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我成了古神眷属林终许忠义>104、早起训练
  第二天上午,林终在床上惊醒,一睁眼就看到芙兰和万瑾站在床边盯着自己。

  “怎么了?”他惊疑不定地打量两人。

  万瑾也就算了,被芙兰站在床边用这种丝毫没有感情的眼神打量,总有种自己好像变成了一个实验体,而且刚刚接受了改造手术的感觉。

  “别问我,她让我来叫你起来的。”芙兰面无表情地指向万瑾。

  林终目光移过去,万瑾有些畏缩地答道:“终哥,昨天你说要我早点起来训练的……”

  “啊!”林终猛地反应过来,摸了摸脑袋,“现在几点了?”

  “十点多一点点。”万瑾回答。

  “对不起,我一不小心喝多了。”林终顿时感觉有点无地自容。

  昨天杀了那头幽浮灵后,村子里的人把他们当英雄招待,当晚就宰了圈里的一头猪两头羊,在村里摆了好几桌席。

  幽浮灵的尸体被运回去,引来了全村人的围观。

  村里大多数人都很高兴,威胁着他们的怪物被铲除,对他们来说意义重大。

  这不仅是将他们从绝望中拯救出来,也让他们感觉到恩济会确实有能力在一定程度上保障这村子的安全,这无疑给予了他们额外的希望。

  在这样的世界,活下去的希望比什麽都重要。

  宴席上,不仅仅是村长,村民也一个接一个地跟林终敬酒,林终被灌了不少。

  不知道是不是进化之后体质有所改变,他表现出惊人的酒量,喝倒了跟他拼酒的十几个汉子,乘兴而归。

  虽然还不至于到烂醉如泥的程度,但这一顿酒确实让他睡得比往常更久。

  “对了,村长让我带早饭给你。”芙兰突然说。wWW.ΧìǔΜЬ.CǒΜ

  林终下意识看了一眼床头柜。

  那里确实摆着一个托盘,但里面只有小半碗粥,一个盘子里的一片猪头肉,没了。

  林终看看芙兰,芙兰开口道:“给你留菜了。”

  “你还是干脆吃完吧。”林终叹道。

  回头再去要份早饭好了。

  “终哥,那训练……”万瑾小心翼翼地问。

  “我昨天已经跟村长他们说好了,我们今天可以借用自警队的训练场,等我起床准备一下。”林终说着从床上起来。

  他想了想,突然扭过头:“芙兰,待会你也一起来吧!”

  “嗯?”正在处理剩饭的芙兰有些诧异地抬起脸。

  半个钟头后,三人一起来到了训练场。

  村里的自警队早已结束了晨练,只有寥寥几个人在整理场地。

  作为自警队长的刘丽霞也在,昨天才经历了那样的事情,今天她就又像往常一样开始工作了。

  看到林终他们的时候,她露出了有些诧异的神情。

  林终抬手跟她点点头,就算打了招呼,刘丽霞反应过来,也点点头。

  林终将两人带到射击的靶场,打开从车上搬过来的装备箱,拿出两把手枪。

  “我准备让你们稍微学一下怎么用枪。”林终直截了当地说出了自己的打算。

  “枪……”万瑾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那两把手枪。

  “你的能力我算是有个大致的了解。”林终一边检查手枪一边说道,“近身战,你的能力可以说非常有优势。但反过来,一旦拉开距离,你就会变得很吃亏,所以我认为应该给你稍微增加一些远程攻击的手段,技多不压身,学会用一些武器对你也没坏处。”

  巨人种的眷属算是非常常见的,林终自己以前用过的三级遗物“巨人的右手”,也是对应着上位体巨人种的能力所制成的,所以林终尤其了解巨人种的能力。

  万瑾可以把力场覆盖在体表,强化身体行动的作用力,也可以以此减缓自己身体受到的冲击和反作用力。她也可以将力场集中在身体的一个地方,然后随着身体的动作轰出去,使力场作用的距离提升。

  就像她对幽浮灵挥出的那一拳,可以隔着两三米的距离打到目标,基本上可以算是一个简易版的“巨人的右手”。

  但这么使用一次,她体表的力场就需要好几秒种才能重新生成,在这期间她基本上就是任人宰割的。

  射程是万瑾最大的弱点,林终决定让她稍微学一点枪械,这对她将来的狩猎很有益处。

  看了万瑾在这次狩猎中的表现,林终决定尝试稍微认真带一带这小姑娘看看。

  “那你叫我到这里来做什么?”芙兰突然来了一句。

  “我希望你也学一下。”林终回答。

  “为什么?这对我有什么用?”芙兰忍不住皱眉。

  “我理解你的想法,你的大多数能力对生物的伤害能力远超枪械,但你很多时候你不好随便暴露真身,然后有的时候对手也不一定是生物——就像上次那个机器人,这个时候有枪可以用也算是聊胜于无吧。”

  林终说完把两把枪分别递给万瑾和芙兰:“你们拿着,里面没有子弹,我接下来给你们大致讲解一下这东西用法和结构……”

  他话没说完,忽然就发现拿着枪的万瑾和芙兰脸色都变得有些奇怪。

  万瑾看着手里的枪,脸色发青,芙兰也紧紧皱着眉头,一副很不高兴的样子。

  “你们怎么了?”林终问。

  “对不起,我拿着这个……有点难受……”万瑾忙不迭地把枪递还给林终,好像这东西烫手一般。

  林终不由得一头雾水。

  “我也觉得这东西拿手里不太舒服,总好像,有种不是很好的印象。”芙兰也把枪还了回来。

  不好的印象——听到芙兰这么说,林终突然有点明白过来了。

  芙兰的前身,被使徒所寄生的李素灵,最后就是持枪自尽的,这种记忆恐怕残留在了芙兰的印象中,让她对自己持枪十分抵触。

  这样万瑾的反应也能理解了,她的母亲,在她手术后苏醒还神志不清的时候,也用枪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有那样的记忆,她对手枪有心理阴影也不奇怪。

  “抱歉,是我没考虑周全。”林终突然有点愧疚。

  “而且这东西我也没什么好学的,我自己扔出的东西,威力不见得比这个低。”芙兰说着捡起一枚石子,手指一弹就精准地打中远处的靶心,“比起,我倒是对能爆炸的武器有点兴趣。”

  “这个我待会儿可以教你手榴弹,现在问题是万瑾……”林终陷入了沉思。

  这时,刘丽霞走进靶场,远远地朝这边招呼:“需要帮忙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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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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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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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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