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公孙瑾欧阳瑞>153、你有没有为我,写过一首歌?
  一觉醒来,公孙瑾打开作家助手,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后台的私信和评论竟然一夜多了一万多条!几乎全是谩骂!

  “狗贼!你为什么要写死公瑾?”

  “周瑜就这么死了?这种英雄人物,就这么死了?”

  “狗贼,你还我公瑾!”

  “吧友们已经启动盒武器了,准备开盒。”

  “不要被我查到作者现实生活中的真实身份!”

  “我已经准备好了刀片!”

  前面赤壁鏖战的篇章中,公孙瑾将周瑜写得太过完美,不知道迷倒了多少女粉丝。

  这下突然发刀,书迷们的情绪瞬间被引爆,纷纷嚷嚷着要弃坑。

  更令他没想到的事还在后面,周瑜之死冲上了热搜。

  愤怒的书迷们围住了起点总部,拉起横幅游行,要求作者“开到荼靡”给出解释,更改周瑜的结局。

  责编好运也很是头疼,无奈和公孙瑾联系。

  “大佬,别这么搞啊(捂脸)”

  “能不能改一下剧情?”

  公孙瑾没有回应,直接装死。

  “周瑜死了就闹这么凶,那以后败走麦城该怎么搞啊?”

  他揉了揉眉心,也有些苦恼。

  昨夜,雪下得很大。

  拉开窗帘的那一刻,外面的雪白得让他险些无法睁开眼。

  法国梧桐上挂满的雪,几乎要将树枝压弯。

  物业里的工作人员早早起床,已经开始清扫阶梯上的积雪了。

  公孙瑾烧水洗漱完,就进了厨房准备早餐。

  庄晓梦搬过来后,他要准备三人份了。

  早餐有公孙瑾自己包的牛肉洋葱馅的饺子,就连面皮都是他自己手擀。

  饺子下锅煎好,再煮上钟苓子爱喝的鸡肉糁汤。

  再来三个水煮的鸡蛋,三杯热牛奶。

  “该起床了,梦梦。”

  公孙瑾来到庄晓梦的房间门前敲了敲门。

  “唔~”

  庄晓梦呻吟着,半睡半醒的样子,缩在被窝里舒展了下四肢,然后翻了一面。

  “早餐做好了,赶紧起来吃。”

  公孙瑾进了门。

  由于管家有经常打扫的缘故,房间里很整洁,纤尘不染。

  房间里的装潢以纯白加上浅蓝为主色调,壁纸是浪花,还有在晨曦中化作泡沫的小美人鱼。

  白色的窗帘盖住了巨大的落地窗,窗帘上都点缀着浅蓝色的勿忘我。

  床头柜上有一个玻璃瓶子,里面放着一個纸风车。

  桌上的素描纸上有一副铅笔画。

  是一副水乡的素描,一看就是出自她之手。

  书架上多了几本书,其中有一本,他并不陌生。

  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

  “没想到,这个世界虽然没有《百年孤独》,但还是有这本书。”

  公孙瑾先是有些意外,然后是惊喜。

  他走过去,翻开了这本书。

  里面还夹着书签。有一段话下面还特意标注了红线,显然是庄晓梦的习惯。

  “安全感,和谐和幸福,这些东西一旦相加,或许看似爱情,也几乎等于爱情,但它们终究不是爱情。”

  公孙瑾翻了翻,有些恋恋不舍地合上了书本,将它放回了书架上。

  这也是他很喜欢的一本书,书里的阿里萨,一生有622个情人。

  可他最爱的人始终是费尔明娜。

  当费尔明娜的丈夫死去之后,他及时出现,陪伴在她的身边。

  并告诉她,他一直深深地爱着她。

  他的小兄弟始终为费尔明娜保持着童真。

  灵魂之爱在腰部以上,肉体之爱在腰部以下。

  公孙瑾又看向庄晓梦,慢慢靠近了她。

  少女身上淡淡的芬芳,像是盛开在风雪中的花朵。

  除了独有的那种冷冽的清香以外,还有一股淡淡的薰衣草香味,是她常用的沐浴露。

  看着她安睡的样子,公孙瑾嘴角也有了丝丝笑容。

  她的睡姿很可爱,侧脸枕在枕头上,头发有些凌乱,眼眶微微泛红,樱粉色的嘴唇微微撅着,散发着水润的光泽。

  “起床啦。”

  他微微俯下身,凑到了她耳边,柔声说道。

  “嗯~”

  她略显不满地呻吟着,像是在撒娇,嘴角勾起。

  见她还是不肯起床,公孙瑾索性把手伸到被窝里,挠了挠她的脚底。

  她像是条件反射一样,准备缩回脚丫。

  公孙瑾却是一手抓住了她的脚踝,另一只手轻轻挠了起来。

  “唔~哈哈哈哈!”

  庄晓梦在被窝里开始挣扎,像是被从水中捞到了岸上,活蹦乱跳的鱼。

  “别挠,好痒!”

  她翻来覆去,伸出另一只脚去蹬公孙瑾。

  被子被腾起的时候,修长白皙的腿暴露在空气中。

  瓷白的脚丫一下子踩到了公孙瑾的脸上。

  顺着这个角度,公孙瑾一览无遗。

  大腿白皙得像雪,明晃晃得有些刺眼。

  浑圆的曲线宛如两弯玉白的新月。

  令人血脉喷张的一幕,公孙瑾赶紧移开了视线,呼吸变得粗重。

  “还不起床?”

  “现在起嘛。”

  庄晓梦坐正身子,开始往身上套衣服。

  粉色的毛衣从头上套上去的时候,就像一个麻袋。

  小脑瓜从衣服领口探出来的时候,活像是一只突然冒出头的小仓鼠。

  穿完了上身的衣服,庄晓梦突然停了下来,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公孙瑾。

  公孙瑾立刻会意,背过身出了门。

  联想到她撩起腿蹬他的那一幕,他不免有些想入非非。

  原来她睡觉的时候,没有穿睡衣的习惯。

  除了一件很小的贴身衣物,便再无其他。

  黑色蕾丝的花边,带着半透明的轻纱质感,有一种面纱的朦胧和神秘,充满了情欲的魅惑,就像爱与欲的女神阿芙洛狄忒。wWW.ΧìǔΜЬ.CǒΜ

  可她那张脸,却又是如此的天真无邪,眼里满是纯真。

  这种又纯又欲带来的反差,给人造成的冲击无比强烈。

  没一会儿,庄晓梦穿好衣服,走进卫生间开始洗漱。

  坐上餐桌,看着桌上三人份的早餐,她正要开口说话,门外便响起了门铃声。

  开了门,钟苓子很是自然地走了进来,然后一屁股坐在了公孙瑾旁边的位置。

  话也不说一句,就开始享用早餐。

  那份自然和随性,就跟在自己家一样。

  “明天包猪肉韭菜馅的饺子吧,猪肉韭菜馅更好吃。”

  钟苓子吃着煎饺,嘴巴鼓鼓囊囊的。

  “吃东西的时候不要说话,咽下去再讲,什么坏习惯?”

  庄晓梦没好气地道。

  钟苓子将饺子咽下,又重复了一遍刚刚的话。

  “我就喜欢吃牛肉洋葱馅的饺子,我们在家就是这么吃的。”

  庄晓梦不怎么喜欢韭菜的气味。

  “洋葱有什么好吃的。”

  钟苓子撇了撇嘴。

  “洋葱不好吃,也没见你少吃牛肉洋葱馅的饺子啊。”

  庄晓梦见钟苓子一口一个饺子,不禁翻了翻白眼。

  “换猪肉韭菜的,我能吃更多。”

  钟苓子理直气壮。

  “你就是个饭桶,什么都吃得多。”

  “你有什么脸说我啊?你自己不是一样的能吃?”

  眼看两人又开始争吵,公孙瑾也开口说道:“你们俩谁也别说谁,五十步笑百步。”

  “卧龙凤雏。”

  说完,连公孙瑾自己都愣了一下。

  卧龙凤雏,这时候应该还没有衍生出贬义的意思。

  两个人虽然互相看不顺眼,但早餐还是吃得很满足。

  出门的时候,三人也是一起走。

  公孙瑾撑开伞的时候,庄晓梦和钟苓子一起挤了进去。

  庄晓梦挽着他的左手,钟苓子挽着他的右手。

  然后,三人都一齐愣住了。

  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最后,两人又一起看向了公孙瑾。

  “雪下得不大,可以不用打伞。”

  公孙瑾看了看天上飘落的大雪,开始睁眼说瞎话,直接将伞收好,戴上了兜帽。

  “哼!”

  钟苓子和庄晓梦同时冷哼了一声,一齐别过脸。

  白色的季节里,风将雪花吹得像满天飞舞的柳絮。

  银装素裹的城市,三人行的少年少女。

  剪不断,理还乱的复杂关系。

  不禁让人联想到一款胃疼的GalGame,《白色相簿2》。

  公孙瑾是很讨厌白学家的,看见白学家就想打死,而且一直秉承着“白学家和狗的区别在于,狗在被撞死的时候会有刹车的痕迹”的思想。

  但是当他自身卷进这种复杂的关系之中时,他还真的想不出一个两全其美的解法。

  回学校的路上,庄晓梦总是嘟着嘴,闷闷不乐。

  “怎么了?感觉你今天不是很开心。”

  公孙瑾柔声问道。

  庄晓梦沉默了半晌,幽幽地道:“公瑾死了。”

  一旁的钟苓子闻言,也开始叫骂起来。

  “啊啊啊!可恶的狗贼!竟然写死了周郎!”

  看着两个女孩子一脸义愤填膺的样子,公孙瑾的表情有些说不出的精彩。

  难怪今天早上看庄晓梦眼睛有些红,原来是昨晚哭过。

  正当他这样想着,胳膊突然一疼。

  侧目望去,庄晓梦气呼呼地看着他,伸手在他胳膊上掐了一下。

  虽然没说话,但那眼睛里的意思却很明显了。

  “三国的开头不就说了吗?”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公孙瑾轻轻咳了咳,一本正经地解释起来。

  “人生之志,常常难以实现。未能建立功业,抱憾而终才是人生常态。”

  “即便是周郎那样的风流人物也是如此。”

  庄晓梦闻言,后知后觉,愈发觉得《临江仙》写得妙。

  “唉,周郎和孙策一起兴兵,准备谋取天下,成就大业的。不曾想两人都这么短命。”

  钟苓子也有些感慨。

  “是啊,孙策和周瑜,都是英雄,可惜英年早逝。”

  庄晓梦难得地没有呛她,还和她达成了共识。

  话题谈到《三国》上的时候,两个人竟然出人意料地和谐,还很聊得来。

  如果没有公孙瑾的这层关系,她们应该会是很好的朋友。

  走了一段路之后,见两人还是心情沮丧,因为周瑜之死闷闷不乐。

  公孙瑾便开口说道:“我讲个笑话给你们听吧。”

  “洗耳恭听。”

  钟苓子眨了眨眼,笑意盈盈。

  公孙瑾润了润嗓子,一本正经地道:“一个亿万富翁快要不行了,他的三个儿子为了争夺遗产而打得不可开交。他在临终前给了三个儿子一人一百块钱,告诉他们谁能用最少钱装满整间屋子,谁就能继承全部遗产。”

  “于是呢,三个儿子各怀心思地出了门。”

  “首先回来的是大儿子,他买了一车棉花,他很吃力地把棉花拖进屋子里,但也只能占据房子的一半。”

  “这时候二儿子回来了,他买了一个煤气罐,他自信满满地把煤气罐抗到了房子里,拧开开关,房间顿时弥漫着煤气的气息。”

  “富翁很欣慰地笑了,并示意他可以把窗户打开换气了……”

  庄晓梦这时候打断了他,神情冷淡地道:“这时小儿子突然闯了进来,手里还拿着一只点燃了的蜡烛,对嘛?”

  “你怎么知道?”

  公孙瑾神情错愕,有些惊讶。

  “这好早之前的笑话了。”

  庄晓梦面无表情。

  钟苓子却是笑得前俯后仰,伸长脖子笑出鹅叫。

  “鹅鹅鹅鹅……一家人就是要整整齐齐。”

  正笑着,她鼻子上突然冒出了一个大大的泡泡,然后小脸一红。

  她在外人面前确实挺高冷的,但是在公孙瑾面前,笑点就会莫名其妙的变低。

  “我也来讲一个。”

  钟苓子嬉笑着,拿纸巾擦了擦鼻涕泡。

  “在以前有一个县城的漕运很混乱,一个姓赶的河官想出了一个主意。”

  “所有漕运的人必须在县里去领通行牌,在大多数人去领牌的时候,一部分不知情的人问怎么回事,一个老农叹了一声气说……”

  “哈哈哈哈!”

  还没说完,她又捂着肚子,笑得满脸通红。

  庄晓梦嘴角一咧,笑吟吟地道:“姓赶河官,在县发牌”。

  说完,两个女孩子在雪天里一起哄笑起来,眼神不怀好意。

  “不知道你们在说什么。”

  公孙瑾俨然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

  上了回学校的地铁,正是赶早班的高峰期。

  地铁上人很多,还特别拥挤。

  三人运气不错,上车的时候人很少,占到了座位。

  钟苓子和庄晓梦一左一右,坐在公孙瑾的两侧,挽着她的胳膊。

  钟苓子似乎没有睡够,就靠在公孙瑾肩上小憩。

  庄晓梦见状,心里有些生气。

  左右看了看,她最后抿了抿嘴唇,还是闭上眼,强忍着羞怯,把头依在了公孙瑾的肩上。

  少女脸颊微醺,因为娇羞而泛起动人的红晕。

  她们的头发很香,靠得如此之近,公孙瑾能清晰地感受到少女温热的呼吸,吹拂在他的脖颈。

  被两个美少女夹在中间,且如此亲密。

  这一幕令地铁上不少人红了眼。

  爆炸吧!现充!

  看着周围嫉妒的眼神,公孙瑾也有些无奈。

  她们当然是很好很好的女孩子,但是公孙瑾也有他的烦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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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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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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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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