么气?只能说你小子有先见之明,要是继续留我们队,说不定也跟阿胜一样没了。”林终有些苦涩地笑笑,也端起酒。

  跟阿夏的恩怨都早已经烟消云散了,再早些的事情,他当然已经不可能在意了,不过今天碰上熟人,正好可以借这个机会喝一杯。

  三人喝了酒之后,阿夏起身突然拍了拍手:“别围在这里了乡亲们,该干嘛干嘛去吧,我准备跟老朋友聊两句。”

  作为初夏镇主人的阿夏这么一发话,效果拔群。

  周围的居民们交换下眼神,很快就散去了。

  “你去周围巡视一下吧。”接着阿夏又打发走了刘峰。

  “怎么,有什么大事要说?”林终意识到阿夏这次来见面,似乎有要事要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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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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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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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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