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我给玄德当主公>第九章 吾辈何必长为民
  一骨箭射死了那个汉妇之后,鲜卑人便面无表情地回到了草庐之中,端起一个粗糙的土陶壶,大口大口的喝起水来。

  那鲜卑人的行动自然是惊动了周围的屋舍人,不过那些人皆犹如没听见一样,翻身继续呼呼大睡。

  仿佛屋外,死的不是一个妇人和一个婴孩,而是母狗和狗崽。

  只有一个穿着深衣曲裙,头部裹实,踏着土毡鞋的瘦削中年胡人,一脸怒气到了那光膀子的鲜卑汉舍中,用一口晦涩难明的鲜卑话喊道:“儯幔,你别太过分了!我们是奉柯最阕令来汉境侦查的,不是让你来这胡乱作为的!”

  那个被称作儯幔的鲜卑汉放下陶壶,不屑地看着中年胡人:“扶落,你弄清楚,我可不是中部的人,我是效忠于和连大汗的,柯最阕能管你一个小可汗随侍,可管不了我,我想做什么,都不需要你来教训,懂吗?”

  叫做扶落的鲜卑人气的脸色煞白:“和连什么时候成了大汗?他现在还不过只是东部落的一个汗,你居然叫他大汗?你想造大汗的反吗!”

  儯幔根本不以为意,他舔了舔自己干涸的嘴唇,又嗦了一下自己脏兮兮的手指。

  那根手指适才被汉妇给咬破了,尚在流血,不过他显然一点都不在乎。

  “你觉得我造反?好,等回了弹汗山,你大可去大汗面前告我!不过,我觉得以你这样的身份,怕连大汗的王帐,都进不去。”

  “你……你……”

  “滚出去!”

  扶落的脸一阵红一阵白,藏在布袄大袖中的拳头握的‘咯吱’作响,似有扑上去跟儯幔的拼命的冲动,但最终他还是放弃了,转身出去了。

  虽然他和儯幔都是这次入汉境探查的头领,但实则分不同属。

  鲜卑有上百个部落,这些部落同时又分别为东部,中部,西部三部,而三大部的所有鲜卑,则被大汗檀石槐统一着。

  中部鲜卑的最高统治者,被称为柯最阕,而扶落隶属于中部鲜卑,至于刚才杀人的儯幔,虽是中部鲜卑的人,但同时也是鲜卑檀石槐亲儿子和连的直系手下。

  汉人文化传承数千年,各种阶层派系盘根错节,鲜卑的文化虽然才刚刚得以启蒙,但在这方面却并不逊色中土多少。

  扶落出了草庐,就见一名鲜卑人匆匆跑来:“儯幔也太过分了,仗着是和连的亲信为所欲为,这可是在汉境,我们每一步都那么小心,他居然敢囚禁十多个汉女欢愉,万一走漏了风声,咱们这三十人都得死在这!”

  扶落冷冷道:“没办法,和连现在得势,就是柯最阕见了他,也得敬让着,咱们又算什么。”

  “扶落,我听说大汗快要不行了,所以和连现在才这么猖獗……”

  “闭嘴!都是谣言!”扶落恶狠狠地打断了他,随后他看了看天色:“那几个出去野猎的汉人还没回来?”

  “我正要跟你禀明这事,这都一夜了,那些人说是出去野猎,却一直不见踪影,该不是出什么事,被豺狼叼去了吧。”

  “哼哼,你看看他们的样子,从太行往涿郡这一路,他们比豺狼还凶,狼吃的东西他们敢吃,狼不敢吃的东西,他们也敢吃,都说汉人活的比我们鲜卑人好,依我看,也要分哪些人!就像是这些被逼遁入山的汉民,过的比还不如我们的牛羊!”

  “那,不管他们了?”

  “一群畜生管他们作甚!招呼大伙!好好睡觉!明天查探完这附近,咱们从太行回草原去!”

  ……

  此时,距离里村不远,刘俭、刘备、张飞、简雍等人已经暗中潜伏了过来,黑夜之中,那处里村虽无动静,却犹如一头趴在地上的庞大怪兽,在黑夜中瞪着一双晦暗的眸子,紧紧地向他们所在的方向盯过来,分外渗人。

  “我看那寨子中最少也有几十号人,咱们就十四个人,这么做还是太冒险……”

  简雍丧气的话还没说完,便见刘俭猛然转头,看向身后的十三人,尽量压低声音,但又不失气势地道:

  “天地迴薄,贵贱翻蹑,我辈何必长为民也?难道这大汉的官爵、俸禄就终归与我等无缘吗?我看未必!”

  他本想说一句‘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但仔细想想实在是大逆不道,于是放弃了。

  “天不与大功,非我等之过,如今天赐大功在眼前,事成,我等皆可一举翻身,从此脱出泥道,享功劳俸禄!事不成,我也说了,天时地利在我!咱们也可全身而退,难道男儿丈夫,连这一搏的勇气都没有么?”

  刘备最有眼力见,当先道:“愿与贤弟共成大事!”

  张飞赶忙道:“俺也一样。”

  其余随众虽未言语,却也是轻轻发出声音,表示愿意。

  简雍长叹口气,嘀咕道:“行行行,那俺也一样,俺也一样,俺也一样,行不?”

  刘俭将随身的一个号角交给简雍,道:“稍后,我与玄德,阿飞分三面去村外放火,你若见火起,就尽管吹响这个号角!”

  “你怎么随身还带这个东西?”简雍仔细地端详着那个号角:“还是羚羊角!这可是难得一见的好东西啊。”

  “我平日里自然是不会带这东西出门的,这不是打算送给公孙伯圭的礼物么!昔日咱们在涿县郊外,有戍卒操练吹角,那调调你也听过,想来一会让你吹出来不难为你吧?”

  简雍得意道:“戍卒操演,我从小也不少看,汉军的进攻角调,我虽模仿不完全,却也八九不离十,只是用这一个角吹,未免有些假了。”

  刘俭转头看向刘备:“玄德兄觉得如何?”

  刘备在这时展现出了一定的军事天赋,他笃定道:“这单角之声若是吹给咱们听,定然露怯,但对面不过是太行贼寇和鲜卑散卒,莫说他们在黑夜中仓促难辨真假,就算他们听出是假的,在汉人的地盘,他们心虚之下,也八九成会错乱当真……这天底下,有哪个贼偷到别人家时,是不心虚的?”

  刘俭笑着看向简雍:“听明白了吧?吹吧……使劲吹!”

  ……

  “呜、呜、呜——呜呜!”

  急促的号角声响彻在寂静的夜空中,不多时,便见里村两面火起。

  村寨中的儯幔折腾了一宿,此刻正躺在兽皮毡上呼呼大睡,但屋外隐约的号角声传来时,他仿佛挨了一棒子似的,猛地从原地起身,面露惊慌之色。

  “怎么回事!这是汉军的号角?”

  儯幔是檀石槐儿子的人,常年行于上谷,对汉军号角的节奏和频率颇为熟悉的,这号角的起伏调音是汉军起军时的节奏,他一下子就能听出来。

  “儯幔!好像是汉军来了!”

  扶落急匆匆地冲了进来,和儯幔一样,他此时心中也是七上八下的,毕竟是从外境偷偷潜入幽州腹地,一旦被汉军抓住,那就是死无葬身之地。

  “我就知道!”儯幔慌里慌张地穿上长袄:“我就知道这些太行山贼都是废物,让他们领路探查,却将汉军给引来了,咱们就三十个人,哪是汉军的对手,赶紧走!”

  “现在村寨是东西两面着火,南面还有汉军的号角,那些给咱们领路的太行汉人已经奔着北面跑了,咱们往哪里去?”m.xiumb.com

  儯幔伸手将弯刀拎在手里,冷言:“三年前的那场逐汉之战,我亦有参与,汉人的军队虽缺马匹,但弓箭和兵械都远在我们之上,而且他们在包围的时候,最常用的一种战法,就是围阙,东西南北,总有一路是给你放开的口子,然后设好包围,让你自己往里钻!”

  扶落虽然讨厌儯幔,却也清楚他确实在檀石槐大汗的军中与汉军作战过,想来不会说错。

  “既然如此,正好让那些太行的汉人往北突围,去没火的地方替我们吸引汉军的注意力,咱们就往有火的地方突围!”

  ……

  根据刘俭的安排布置,简雍留在村寨的不远处吹响号角,给村寨之中造成假象,他则是和刘备,张飞分别在村寨的西,东两面放火,独独将北面的道路留出来,然后三个人在一起聚集在西面。

  在此之前,刘备曾对刘俭的方法有所质疑,既然不在北面放火,那依照常理村寨中的人应该是全往北走,为什么他们还要去西面守着?

  刘俭的解释是:“咱们的人不够,只能是就大而放小,若咱们事先的猜测正确,那此地应有太行流寇和鲜卑,依常理,太行的人是流民,不通战法,看到北面没有火光,定然向北,而鲜卑人少,又有作战经验,逃跑时候必不愿与太行的流民一起,应会往有火光的地方走。”

  “那三面都有火,又如何会肯定他们一定会往西走?”

  “西面我亲自过去,我会把火势放的小一些,毕竟他们心虚,一般还是会根据火势大小来判断埋伏的人手的,你们俩带人放完火之后,火速来西面援我便是了。”

  ……

  事实上,鲜卑人和太行流寇的心理真的让刘俭猜中了。

  这不单单是兵法的问题,还有生活阅历和年岁积累的问题,若是将前世活的经验也算上,两辈子加起来,十六岁的刘俭其实都已经活了四十多个春秋了,快半个世纪的阅历和经验,对人心的了解自然也远胜同龄人。

  而事实也确实如同刘俭所猜测的,村中的太行流寇人多又没见识,仓皇之下都往北走,至于鲜卑的三十骑,则往西去。

  扶落和儯幔在撤往西面途中,其实心中也犯嘀咕。

  虽隐约能听到号角声和一些叫喊声,但对方声势似乎并不大,火势也似乎没有他们想象中的那么吓人。

  这真的是汉军夜袭吗?为何没有马蹄嘶鸣声?

  涿郡的汉军这么缺马?还是今夜在这里的,只是一支偏军?

  鲜卑人的心中疑惑,但他们也不敢停留去一探究竟。

  正如刘俭所猜测的,鲜卑人只有三十骑,且远离故土,深入汉境,在这里,他们就是落了单的孤狼,稍有不注意,就会被其他的猛兽撕扯成碎片。

  他们赌不起,赌输一次,就没有机会了。

  就在鲜卑人冲出了村寨的时候,前方突然响起了一阵呼喊声:“我等是幽州陶刺史帐前先锋卫士!奉方伯令,活捉入境鲜卑!两千郡兵将至,尔等还不受降!”

  这话纯粹就是胡扯,但唬人是没有成本的,能唬住对方最好,唬不住——反正己方也不会少块肉不是?

  至于鲜卑人能不能听懂汉语……刘俭觉得至少这些鲜卑人是一定能够听懂汉语的,连汉话都说不明白,鲜卑中部派他们来这里干什么?

  果然,那些鲜卑人听到喊叫声,更加没有恋战的意思,只是纵马换了一个方向,开始朝着南面密林的方向跑去。

  仓惶之下,他们是没有办法仔细过滤信息的。

  当下,他们能够得到的直接信息只有三条。

  一是他们的踪迹泄露了,对方确实是冲他们来的。

  二是主持这次事件的,是幽州的六百石方伯。

  三是对方后续会有两千人来此,那就说明整个涿郡的郡兵基本都出动了,领头的最少是郡都尉级的人物。

  这三条信息随便拿出来一项,都足矣让他们跑的愈快。

  刘俭自幼除了读书之外,弓马、搏击、长械剑术也是没少勤学苦练,特别是还有刘备这个自幼一起长大的同伴,两个人时常切磋,互相督促。

  刘俭知道在这个时代活着,弓马搏击在某种程度上来讲,远比读经文要来的有用,因此这十年来也是格外的下功夫。

  今日,成果显现了。

  此时天色已经开始逐渐日出东方,再加上火光映照,虽影响视线,但却也能勉强射之。

  刘俭舒展臂膀,弯弓搭箭,瞄准对方一骑,一箭射出!

  羽箭划破当空,呼啸着奔着鲜卑而去!

  没中……

  刘俭深吸口气,安抚了一下自己适才有些颤抖的手。

  什么事都有第一次,很正常。

  “着!”

  随着一声断喝,又一箭破风射出。

  而一骑鲜卑的身影,随着他这一声吼,直挺挺地落在了地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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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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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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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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