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全民修仙:我能修改人生剧本>第四百一十四章 冒险家,诡秘短杖
  李昂蹲下身体,凑到绿色液体前闻了闻,确认没问题,又拿出一个玻璃瓶,把绿色液体装满,这才把它重新埋回泥土。

  他拍了拍手掌,起身离开,准备先找个地方吃饭,再考虑下一步计划。

  这时,一辆马车从街角驶出,缓缓驶到李昂跟前。

  车厢帘幔掀开,一个面目英俊、气宇轩昂、戴着白银面具的男子从里面钻出。

  他身穿华贵紫袍,腰悬佩玉,头戴镶嵌宝石和珍珠的冠冕,胸前挂着一枚金色徽章,上面雕琢着两只栩栩如生的龙头。

  在紫袍男子身边,一群身穿白色长袍的牧师簇拥在一起,为他提供庇佑。

  “请问,”牧师们恭敬地躬身施礼,齐声询问道:“您是否需要帮助?”

  李昂微微颔首,语速缓慢地问道:“附近哪里有旅店?”

  牧师们相互交换视线,带头的那位牧师答道:“距离村口十五米的位置,有家小旅馆,可以免费住宿。”

  “谢谢。”

  李昂淡淡地吐出两个字,转身朝着小旅馆的方向走去。

  “牧师阁下,您真厉害呢!”

  一个娇滴滴的女声传入耳朵,李昂抬头,便看见一位金发碧眼的女性骑士站在自己侧方,正用炽热爱慕的眼神凝望他。

  她年龄不大,二十岁左右,身材纤细苗条,容貌姣好,皮肤雪白,穿着深黑色长裙,胸脯鼓鼓囊囊,显得格外丰满。

  “呃,”李昂愣了愣,不明白对方怎么忽然说起这个,“你刚才说啥?”

  金发女骑士眨巴着美眸,笑吟吟地说道:“牧师阁下,你真是一位睿智优秀的人呐!”

  “……嗯。”

  李昂摸了摸鼻子,总觉得这个骑士的反应很奇怪。

  “您刚才的表现堪称完美,不愧是勇武卓越的圣骑士!”

  女骑士崇拜地注视着李昂,仿佛看到自己心仪的偶像,眼睛亮晶晶的,“你一定是从遥远的北欧赶来的冒险家,我叫菲利希亚.艾萨拉,是一名牧师。”

  “牧师?”

  李昂挑眉,原来这位就是传说中的牧师?难怪能控制亡灵。

  虽然他没听说过艾萨拉的名字,但对于这种职业毫无兴趣,转移话题道:“我记得龙魂领域内的祭坛,需要通过祭祀活动才能激活。”

  “对哦,我忘记说了。”

  菲利希亚恍然大悟,急忙掏出怀表,“你瞧,我竟然连这么重要的信息都忘了。祭祀的地点在龙堡废墟中心位置,那里有一块黑曜石板,只要把它放到黑曜石棺中,巫妖王就会醒过来.....”

  “等等,”

  李昂伸手阻止她继续往下说,皱眉道:“巫妖王为什么要睡在棺材里?难道他是一个僵硬的木乃伊?”

  “不,巫妖王是一位强大的巫师。”

  菲利希亚摇摇头,耐心解释道:“他是一只高阶巫妖,实力超强,寿命悠长。

  他曾经杀死了数万人类,但最终被神术审判,灰飞烟灭。”xiumb.com

  巫妖王的实力确实惊人,但他既然被神术审判杀死,肯定是有缘故的。

  李昂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又问:“那巫妖王的墓穴呢?”

  “呃,在山脚下。”

  菲利希亚迟疑了一下,说道:“山脚下还有两个村庄和几座坟冢,巫妖王的墓室被掩盖在那些坟冢之下。”

  李昂点点头,沉默片刻后,问道:“除此之外,还有别的办法进入巫妖王的陵寝吗?”

  菲利希亚露出思索的神情,说道:“按照规矩,巫师的墓葬必须由教会派遣神官守卫,防止邪恶的盗墓贼挖掘。

  不过,如果巫妖王同意,可以允许一些胆子比较大的盗墓贼,进入他的坟墓...

  呃,您要参加守夜仪式吗?”

  “守夜仪式?”

  “是的。巫师的坟墓中会散布着各种各样的诅咒和陷阱。只有在守夜仪式之后,巫师的尸骨才能安全地被挖出来。

  据说,只有虔诚的信徒才敢去守夜。”

  李昂沉吟了片刻,点头道:“行吧,你带我去。”

  两人一边聊着天,一边向村庄走去。

  李昂没有隐瞒自己的目的,直言不讳地说道:“我需要巫师的血肉,献给伟大的巫妖王陛下,作为报酬,我会尽快完成对巫妖王的复仇。”

  “啊,原来你是巫妖王的狂信徒啊?”

  菲利希亚脸上露出欣喜之色,“巫妖王是一位善良而博学的英雄,他的陵墓一定非常宏伟壮观!”

  李昂呵呵一笑,没有多说。

  两人很快来到村口处的小旅馆门口,敲响木质房门,等待老板娘打开房间。

  嘎吱~

  旅店的木门缓缓升起,老板娘穿着一袭红衣,梳着麻花辫儿,面容苍老憔悴,额头贴着黄符,浑浊双眼闪烁幽光,嘴唇上涂抹着鲜红蔻丹。

  她的手腕上套着两串红绳,一端绑着骷髅项链,另一端拴着黑色铃铛,看上去有些渗人。

  李昂眯着眼睛看了她两秒钟,突然感受到脑海中浮现出一股莫名的精神波动。

  那是一种源自灵魂深处的颤栗感,似乎是某种极度危险的存在,让人忍不住瑟瑟发抖。

  与此同时,他脑袋上戴着的银白头箍发烫滚烫,绽放出一圈圈涟漪。

  这是巫师的力量,代表了巫妖王的警示!

  李昂立刻收敛心神,将心中的恐惧压抑下去,恢复平静。

  老板娘的目光扫过李昂的面庞,略微惊讶地咦了一声,随即低头看向自己手腕上的两串红绳。

  红绳的两端拴着骷髅项链和黑色铃铛,铃铛轻晃间.发出叮当脆响,而骷髅脖颈的部分则缠绕着一根黑色丝线,丝线末端延伸至一柄黑色三叉戟状短杖,尖端有一颗水蓝色宝石,璀璨夺目。

  老板娘的脸色瞬间阴沉下来,冷冰冰地说道:“你是谁!?”

  李昂面无表情,没搭理她。

  “混蛋!”

  老板娘勃然大怒,猛地抽出匕首,狠狠扎向李昂的脖颈。

  李昂眼角余光瞥到匕首破空袭来,脚步轻移躲开攻击,同时挥剑刺向老板娘,想要逼迫对方松手。

  然而,老板娘身影模糊,消失不见,诡异地避开剑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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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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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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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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