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公孙瑾欧阳瑞>第75章的内容已经替换
  “去医务室吧,能走吗?”

  看着她膝盖处的大片青紫,还有破掉的皮肤,公孙瑾问道。

  钟苓子一言不发,用胳膊杵着地面,曲着腿试图站起身。

  膝关节稍微动了一下,就有一种针刺般的疼痛。www.xiumb.com

  “嘶~不行。”

  “行吧,我背你。”

  公孙瑾在她面前蹲下身。

  钟苓子愣了片刻,迟疑着没有动。

  “那我打电话叫车?”

  公孙瑾继续问道。

  钟苓子不说话,只是伸手搭在了他的肩上。

  公孙瑾立刻会意,伸手挽着她的小腿弯,将她背了起来,然后耸了耸,好让她在自己背上固定得更牢靠一些。

  天色将晚,前往医务室的路有点长,道路两盘的香樟在路灯下留下绰约的影。

  远处的教学楼和宿舍,被镶嵌在一个个用光编织起来的笼子里。

  头顶明月高悬,繁星点点。

  少年脚步匆匆,路灯下的背影被拉得很长,风中有野花的微香。

  钟苓子靠在公孙瑾的背上,温热的鼻息扑打在他的后颈。

  他的头发被风吹着撩到她的脸上,痒痒的。

  洗发水是一种薄荷的清香。

  “背着我是不是很累?”

  半晌,钟苓子轻声说道。

  夜色中看不清她的表情。

  这一辈子,背过她的人走的不多。

  上一個背着她走的人,是小时候背着她看庙会的爸爸。

  她并不依赖别人的背和肩膀,现在被公孙瑾背着,内心其实隐隐有些排斥。

  但是,看着他在夜色中奔走的时候,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内心破土发芽。

  心里堵堵的,想说话,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不累的,你不重。”

  公孙瑾的回答很简单。

  贴在自己身后的女孩的身子,很柔软,带着淡淡的温热和芳香。

  这也是他第一次背着一个女孩子走。

  人工湖的湖畔,有男孩子拿着口琴,一个人吹着。

  岸边的杨柳在风中摇曳,水中的月亮将圆未圆。

  琴声婉转又绵长,像是告别。

  公孙瑾听着,突然想起了一首歌。

  “要听我唱歌吗?”

  “嗯。”

  钟苓子轻轻应了一声,把脸搁置在他的肩上,绕在他胸前的双手有些不知所措,不知道该放在哪里。

  “能不能让我,陪着你走。”

  “既然你说,留不住你。”

  “回去的路,有些黑暗,担心让你一个人走。”

  “我想是因为,我不够温柔,不能分担你的忧愁。”

  “怕你难过,转身就走,就把遗憾放在心中。”

  “把我的悲伤留给自己,你的美丽让你带走。”

  公孙瑾浅浅唱着。

  其实有些歌,他并不是特别喜欢,甚至很少听。

  但有时候,听到了前奏响起,也会跟着唱两句。

  《把悲伤留给自己》,很久以前的一首歌,公孙瑾甚至不知道原唱是谁,不怎么爱听,更记不全歌词。

  就连知道这首歌的歌名都是通过古巨基的《情歌王》串烧。

  只是因为他前世上学的路上,有一家卖豆浆的小店经常放这首歌。

  从那个路口经过得多了,他就会唱了。

  “我想我可以,忍住悲伤……”

  唱到这里,公孙瑾起高了调子,隐约记得下一句好像是“假装生命中没有你”。

  他停顿了片刻,钟苓子抬起头有些困惑。

  “刚刚唱错了。”

  公孙瑾润了润嗓子,将那一句重新来过,换了低沉轻柔的嗓音。

  “我想我可以,忍住悲伤。”

  “可不可以,你也会想起我。”

  少年的歌声和口琴混在一起,莫名的合适。

  “真好听,这首歌叫什么名字?”

  钟苓子伏在他的背上,柔声问道。

  “把悲伤留给自己。”

  公孙瑾回应道。

  “把悲伤留给自己……”

  钟苓子默默念了一遍。

  “医务室快要到了。”

  公孙瑾看向前方,加快了脚步。

  “嗯。”

  钟苓子觉得时间过得很快。

  有的路,一个人走会漫长,和有些人一起走,就短得离谱。

  夜间吹来的风有些冷,她微微低下头,将侧脸贴近了他的背上。

  少年背心的温度贴在脸上,有些滚烫。

  “你的身上,很暖和啊。”

  少女在暮色中低语着,听不出悲喜。

  依恋这种情绪自然是没有的,那是恋爱中的小女孩才有的。

  她是骄傲的女神,从不依恋任何人。

  “到了。”

  公孙瑾微微喘着气,背她上着阶梯,进了医务室。

  医务室里的校医是个很瘦的老头,戴着眼睛,穿着白大褂。

  头上顶着的一圈稀稀疏疏的头发,那是强者的证明。

  给人的感觉就很靠谱。

  “怎么了?膝盖摔了?”

  校医瞅了一眼钟苓子的腿,淡淡地道。

  “嗯,磕到砖头上了。”

  公孙瑾将她放在了长椅上。

  附近有两个女生挂着点滴,看到了公孙瑾和钟苓子,小声讨论起来,时不时往那边看上一眼。

  商贸学院的系花,钟苓子榜上有名。

  但关于她最多的讨论,不是在长相,而是之前被曝光出来的,她妈妈是小三这件事。

  从那之后,钟苓子就总是独来独往,退掉了唯一加入的音乐社团。

  至于公孙瑾,目前在校内也算是名人,正红的一名歌手。

  短视频平台里经常有人翻唱他的歌。

  这两个人距离如此之近,看起来是一种很不可思议的事。

  要知道公众人物都很谨言慎行,他和钟苓子这样走在一起,产生的舆论影响很大。

  “医生,她的腿没问题吧?”

  公孙瑾有些担忧。

  “没伤到骨头,问题不大。就是接下来几天走路不太方便。”

  “这些药治跌打损伤的,拿去外敷。回去后可以用热水敷一下,减少疼痛。”

  校医检查了一番,从柜子里拿出了一盒膏药递过去。

  “没事就好。”

  钟苓子接过药,微微松了一口气。

  万一严重点,出现了骨折,治疗起来又得花一大笔钱。

  “回宿舍吗?”

  公孙瑾轻声问道。

  “嗯。”

  “上来吧。”

  公孙瑾在她面前蹲下身。

  这一次俯在他背上的时候,她没有太犹豫。

  “接下来几天你就先别去食堂档口了,我给老板娘请个假。”

  “嗯。”

  钟苓子顿了半晌,有些不情不愿地应了一声。

  食堂档口去不了,驻唱应该也没法做了。

  这意味着她接下来几天将没有任何收入进账。

  下个月给妹妹的医药费,又该怎么办呢?

  走到宿舍楼下面的时候,公孙瑾听到有人在身后叫自己。

  “欸?那是不是你们宿舍的?”

  “好像真是公孙。”

  “公孙?”

  公孙瑾回眸看去,只见林辉挽着易凯蒂的胳膊朝这边走来。

  “不错!加油!”

  看到公孙瑾背着钟苓子,林辉先是有些讶异,随后笑着比了个大拇指。

  易凯蒂则是打量了一番钟苓子,秀眉一蹙。

  她有些想质问公孙瑾,你不是和晓梦在交往吗?怎么又在外面沾花惹草?

  她这样想着,为庄晓梦感到有些不值。

  但是转念一想,自己男朋友也是这德行。

  让她去教训别人,也不太合适。

  “放我下来吧,我可以自己走了。”

  “你一个人没问题吗?”

  “没事的。”

  钟苓子坚持要下来,公孙瑾也不好阻拦,只好蹲下身将她放下。

  “别误会他。我腿摔了,走路不便。他刚刚带我去医务室拿药。”

  “他和你男朋友不是一类人。”

  钟苓子摇了摇手中的药,面无表情地看向易凯蒂。

  她不在乎别人怎么看她,但在意别人怎么看公孙瑾。

  之前,网络舆论就给公孙瑾造成过很大影响,她不想公孙瑾因为自己被人误会。

  易凯蒂闻言,瞪大了眼睛,有些嫌弃地看了一眼林辉,突然觉得自己很没面子。

  原来是个人都知道他男朋友的德行!

  林辉摸了摸鼻子,有些尴尬。

  敢情自己都已经名声在外了。

  “今天,谢谢你了。”

  钟苓子单脚跳着,头也不回地对公孙瑾说道。

  “不用谢。”

  公孙瑾看着她前面的阶梯,有些担忧。

  “要不,你找个人帮忙吧。”

  钟苓子没有回应,没有让人帮扶,单脚跳上了台阶。

  这女孩倔强得过分,一直如此。

  易凯蒂和林辉道别分开后,跟在她后面。

  看着她上楼有些吃力,于是赶忙过去扶了一手。

  “我来帮你!”

  易凯蒂伸手扶住了她的胳膊,温柔地笑着。

  钟苓子侧目看了她一眼,眼神很是冷淡,有一种与生俱来的疏离感。

  易凯蒂被她看得有些发怵。

  “谢谢,但是不用了。”

  钟苓子用手扶着楼梯的栏杆,慢慢跳上台阶,目光冷冽如冰。

  易凯蒂伸出去的手有些尴尬,不知道该放在哪里。

  她跟在了她后面,用胳膊虚掩着她的后背,试图护着她,防止她脚下失衡往后跌落。

  钟苓子跳得很慢,但每一步都很稳。

  要是脚下落空,整个人身子往后倒去,磕到了后脑勺,那就不是修养几天的问题了。

  她不能出事,出了事,妹妹就没人照顾了……

  易凯蒂也放慢脚步,时刻关注着她背后。

  即便是素不相识的人,她也会表现出自己的善意。

  易凯蒂就是这样的女孩,所以林辉会说她是个好姑娘。

  直到看着钟苓子稳稳地踏上了最后一坎阶梯,她这才松了一口气。

  看着她朝着宿舍单脚跳去的背影,易凯蒂觉得她有些可怜。

  但这个不依附任何人的强大女孩,又让她隐隐有些崇拜。

  “今天钟苓子腿摔了,我背着她去了医务室,还送她回了宿舍。”

  看着公孙瑾主动发来的消息,庄晓梦面无表情。

  “你告诉我干嘛?”

  “你知道了会生气。”

  公孙瑾回应道。

  “我知道了会生气,那你为什么还要让我知道?”

  庄晓梦气笑了。

  “因为,如果你不是从莪这里知道的,你会更生气。”

  看着公孙瑾的回复,庄晓梦没好气地回复道:“可是我现在还是很生气。”

  公孙瑾想了半天,也不知道该怎么回复,最后竟然去百度“女孩子生气了该怎么哄”。

  看到其中有一条回复是“如果她是一个吃货,那就去给她买喜欢的吃的”。

  公孙瑾挑了挑眉,觉得可以。

  “我给你去买披萨。”

  庄晓梦编辑了一篇小作文,正准备发送,看到公孙瑾的回信后,手指又顿了下来。

  她愣了愣,将编辑的文字全部删掉,最后发送过去的消息变成了“和之前一样。披萨要双份芝士加烤肠和牛肉。还要一盒水果布丁蛋挞,一份番茄肉酱意面。”

  公孙瑾回了一个OK,找了一辆共享电动车朝着校外开去。

  “脑子也不是很笨啊。”

  庄晓梦暗自嘀咕了一会儿,撅起的小嘴微微扬起。

  二十分钟后,公孙瑾的消息又回了过来。

  “到宿舍楼下了。”

  庄晓梦穿上毛绒拖鞋,装作一副高冷的样子下了楼。

  看到公孙瑾之前,她总是在想,自己一定要凶一点,装成很难以接近的样子。

  但是下楼之后,她的嘴角就抑制不住开始扬起。

  就和之前他看着她唱《你的眼神》时一样,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在笑的。

  “给。”

  公孙瑾将拎着的披萨、蛋挞、意面递了过去,还有两大杯布丁奶茶。

  他本来是不打算买奶茶的,但是发现有很多女孩子都围着那家奶茶店,心里就在想。

  这么多女孩子都喜欢,没准她也会喜欢。

  “这是什么?”

  “布丁奶茶。”

  公孙瑾淡淡地道。

  卖奶茶的店子里还恰好放着他的《千千阕歌》,老板是个年轻小姐姐,是他的歌迷。

  他想了想,还是如实交代。

  “我看到很多女孩子都在买那一家的奶茶,就在想,它或许很好喝。”

  “所以就给你带了。”

  “奶茶店的老板是我的歌迷,跟我合了影,白送了我两杯。”

  公孙瑾看着庄晓梦的眼睛,很是认真地道。

  “呵呵~”

  庄晓梦轻笑起来,看着他一脸诚实的样子,总觉得呆呆的。

  “我走了。”

  公孙瑾站了一会儿,也不知道继续往下说什么。

  “不一起吃吗?”

  庄晓梦看着手里拎着的披萨,有些意外。

  “今天外面冷,你快进去吧。”

  公孙瑾说着,看了看她身上单薄的衣衫。

  一阵晚风经过,撩开她的衣襟和鬓间的头发。

  “嗯,好。”

  庄晓梦拿着热乎乎的布丁奶茶,正准备给他一杯,抬起头却发现公孙瑾已经骑着电动车走远。

  “这家伙,真是一只呆头鹅。”

  庄晓梦气得跺了跺小脚。

  “算了,他也不爱喝奶茶。”

  她突然想到,之前班上有女生给他买奶茶时,他说自己不是很喜欢甜的。

  拎着满满当当的食物回宿舍的时候,易凯蒂恰好把晚上见闻跟她说了一遍。

  她对公孙瑾的怨气也少了一些。

  “钟苓子伤的严重吗?”

  庄晓梦随口问道。

  “有点,走路都不方便,我看着觉得她挺可怜的,都没人照顾。”

  易凯蒂有些同情。

  之前钟苓子被冤枉偷东西,还因为妈妈的负面影响被人谩骂的时候,她都是知道的。

  虽然两个人明面上没有交集,但并不妨碍她的同情。

  庄晓梦看了看手中拎着的奶茶和披萨,心想自己一个人也吃不完。

  于是朝着钟苓子宿舍走去,敲了敲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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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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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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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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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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