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公孙瑾欧阳瑞>50、七里香
  钟苓子所在的宿舍里,气氛比较微妙。

  胡静偷拿外卖这件事,渐渐在女生之间传开。

  这个室友从开学开始,就有些小偷小摸,特别爱占便宜。

  沐浴露或者洗发精,甚至是牙膏,几乎没看到她怎么买过,都是挤室友的。

  热水卡也不愿意充值,经常问室友借。

  寝室长交的网费,就她一人磨磨蹭蹭着不给转账。

  寝室长脸皮薄也不好意思问,最后还是钟苓子主动帮她要的。

  今天早上发生了一件怪事,林娜的手机找不到了。

  放在桌子上充电,清晨醒来,在宿舍里找了半天也没发现。

  寝室长和钟苓子下意识地看向胡静。

  “看我干什么?我不知道。”

  胡静有些委屈。

  “打个电话吧。”

  寝室长说着,拨通了电话。

  铃声响起,声音有些沉闷。

  众人寻着声音找去,最后在钟苓子的箱子里找到了林娜的手机。

  “苓子?怎么解释?”

  林娜有些生气,一脸的不敢相信。

  胡静也很是吃惊。

  寝室长倒是比较平静,俨然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

  钟苓子的目光在三人脸上迅速扫过。

  “报警,如果是我拿的,上面会有我的指纹。”

  说罢,她便拿出手机准备拨通号码。

  “等等,报警了传出去影响不好,辅导员和校领导那边会有意见的。”

  寝室长揉了揉眉心,淡淡地道。

  “那你说,怎么解决?”

  钟苓子一脸冷淡。

  “胡静,是你拿的吗?”

  寝室长转而去看胡静。

  “我没有,为什么你觉得是我?”

  胡静大声嚷嚷起来,很是委屈。

  “就因为我拿了一份外卖,所以我就是小偷?”

  她捂着眼睛,哭了起来。

  钟苓子双手抱胸,有些不耐烦地别过脸。

  “我是挺缺钱的,但还不至于做这么下作的事。”

  她微微扬起下巴,神情骄傲。

  钟苓子家庭条件貌似不太好,平时非常节俭,要不也不会去做酒吧的驻唱歌手。

  这一点她们都是知道的。

  她带来的唯一算贵重的东西,就只有那把吉他。

  “算了吧,闹太大也不好,毕竟要相处四年。但是我不想这件事,以后再发生。”

  林娜拿着手机,看了看胡静,又看了看钟苓子,心里有些不舒服。

  “也是,都在一個宿舍里,还要相处很久。如果觉得不满意,大二就申请调换宿舍吧。”

  寝室长说着,有些心累。

  钟苓子没有说话,一个人出了宿舍。

  以往她还会跟着这三个女孩子一起出去吃早餐,还会给她们带东西。

  现在,她不打算和任何人接触了。

  林辉一夜未归,第二天一回宿舍就钻进浴室洗澡,外套上有一种劣质香水的味道,脖子上还残留着口红印。

  唐福林和欧阳瑞去了食堂找兼职,最后决定在一家炸鸡店送外卖。

  公孙瑾同往常一样,在食堂的档口煮面。

  钟苓子漫无目的地走着,耷拉着眼皮,百无聊赖。

  她今天的装束依然是皮夹克外套和黑色短袖,脖子上戴着黑色的项圈。

  牛仔短裤下,一双腿修长白皙,高帮的黑色胶鞋显得她更加高挑。

  短发遮住了耳朵,偶尔走动时会露出小巧的耳钉。

  如果那个手机是胡静拿的,那她就是在装可怜。

  如果是林娜故意放进去的,那就是她对自己有什么不满。

  如果是寝室长呢?她平静得挺反常的,故意挑拨离间?

  算了,是谁都无所谓。

  钟苓子觉得自己也不缺这三个朋友。

  真是麻烦的人际关系……

  钟苓子越想越觉得烦躁,从衣服口袋里拿出来一袋女士香烟,取出了一支。

  拿出火机准备点燃,却发现一次性打火机已经耗光了油。

  她左右看了看,在档口后面看到了忙碌着的公孙瑾,于是迈开腿朝着那边走去。

  “喂,借个火。”

  公孙瑾抬起头,出现在他面前的,是少女白得有些病态的娇靥。

  细看之下,她真的特别漂亮,那些妆容在她的脸上都是累赘。

  唯一让人不喜欢的,可能就是她身上那股坏女孩的野性气质。

  大多男生看见染发戴美瞳打耳钉的女生,第一印象就可能不是很好。

  更别提抽烟了。

  公孙瑾看着她手指拈着的细长的香烟,也略微有些不喜。

  他拿起给锅炉点火的火机,给她点了烟,这一幕看起来有些滑稽。

  就像是西西里的美丽传说里,那些给玛莲娜点烟的男人。

  “谢谢。”

  钟苓子微微眯着眼,满足地吸了一口。

  香烟亮着橘红的光点,随着她的呼吸忽明忽灭,浓郁的烟雾从她的红唇中吐出,那一幕美得凌乱且恣肆。

  公孙瑾第一次产生一种荒诞的想法,他竟然觉得这个女孩子抽烟的样子莫名的性感。

  尤其是那嘴唇,真的很性感,吞云吐雾的样子显得有些老成,应该是个老烟枪了。

  脸上还带着一丝坏坏的笑容,满是野性和叛逆。

  在很多男孩的眼里,这样的女生很不正经,没准还会被扣上不检点的帽子。

  但她真的太美了,美得所有“罪孽”都可以宽恕。

  女生宿舍出了事,是瞒不住的。

  上午去上课的时候,林娜的手机出现在了钟苓子箱子里这件事很快就传来了。

  谁传出来的并不重要,三人成虎,反正就是有人相信了。

  “那个钟苓子看起来就不是很正经,还抽烟。”

  “是吧,一副小太妹的样子。”

  “说不定都和别人搞过。”

  当一个人被贴上这些标签,那么所有不利的流言蜚语好像都变成了真相。

  没有多少人会在意事实,他们只会相信,他们愿意相信的。

  就像局外人里默尔索被判了死刑,因为他在妈妈的葬礼上没有哭。

  一个在妈妈葬礼上也没有哭的人,必然冷血。

  所以他开枪杀人就是行凶,不是正当防卫。

  钟苓子对于流言满不在乎,上完当天的课,就背着吉他朝着校外走去。

  酒吧里,钟苓子弹着吉他,默默唱着歌。

  这里的听众喜欢听她唱摇滚乐,不喜欢她唱慢节奏的歌。

  尽管如此,她还是会唱一遍千千阕歌,不在乎有没有听众。

  唱完这首歌之后,她抬头看向台下,没有看见那个熟悉的人鼓掌。

  于是又加快节奏,弹起重金属摇滚乐。

  嗓子疼了,就去吧台后面点一杯橙汁。

  有人喝醉了酒,嚷嚷着让她再唱一首。

  她没有理会,不一会儿就听到那人大喊着:“让你给我唱,你耳聋吗?”

  说着就将一些钞票扔在她身上。

  酒吧里鱼龙混杂,喝醉了酒之后丑态尽显,她已经见惯不惯了。

  保安很快出动,将闹事的人架出门外。

  那人还大声叫唤着:“一帮低等人,乡下来的狗。”

  钟苓子神色如常,眼皮都没有抬,只是走到老板那里,结了两百块钱。

  出门的时候,她在酒吧外面看到一些目光猥琐的青年。

  他们盯着那些喝醉了酒,意识不清新的年轻女人,眼里满是藏不住的欲望。

  钟苓子目光警惕,一边背着吉他,一首摸出了一根金属甩棍。

  来这边走的时候,她总是很小心。

  没有摄像头的地方,坚决不去。

  大街上很热闹,到处都是亮着的灯牌和霓虹灯,远处的高楼还有3D的全息投像,相当的赛博朋克。

  在路边摆摊的小贩被城管驱赶着到处流窜。

  过马路的时候,女孩子小心翼翼地牵着男孩的手。

  咖啡厅里,西装革履的男人对着都市白领说着情话,递上了玫瑰花。

  服装店里亮着灯光,橱窗里的模特穿着新上市的华美衣裳。

  汽车鸣笛的声音、勺子在铁锅中翻炒的声音、店铺里播放着的轻音乐、大街上追逐着的孩童们的嬉笑声。

  纷纷扰扰,像一首交响乐。

  包子铺的蒸笼揭开时,冒出热腾腾的气息。

  钟苓子肚子有些饿了,便走过去,看了看价格表,很想吃肉。

  半晌,她舔了舔嘴角,还是说道:“两个青菜包,两个咸菜包。”

  一共两块钱,将就着解决一顿晚饭,这就是她的生活。

  摸着热乎乎的包子,她在路边的一处长椅上坐了下来,小口吃着包子,鼻尖微微泛红。

  “最近在学校有没有听话?”琇書網

  拨通电话,她的声音变得很是温柔。

  “有呢,姐姐,我有很认真地完成作业。”

  电话里那头传来的小女孩的声音略显虚弱,但依然有些骄傲。

  “嗯,那就好。”

  钟苓子闻言,有些欣慰。

  “姐姐,班上又要交书本费,我这个学期报道的学费还没有交,是老师帮我垫的。”

  “不用担心的,你只管去上学。姐姐会帮你解决。”

  “爸爸妈妈不管你,姐姐不会不管的。”

  少女微微笑着,扬起脸看向头顶的高楼。

  闪烁着的霓虹灯映满她的眼眸,天穹上没有星星。

  “姐姐很厉害的,能够赚很多钱。等我下次回家了,给你买很多零食和好吃的。”

  钟苓子说着,挂断了电话,将今天驻唱赚的两百块钱,通过微信转给了备注为“妹妹班主任”的人。

  “谢谢,程老师,学费我会慢慢还给您的,感谢您的照顾。”

  说完,她准备起身继续往前,恰好碰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嗨!”

  见到了公孙瑾,她不冷不热地打了个照顾。

  公孙瑾看到她也有些意外,微微颔首。

  “你来这边,有事?”

  钟苓子轻声问道。

  “嗯,这边的披萨很好吃。”

  庄晓梦对他说,昨天他买的披萨很好吃,今天还想吃。

  她还说,如果披萨上面带点肉就更好了,她爱吃肉。

  所以公孙瑾就又来了这条商务街。

  “哦~”

  钟苓子微微颔首,看着公孙瑾进了那家装修很漂亮的店,一时间站在原地没有走。

  她心想,妹妹应该会很喜欢吃披萨的。

  等挣到了钱,也要带她去吃一次。

  考虑到只有庄晓梦一个人吃,公孙瑾买了一份12寸的披萨,芝士加双份意大利烤肠,还特意加了牛肉。

  出门的时候,他看见钟苓子还愣在这里,看着那家店发着呆。

  “你那个披萨,花了多少钱?”

  钟苓子小心翼翼地询问道。

  “七十五。”

  “哦。”

  钟苓子轻轻点头,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

  回学校的路上,两个人一起走着。

  虽殊途,却同归。

  “班上有一些关于我的传闻。”

  走了一会儿,钟苓子主动开口说话。

  “嗯,我有听到。”

  公孙瑾点头。

  “那你,是怎么看我的?”

  钟苓子犹豫了一会儿,还是问道。

  其实她本来不在意别人怎么看她的。

  但是,但是如果有一个人能相信她。

  她或许心里会好受一点。

  “你是个很骄傲的人,有很强的自尊心,做不出来这种事。”

  公孙瑾想起了自己的前世,和她有过类似的经历。

  都是行李箱里莫名其妙地多出来了别人的东西,然后被流言中伤。

  那个时候的他,心思脆弱又敏感,自尊心还很强。

  如果莉莉没有叫住他,他应当死在了十七岁。

  钟苓子听着,长舒了一口气,脸上有了些笑容。

  两人没有刻意丈量自己的步子,却很默契地维持着相同的步伐,一起回了学校。

  “那个……”

  到了学校门口,钟苓子撩了撩头发,微微有些脸红。

  “有事?”

  钟苓子想了很久,觉得有些羞于启齿。

  “我说出来,你不要笑。”

  “嗯,你说。”

  公孙瑾一脸平静。

  “你可以,给我一块披萨吗?”

  “我现在好饿。”

  钟苓子说完,自己都忍不住笑了。

  笑着笑着,眼眶有些温润。

  公孙瑾没有笑她,当着她的面打开了餐盒,取出了一块递过去。

  “给。”

  钟苓子愣了愣,盯着他的眼睛看了好一会儿,又看了看那冒着热气的披萨饼之后,轻轻抿了抿嘴唇,吞咽着唾沫。

  “谢谢。”

  钟苓子从他那里接过披萨,心情五味杂陈。

  “我先走了。”

  “嗯,再见。”

  看着公孙瑾的背影远去,她迫不及待地咬了一口披萨。

  很软、很香,特别好吃。

  这是她第一次吃披萨。

  她相信,妹妹一定会喜欢的。

  但是吃着吃着,脸颊上像是有什么东西淌过。

  她伸手抹了抹,指尖一片湿润。

  啊,是眼泪啊。

  你怎么,哭了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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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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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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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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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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