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先进的技术教给游牧民族,技术不存在代差,以后再想压制游牧民族可就难了。
一万骑兵的诱惑力虽然很大,但李风还是拒绝了。
“三万就三万,但是先说好,打完仗他们愿意去哪里就去哪里,但战时这些人必须绝对听从我的命令。如果有告到你们那去的,你们别和我扯那些有的没的。”
“这是自然,不过梅录啜可汗让我问一下,您准备怎么处理安西军镇。可汗的意思是,他可以免费帮您处理掉那个地方,所用的兵马在那三万人之外。”
“这就不劳你们担心了,你们只需要给我准备好三万骑兵即可,届时我自有办法。”
打发走突厥使者,刘集也问了同样的问题:“安西军镇兵强马壮,倘若我们起事,首先面对的就是安西军镇的兵马,王爷要如何应对他们?”
“我给梁飞扬准备了两套方案,魏公公和海公公过去和他说李元弑父的事情,他不相信我,但得相信魏公公和海公公。”
“如果他们不相信呢?”
“魏公公和海公公都不相信,梁飞扬选择了李元,那就要请魏公公出马了。”
刘集和谢知新看向阴影处,有一位宗师跟在身边,拿下梁飞扬轻而易举。
“王爷准备什么时候行动?”
“不着急,提前让梁飞扬知道,我怕蛇鼠两端,临近起事再去告知他,军械粮草准备的怎么样了?”
“为了避免惊动朝廷,粮草的购买比较小心,目前能维持一万士兵一年之用。器械方面,幽州盛产铁矿,铁器储量充足,但匠人数量不足。
盔甲,箭矢,刀剑还没有达到预定目标。此外,马匹的消耗也是巨大,只能维持三月不足。突厥的三万骑兵过来,怕是只能坚持十天。而且,库房快没银子了。”
刘集说了很多,但总结起来就是两个字,缺钱。
李风有些无奈的站起来踱步,幽州的土地本来就不行,产量极低,经过他接近一年的治理,总算有了大幅提高,但准备一场战争还是远远不足的,更何况面对的是庞然大物大乾。
谢知新说:“王爷,幽州疲弊,但东都富硕,起事后可留下一支人马佯攻定州,吸引东都主力出击,您率领大队人马直取东都。”
“取得东都就获得了东都的钱粮人马,向南可以威胁京城,向东可以攻取徐州,扼住南北通道。如果不胜,退可以两分天下,胜则再造乾坤。”
李风看着后面的地图,一一对照谢知新说的战略。
大乾有两京,一个是现如今的京师,那是大乾太祖登基后选择的皇城,其次是太祖起事后首先拿下的东都,一直作为陪都存在,规格上虽然比京城低一点,但富硕程度比京城犹有过之。
如果拿下东都,不仅可以获得大量的钱粮,还可以形成战略上的优势。
“这一步极为精妙,本王担心的是,赵言能不能看出来。”
谢知新低头沉思:“赵言是三朝元老,行伍出身,曾坐镇安西军镇多年,精通兵法,此计想瞒住他怕是不容易。”
“不过拿下定州,可以顺着运河南下,也可以直取东都。只要赵言不知道那三万骑兵,想来他应该猜不到王爷会如此行事。”
刘集问道:“谁来当这个诱饵?”
“需要一位名望极高之人,唯有温夫人最合适。”
李风说:“她又不懂兵法。”
“指挥可以交给张守林,陈达等人,温夫人只要出现在众人面前就行,稳定军心,同时还可以迷惑对方。”
“怕是打不过啊。”
“不需要打过,只要探知东都主力过来,温夫人立即带着兵马返回幽州防守。幽州有完备的防御工事,只需要坚持到您拿下东都即可。”Χiυmъ.cοΜ
李风看着地图,确定了进攻战略。
“那需要让温雪回来了,她还在京城。”
李风说完,忽然叫了一声不好。
“王爷,什么事情不好?”
“李元的圣旨都传到了幽州,按理说温雪也该回来了,她却没有回来,怕是袭杀胡德恒去了。”
刘集和谢知新对视一眼,都感觉有这个可能。
“温雪要是杀了胡德恒,李元震怒,这个锅还得我来背,届时咱们不得不提前起兵了。”
李风扔下刘集和谢知新,跑到侧院,恰好今天南宫毓秀没有出去,李风拉过她:“快去宁州把温雪找回来,她暂时还不能杀胡德恒。”
南宫毓秀很不解:“为什么不能杀他?你不是一直想杀他的?”
“此一时彼一时,总之你快点去找到温雪,阻止她杀胡德恒,就说我另有大事委托她。”
南宫毓秀不明所以,但还是骑马走了。
南宫毓秀走后,孙二的声音忽然从院门口传进来:“为什么不能杀?”
李风吓了一跳,看到来人是孙二,给他解释道:“皇帝刚赦免了胡德恒,温雪现在杀了他,我就成众矢之的了,这会影响我的计划。”
“想杀皇帝?我去杀了就是。”
“皇宫大内戒备森严,高手如云,不是那么容易杀的。古往今来,连宗师都没有弑君成功的例子。”
孙二想了一下,觉得李风说的对:“那需要我做什么?”
“帮我去东都打探一下,那边守将,以及都城的情况,最好是比较详细的地形图,我有大用。”
孙二领命去了,李风又叫来一些武林人士,一一对他们吩咐下去。
东都作为陪都,城墙高大,即便是突袭也不是那么容易拿下的,更何况李风带领的是一队骑兵,不善攻城,需要里应外合才能拿下东都。
这些武林人士的任务就是在攻城之前,最好是杀死东都的指挥将领,为李风进攻扫清障碍。
做完准备后,李风看向南方,在心里祈祷,温雪可千万别杀了胡德恒啊,他这边还需要一些时间准备。
京城前往宁州的管道上,温雪手持染血的宝剑,冷冷地看着跪地痛哭的胡天华。
“胡德恒的死,可以换取其他人的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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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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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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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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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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