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静偷拿外卖这件事,渐渐在女生之间传开。
这个室友从开学开始,就有些小偷小摸,特别爱占便宜。
沐浴露或者洗发精,甚至是牙膏,几乎没看到她怎么买过,都是挤室友的。
热水卡也不愿意充值,经常问室友借。
寝室长交的网费,就她一人磨磨蹭蹭着不给转账。
寝室长脸皮薄也不好意思问,最后还是钟苓子主动帮她要的。
今天早上发生了一件怪事,林娜的手机找不到了。
放在桌子上充电,清晨醒来,在宿舍里找了半天也没发现。
寝室长和钟苓子下意识地看向胡静。
“看我干什么?我不知道。”
胡静有些委屈。
“打个电话吧。”
寝室长说着,拨通了电话。
铃声响起,声音有些沉闷。
众人寻着声音找去,最后在钟苓子的箱子里找到了林娜的手机。
“苓子?怎么解释?”
林娜有些生气,一脸的不敢相信。
胡静也很是吃惊。
寝室长倒是比较平静,俨然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
钟苓子的目光在三人脸上迅速扫过。
“报警,如果是我拿的,上面会有我的指纹。”
说罢,她便拿出手机准备拨通号码。
“等等,报警了传出去影响不好,辅导员和校领导那边会有意见的。”
寝室长揉了揉眉心,淡淡地道。
“那你说,怎么解决?”
钟苓子一脸冷淡。
“胡静,是你拿的吗?”
寝室长转而去看胡静。
“我没有,为什么你觉得是我?”
胡静大声嚷嚷起来,很是委屈。
“就因为我拿了一份外卖,所以我就是小偷?”
她捂着眼睛,哭了起来。
钟苓子双手抱胸,有些不耐烦地别过脸。
“我是挺缺钱的,但还不至于做这么下作的事。”
她微微扬起下巴,神情骄傲。
钟苓子家庭条件貌似不太好,平时非常节俭,要不也不会去做酒吧的驻唱歌手。
这一点她们都是知道的。
她带来的唯一算贵重的东西,就只有那把吉他。
“算了吧,闹太大也不好,毕竟要相处四年。但是我不想这件事,以后再发生。”
林娜拿着手机,看了看胡静,又看了看钟苓子,心里有些不舒服。
“也是,都在一個宿舍里,还要相处很久。如果觉得不满意,大二就申请调换宿舍吧。”
寝室长说着,有些心累。
钟苓子没有说话,一个人出了宿舍。
以往她还会跟着这三个女孩子一起出去吃早餐,还会给她们带东西。
现在,她不打算和任何人接触了。
林辉一夜未归,第二天一回宿舍就钻进浴室洗澡,外套上有一种劣质香水的味道,脖子上还残留着口红印。
唐福林和欧阳瑞去了食堂找兼职,最后决定在一家炸鸡店送外卖。
公孙瑾同往常一样,在食堂的档口煮面。
钟苓子漫无目的地走着,耷拉着眼皮,百无聊赖。
她今天的装束依然是皮夹克外套和黑色短袖,脖子上戴着黑色的项圈。
牛仔短裤下,一双腿修长白皙,高帮的黑色胶鞋显得她更加高挑。
短发遮住了耳朵,偶尔走动时会露出小巧的耳钉。
如果那个手机是胡静拿的,那她就是在装可怜。
如果是林娜故意放进去的,那就是她对自己有什么不满。
如果是寝室长呢?她平静得挺反常的,故意挑拨离间?
算了,是谁都无所谓。
钟苓子觉得自己也不缺这三个朋友。
真是麻烦的人际关系……
钟苓子越想越觉得烦躁,从衣服口袋里拿出来一袋女士香烟,取出了一支。
拿出火机准备点燃,却发现一次性打火机已经耗光了油。
她左右看了看,在档口后面看到了忙碌着的公孙瑾,于是迈开腿朝着那边走去。
“喂,借个火。”
公孙瑾抬起头,出现在他面前的,是少女白得有些病态的娇靥。
细看之下,她真的特别漂亮,那些妆容在她的脸上都是累赘。
唯一让人不喜欢的,可能就是她身上那股坏女孩的野性气质。
大多男生看见染发戴美瞳打耳钉的女生,第一印象就可能不是很好。
更别提抽烟了。
公孙瑾看着她手指拈着的细长的香烟,也略微有些不喜。
他拿起给锅炉点火的火机,给她点了烟,这一幕看起来有些滑稽。
就像是西西里的美丽传说里,那些给玛莲娜点烟的男人。
“谢谢。”
钟苓子微微眯着眼,满足地吸了一口。
香烟亮着橘红的光点,随着她的呼吸忽明忽灭,浓郁的烟雾从她的红唇中吐出,那一幕美得凌乱且恣肆。
公孙瑾第一次产生一种荒诞的想法,他竟然觉得这个女孩子抽烟的样子莫名的性感。
尤其是那嘴唇,真的很性感,吞云吐雾的样子显得有些老成,应该是个老烟枪了。
脸上还带着一丝坏坏的笑容,满是野性和叛逆。
在很多男孩的眼里,这样的女生很不正经,没准还会被扣上不检点的帽子。
但她真的太美了,美得所有“罪孽”都可以宽恕。
女生宿舍出了事,是瞒不住的。
上午去上课的时候,林娜的手机出现在了钟苓子箱子里这件事很快就传来了。
谁传出来的并不重要,三人成虎,反正就是有人相信了。
“那个钟苓子看起来就不是很正经,还抽烟。”
“是吧,一副小太妹的样子。”
“说不定都和别人搞过。”
当一个人被贴上这些标签,那么所有不利的流言蜚语好像都变成了真相。
没有多少人会在意事实,他们只会相信,他们愿意相信的。
就像局外人里默尔索被判了死刑,因为他在妈妈的葬礼上没有哭。
一个在妈妈葬礼上也没有哭的人,必然冷血。
所以他开枪杀人就是行凶,不是正当防卫。
钟苓子对于流言满不在乎,上完当天的课,就背着吉他朝着校外走去。
酒吧里,钟苓子弹着吉他,默默唱着歌。
这里的听众喜欢听她唱摇滚乐,不喜欢她唱慢节奏的歌。
尽管如此,她还是会唱一遍千千阕歌,不在乎有没有听众。
唱完这首歌之后,她抬头看向台下,没有看见那个熟悉的人鼓掌。
于是又加快节奏,弹起重金属摇滚乐。
嗓子疼了,就去吧台后面点一杯橙汁。
有人喝醉了酒,嚷嚷着让她再唱一首。
她没有理会,不一会儿就听到那人大喊着:“让你给我唱,你耳聋吗?”
说着就将一些钞票扔在她身上。
酒吧里鱼龙混杂,喝醉了酒之后丑态尽显,她已经见惯不惯了。
保安很快出动,将闹事的人架出门外。
那人还大声叫唤着:“一帮低等人,乡下来的狗。”
钟苓子神色如常,眼皮都没有抬,只是走到老板那里,结了两百块钱。
出门的时候,她在酒吧外面看到一些目光猥琐的青年。
他们盯着那些喝醉了酒,意识不清新的年轻女人,眼里满是藏不住的欲望。
钟苓子目光警惕,一边背着吉他,一首摸出了一根金属甩棍。
来这边走的时候,她总是很小心。
没有摄像头的地方,坚决不去。
大街上很热闹,到处都是亮着的灯牌和霓虹灯,远处的高楼还有3D的全息投像,相当的赛博朋克。
在路边摆摊的小贩被城管驱赶着到处流窜。
过马路的时候,女孩子小心翼翼地牵着男孩的手。
咖啡厅里,西装革履的男人对着都市白领说着情话,递上了玫瑰花。
服装店里亮着灯光,橱窗里的模特穿着新上市的华美衣裳。
汽车鸣笛的声音、勺子在铁锅中翻炒的声音、店铺里播放着的轻音乐、大街上追逐着的孩童们的嬉笑声。
纷纷扰扰,像一首交响乐。
包子铺的蒸笼揭开时,冒出热腾腾的气息。
钟苓子肚子有些饿了,便走过去,看了看价格表,很想吃肉。
半晌,她舔了舔嘴角,还是说道:“两个青菜包,两个咸菜包。”
一共两块钱,将就着解决一顿晚饭,这就是她的生活。
摸着热乎乎的包子,她在路边的一处长椅上坐了下来,小口吃着包子,鼻尖微微泛红。
“最近在学校有没有听话?”琇書網
拨通电话,她的声音变得很是温柔。
“有呢,姐姐,我有很认真地完成作业。”
电话里那头传来的小女孩的声音略显虚弱,但依然有些骄傲。
“嗯,那就好。”
钟苓子闻言,有些欣慰。
“姐姐,班上又要交书本费,我这个学期报道的学费还没有交,是老师帮我垫的。”
“不用担心的,你只管去上学。姐姐会帮你解决。”
“爸爸妈妈不管你,姐姐不会不管的。”
少女微微笑着,扬起脸看向头顶的高楼。
闪烁着的霓虹灯映满她的眼眸,天穹上没有星星。
“姐姐很厉害的,能够赚很多钱。等我下次回家了,给你买很多零食和好吃的。”
钟苓子说着,挂断了电话,将今天驻唱赚的两百块钱,通过微信转给了备注为“妹妹班主任”的人。
“谢谢,程老师,学费我会慢慢还给您的,感谢您的照顾。”
说完,她准备起身继续往前,恰好碰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嗨!”
见到了公孙瑾,她不冷不热地打了个照顾。
公孙瑾看到她也有些意外,微微颔首。
“你来这边,有事?”
钟苓子轻声问道。
“嗯,这边的披萨很好吃。”
庄晓梦对他说,昨天他买的披萨很好吃,今天还想吃。
她还说,如果披萨上面带点肉就更好了,她爱吃肉。
所以公孙瑾就又来了这条商务街。
“哦~”
钟苓子微微颔首,看着公孙瑾进了那家装修很漂亮的店,一时间站在原地没有走。
她心想,妹妹应该会很喜欢吃披萨的。
等挣到了钱,也要带她去吃一次。
考虑到只有庄晓梦一个人吃,公孙瑾买了一份12寸的披萨,芝士加双份意大利烤肠,还特意加了牛肉。
出门的时候,他看见钟苓子还愣在这里,看着那家店发着呆。
“你那个披萨,花了多少钱?”
钟苓子小心翼翼地询问道。
“七十五。”
“哦。”
钟苓子轻轻点头,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
回学校的路上,两个人一起走着。
虽殊途,却同归。
“班上有一些关于我的传闻。”
走了一会儿,钟苓子主动开口说话。
“嗯,我有听到。”
公孙瑾点头。
“那你,是怎么看我的?”
钟苓子犹豫了一会儿,还是问道。
其实她本来不在意别人怎么看她的。
但是,但是如果有一个人能相信她。
她或许心里会好受一点。
“你是个很骄傲的人,有很强的自尊心,做不出来这种事。”
公孙瑾想起了自己的前世,和她有过类似的经历。
都是行李箱里莫名其妙地多出来了别人的东西,然后被流言中伤。
那个时候的他,心思脆弱又敏感,自尊心还很强。
如果莉莉没有叫住他,他应当死在了十七岁。
钟苓子听着,长舒了一口气,脸上有了些笑容。
两人没有刻意丈量自己的步子,却很默契地维持着相同的步伐,一起回了学校。
“那个……”
到了学校门口,钟苓子撩了撩头发,微微有些脸红。
“有事?”
钟苓子想了很久,觉得有些羞于启齿。
“我说出来,你不要笑。”
“嗯,你说。”
公孙瑾一脸平静。
“你可以,给我一块披萨吗?”
“我现在好饿。”
钟苓子说完,自己都忍不住笑了。
笑着笑着,眼眶有些温润。
公孙瑾没有笑她,当着她的面打开了餐盒,取出了一块递过去。
“给。”
钟苓子愣了愣,盯着他的眼睛看了好一会儿,又看了看那冒着热气的披萨饼之后,轻轻抿了抿嘴唇,吞咽着唾沫。
“谢谢。”
钟苓子从他那里接过披萨,心情五味杂陈。
“我先走了。”
“嗯,再见。”
看着公孙瑾的背影远去,她迫不及待地咬了一口披萨。
很软、很香,特别好吃。
这是她第一次吃披萨。
她相信,妹妹一定会喜欢的。
但是吃着吃着,脸颊上像是有什么东西淌过。
她伸手抹了抹,指尖一片湿润。
啊,是眼泪啊。
你怎么,哭了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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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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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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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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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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