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张温书并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那些土匪早就该死了。
被他们屠戮的村子太多了。
张温书想到自家闺女,那漫天的雪花和冰刺,无一不代表着她的不平凡。
这让他想到了平常很多时候都没注意到的细节。
比如说醉醉总爱一个人出门,又浑身大汗的回来,还有两年前小瑜快摔倒时,有一股力量拖着小瑜。
当时他就有些疑惑,原来那个时候是醉醉在保护弟弟。
醉醉不平凡又如何,她永远是他们的大女儿,阮连醉。
他们会在背后默默地支持她,鼓励她。
“我回来了。”
“爹!今天打到了什么小动物啊?”
张璞瑜连忙凑上来眼巴巴的看着自己父亲,张温书摸了摸小子的头,将肩膀上扛着的一头狼放了下来。
“看我猎到了什么?”
“哇!爹你好厉害啊,居然猎到了一头狼,小瑜长大了要是能跟爹一样厉害就好了。”
张璞瑜崇拜的看着张温书,他宣布,爹是他现在最崇拜的人!
“小瑜以后会比爹还厉害。”
“哇(〃'▽'〃)!”
阮连醉神识扫到张温书回来,连忙收拾好自己,脸上带着一丝小羞涩,好歹也是个五百多岁的人了。
怎么这么稳不住!
既然决定修仙,杀人这种不可避免的东西,早晚都会有。
只不过她这个属实太早了点,她设想的是,至少也要成年后。
除了被关着的五百年,她正儿八经的在这个世界生活了才六年,六岁。
司抚杀龟灵子的时候都八岁了。
阮连醉一回想那天的场景,又开始想吐了,她还是一时半会适应不了。
甚至还接受不了自己杀了人的事实。
她一个根正苗红的科学修仙,社会主义和平发展的接班人。
从小接受的教育就是以和为贵,实在不行,就打一架,打的头破血流没人管。
但杀人……
杀人是不可能杀人的,你刚杀人下一秒就去跟别人牢饭共享,挨枪子。xǐυmь.℃òm
阮连醉觉得自己还要在做一段时间的噩梦了,司抚学的东西全是杀人术,连个把别人弄伤的都没有。
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是一条鲜活的命。
她是不是该去哪里偷师,学点正常手段的法术?
……
因为村里的人都躲着张温书一家,张温书为了不让村里人不影响到妻儿的情绪,将家搬进了山里。
阮连醉用着小锄头栽种着红薯苗,她真的好想用法术来帮自己种地,但司抚的法术,一个能用的都没有。
她又是个空白页。
一个不会,白废了她的筑基修为啊!
至于她世界的灵能?
啊,那玩意儿只会让你跑的更快,飞得更高,一拳打碎一个石头之外,没多大杀伤力。
呜呜呜,兴许有杀伤力的她还没学到。
张璞瑜在旁边蹲着马步挥着小拳头,他想跟爹爹一样厉害,跟阿姐一样厉害。
“哈,哈!吼哈!”
“小瑜,时间到了,快来跟我一起干活。”
“好!”
张璞瑜连忙过来帮阮连醉挖坑,阮连醉笑眯眯的看着呆萌的小弟,啊,今天又是坑小弟的一天。
……
时间转眼又是两年过去,距离张温书一家搬离张家村也有两年了。
这一天里正的儿子找到正要回家的张温书,面上的喜色遮盖不住,“温书二哥,有喜事,大喜事啊!”
张温书许久没见村里人了,见里正儿子这么开心不由得问道:“正三弟,什么事儿这么开心?”
“有,有仙人在镇上收徒,6岁到15岁的孩子,去镇上就能测试,我记得你家阮连醉八岁了吧,张璞瑜也六岁了。
快带孩子去吧,那可是仙途啊,被选上就可以当仙人了,咱们村儿的好多人家已经启程去镇上了,你们也快点的吧。”
仙人收徒?
张温书心中疑惑,面上却不显,朝着里正家儿子道了谢连忙回家,他还记得醉醉的不平凡。
她若想去追寻那仙途大道,他们会全力支持。
“啥?爹,你说有仙人在镇上收徒?”
阮连醉咬着野果子好奇的问道,来了吗?小说中的经典场景,修士们到俗世收徒,一不小心就能收到一个男主啊,女主啊。
她筑基大圆满,不去都行。
看了一眼旁边渴望的小弟,心想,算了,还是去吧。
凡人对仙人的渴望,她知道有多强烈。
“醉醉怎么想的?”
“去吧,娘,我们一起!”
一家子驾着驴车连忙出发了,等到了镇上,那叫一个人山人海,镇中心是几个穿着白袍的年轻人,因为有修士,阮连醉也不敢乱用神识。
她就是个披着满级大佬的皮,内里新的不能再新的小萌新。
司抚的记忆又不能百分百完全正确,而且她的记忆大多都是关于仙界。
俗世的,正道的,她一点都不清楚。
以至于阮连醉在这方面直接抓瞎。
司抚这个满级大号还被自己练废了,在瞎的程度上,更抓瞎了。
被大人带领着的小孩子们排了一整个长长的队伍。
阮连醉一家来的迟排在最后边。
看着一眼望不到头的队伍让阮连醉抬头望天了,“这么长的队伍,不知道要排多久。”
“阿姐,慢慢等吧,那可是仙人啊!”
张璞瑜听到阿姐的话,立马接过话头说道,眼神中全是对修仙的狂热。
阮连醉在心中叹了一口气,凡人渴望仙途大道,可谁又知道死在这条路上的白骨,多的数不清。
还是做凡人比较幸福。
一旦进入修仙界,杀人乃是家常便饭。
有的人为了一个天才地宝,可以把自己的亲朋好友通通杀掉。
也有的人为了仙途大道,杀妻证道。
修仙…一个美好而又残忍的词语。
阮连醉一家排了两天的队伍,才终于看清楚那些白袍人,个个都是男弟子,长得丰神俊朗。
修仙之人就没有一个丑的。
一张桌子上摆放着四块石头,排到最前的孩子们就分成四个将手放在石头上。
这是测灵根的晶石。
有灵根,晶石上便会闪烁相对应的光芒。
金木水火土对应黄绿蓝赤褐。
像冰雷这样的变异灵根,便是浅蓝和紫色。
“金土木三灵根。”
一穷苦人家的小孩儿是三灵根,人群中爆发出一阵欢呼。
与4000年前的测灵根不一样的是,以前的灵根越多,资质越好。
现在的灵根越多资质越不好,三灵根应当也算是不错的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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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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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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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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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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