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士兵差不多都派出去了,这一次征兵,必定顺利!”
“好!那你们先跟着我训练,这一次征兵,训练模式要变上一变了。”xǐυmь.℃òm
春节过完了,王伍等人也就回来了。
虽然他们之中有不少人成亲了,但他们需要返回军队的时候,依旧还是要返回的。
只不过,这一次王伍等人的训练和以前大不一样了。
现在林天将要掌握五万大军,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硬着头皮往前冲了。
进退之间,必须有章法。
所以,他们必须演练军阵。
为此,林天特意从嬴政那里捞来了一个人才。
此人名为章邯,是秦国一小吏,也是黑冰台的一员,并不出名。
但秦末时期,他却是秦国最后一员大将,率领着骊山刑徒和奴生子和天下各路诸侯抗衡。
与他们作战的时候,屡战屡胜,守住了大秦最后一份底气。
只不过后来遇见了已经壮大的刘邦,最终被攻破城池,自尽而亡。
他的军事才能是毋庸置疑的,也不输于大多数将领。
林天用他,用的放心。
由他来训练士兵们的军阵,也可以给林天省去很多的麻烦。
不过,林天的军阵并没有选择现在军队之中常用的军阵,而是选择了鸳鸯阵。
这是抗倭大将军戚继光的戚家军所用的军阵,不仅仅有攻有防,更远近兼备。
而且,它还可以少部分人结阵,同样也可以结成大型军阵。
当年的戚家军凭借着如此阵法,杀的倭寇闻风丧胆。
近日,林天已经将鸳鸯阵进行了改良,让它更加适合现在的大秦军队。
现在,王伍章邯等人,就是第一批练习的人。
“你们要练习的军阵,名叫鸳鸯阵,它是由长盾手、短盾手、长矛手、弓箭手、剑士组成,最少五人结阵,再多一点,就是十一人结阵。”
“其中长盾手一人,负责抵挡敌人的箭矢和长矛;短盾手二人,负责抵挡敌人的箭矢和劈砍过来的敌剑,同时,短盾手还可以拿短矛和短剑,一手防御,一手攻击!”
“至于长矛手二人,立于长盾手旁边,用来负责刺穿前方的敌人。”
“弓箭手二人,立于短盾手的身侧,负责远程攻击!”
“剑士四人,立于身后,防止敌人绕后扑杀,同时,也要时刻注意战场变化,时刻变阵,掩杀敌人。”
“多个小鸳鸯阵结合在一起,可组成大型的鸳鸯阵,用于两军正面冲杀。”
“这阵法听起来不难,但需要长久的练习,才可以将它演练到位,所以,你们一定要下苦功夫!”
“另外,我们补加一个三才阵,三人成阵,可以弥补人数更少的缺失,这也有利于散乱的环境下,我们士兵的杀伐!”
听到林天这样的话,章邯连连点头。
之前的章邯虽然是一名小吏,连士兵都不是,但是他的心中,有很多关于排兵布阵的想法。
只要给他机会,他必然是会一飞冲天的。
而现在,林天已经将机会送到了他的面前了,他自然要好好的把握,好好的配合林天。
故而,他训练的时候也是最认真,最刻苦的。
很多阵法上的问题,他也可以举一反三,找出其中的优势和不足。
有了章邯的辅助,林天明显省去了很多的麻烦。
很快,王伍等人就进入了正轨,掌握了鸳鸯阵和三才阵的要点,可以对新兵们进行教学了。
而林天所需要的那些武器,嬴政也很快让人送过来了。
都是最新的,精锐的武器。
当王伍等人拿到那些武器的时候,都是无比欢喜的。
很快,新兵们也入营了。
林天的训练营地,定在了蓝田大营,是大秦最大的训练营地,也是离咸阳城最近的一个营地之一。
当新兵们到达这个营地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无比的亢奋。
“这就是蓝田大营吗?好大啊!”
“林将军的营地,这就是林将军的营地,我们大秦的剑神,我们大秦的第一武将!!”
“呼!我终于成了林将军手下的兵了,未来,我必定可以和林将军帐下其他将士们一样,攻城掠地,建功立业。”
大秦的百姓都知道林天的经历,他们都明白,林天之前和他们很多人都一样,是一个默默无名的关中子弟。
一战成名之后,他进入了军营。
随后,他一路高歌猛进,保住了大秦的城池不说,更是第一个攻进了韩国,生擒了韩王。
然后,他又打捞上来了九鼎之一的豫州鼎。
至此,一飞冲天,成了少上造,成了大秦第一武将。
如此光辉伟岸的存在,绝对是所有大秦将士的偶像。
无数新兵来到这里,都是带着向往来的。
也因为如此,他们训练的时候,也格外的听话,格外的刻苦。
先是最基础的训练,然后,就是鸳鸯阵的训练。
鸳鸯阵是由王伍等人分散到各个小营地,分开进行训练的。
五万人想要一起进行训练,难度实在太大了。
所以,要先分练,然后合练。
当然,练的不仅仅是新兵,那些原本属于右先锋营的老兵,也是需要训练的。
对于鸳鸯阵的训练,新兵们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
毕竟他们没有上过战场,更加没有演练过什么军阵。
再加上他们是带着向往来的,林天让他们训练什么,他们自然就训练什么。
而老兵们训练起来,则更加吃力一点了。
以前的他们是训练过军阵的,现在改练其他的军阵,需要不少的时间适应。
好在右先锋营的人已经认定了林天,所以,就算是吃力,他们也很快就克服了。
所以,新兵们的训练,非常的顺利。
只是训练了两个月之后,新兵们有点躁动不安了。
“为啥每天都训练军阵啊!我也想像林将军那样,手持长剑,在人群之中七进七出,建功立业!!”
“是啊!听老兵们说将军自创了一套特殊的剑法,名叫夺命十三剑,不知道我们什么时候才可以学到!”
“天天训练军阵,确实有点乏味了,要不我们跟教头们提议一下?看看将军愿不愿意教我们??”
军阵的强大对于军队来说,无疑是至关重要的。
但个人的强大,对于士兵们来说,同样也是至关重要的。
现在新兵们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练习传说之中林天改良的剑法了。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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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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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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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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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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