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上下打量芙兰,然后甩出一句:“你就非得在这种时候问这个?”
“这问题怎么了?”芙兰不解。
林终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就他个人的经验,那些喜欢在干大事前展望未来的人,出事的概率往往特别高。
他就见过一个说着干完这票就退休的猎人,那次去了深渊,全队都没有回来,还是他带小队去收的尸。
至于故事里见过的类似情节,更是数不胜数,大战前谈论战斗结束后要如何如何的人绝对活不到结局,战前团队合影结束战后必有减员。
更何况他自己就有类似经验。
上一次狩猎使徒前的一顿饭,他还兴奋地和队友谈论要是晋升了之后要在哪里建猎人基地,阿胜说自己干完这任务肯定也能晋升灯塔,到时候他也可以留在基地当骨干,而许忠义一直沉默不语,艾琳也是笑笑不说话,现在想想当时他们在这对狗男女眼里,大概就已经是死人了。
他憋了半天,最后只对芙兰蹦出三个字:“不吉利。”
“这有什么吉利不吉利的?”芙兰完全不理解。
“你突然问这个,是有什么想法?”解释不清楚,林终干脆把这个问题抛了回去。
“我觉得,跟你一起出来还蛮有意思的。”芙兰夹起一块猪肚送进嘴里。
那可不是嘛,毕竟你在深渊待的那四年基本过得跟个女野人没区别啊,林终心想。
“所以你的意思,这件事结束后,是不打算回去咯?”林终试探性地问道。
“不回去。”芙兰斩钉截铁地回答。
“还打算继续跟着我?”林终总算是有点明白对方的意思了。
芙兰诞生之时就没有多少记忆,迷茫地靠着天生的强大力量在深渊中立足,她无法和深渊生物交流,接触到她的人类将她视为怪物,只能孤独地待在自己的领地,狩猎深渊生物,从文明的遗迹拾荒。
而林终将她带出了深渊,短短数天,她才刚品尝过深渊以外的世界,还充满了新鲜感,自然不可能愿意再回去。
但她自己也清楚,她对深渊外面的世界了解得还是太少,一不小心,她可能又会暴露身份,变成人类世界人人喊打的老鼠……不,说是老虎可能更准确点。
所以要待在外面,她身边还是得有个人陪着——而林终自然是最合适的那个人选。
“看你怎么想。”芙兰给出了回答。
“嚯,还征求我的意见,你还挺讲道理啊。”林终笑了出来。
“绑着你,也没意思。”芙兰说。
林终心里开始认真地思考这个问题,毕竟此事非同小可。
杀了许忠义和艾琳,报了仇以后他要做什么呢?
那当然日子还是要过下去的,当荒野猎人四处闯荡是一条出路,或者干脆在初夏镇落脚,也是未尝不可,这里的生活虽不富足,但还算平和。
问题在于,要不要继续让芙兰留在身边。
首先芙兰的危险性是毋庸置疑的,不仅拥有使徒的力量,而且对人类的规则知之甚少,虽然芙兰现在看来算是很讲道理,但谁也不能保证,将来他们绝对不会出现什么难以调和的矛盾。
其次,芙兰将自己的核心解离出来才能勉强伪装成感染者,万一哪天她的真实身份暴露,和她一起的林终恐怕也会受到牵连。
但好处显然也是有的,作为同伴,芙兰至少在力量上足够可靠,而且她改造生命的能力也有不少能派得上用场的地方,和她在一起,很多方面能得到保障。
而且,林终自己现在也是孑然一身,他已经成了深渊生物一般的存在,不得不和人保持一定距离以保守这个秘密,但跟芙兰,在这一点上他们完全是坦诚相见的。Χiυmъ.cοΜ
在这种末日般的世界,一直当条孤狼生存是很艰难的。如果生活富足倒还好说,若是活得艰苦,那种孤独感也会被无限放大。
对林终来说,一个人,坐着喝酒大概都会觉得差那么点意思。
如果要选择共同生活或者旅行的同伴,眼下芙兰对他来说或许就是唯一人选了。
想到这里,他脑子里自然而然地浮现出,自己和芙兰一起在这座初夏镇定居下来生活的样子。
一时之间,林终竟有点难以抉择,便轻轻端起酒碗回道:“到时候再说吧。”
“行。”芙兰也不介意暂时搁置这个问题,她跟着林终一起端起碗,学着对方之前的样子说道,“干杯!”
林终轻声笑笑,和对方碰了一下,将碗里的残酒喝完。
这样的夜晚,听着音乐,就着昏暗的灯光,和女人相对坐在露天的摊子旁,就着一桌下酒菜,算是很有喝酒的氛围。
林终忽然意识到自己有段时间没有这么放松过了。
“再来两碗米酒。”他转头朝摊主喊道。
夜晚,还长的很。
……
第二天一早,林终猛地睁开眼睛,顿感口干舌燥,还有一阵头痛。
宿醉。
该死,昨天喝太多了!
他迅速回想起了昨夜自己一碗接着一碗地喝酒,很快就有点上头——他的酒量其实很一般。
他现在已经在阿夏借给他住的那间公寓房间里了,但他却没有回来的记忆。
喝断片了,自己一不小心就松懈了。
林终摇摇头,掀开被子从床上爬了起来。
一股冷飕飕的感觉忽然袭来,林终又马上把被子盖了回去,随后开始一脸懵逼地思考一个问题:
我衣服呢?
他现在光溜溜地在被子里,啥都没穿。
这时,床旁边的帘子被猛地拉开,这条帘子一直隔在他和芙兰的床之间。
“你总算是醒了啊。”已经穿戴整齐的芙兰站在床边,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芙兰,我昨天……”林终愣愣地眨巴眼睛,“我衣服怎么没了?”
芙兰一听这话就不悦地皱起眉头:“你还有脸问?你自己想想自己做了什么吧?”
林终脑子忽然“嗡”地一下,直接一片空白。
我操,不会吧?没道理啊!他震惊地想道,意识里翻来覆去都是这句话。
随后,芙兰又追加了一句让他精神冲击更大的话:“先说好,你要负起责任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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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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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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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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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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