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天可鉴!方才那匹疯马,陛下动手不过是衣裳弄脏了的事儿,若是自己上场,最少也得被踹上两脚。
合着你们郎情妾意,光心疼陛下,不想想自己也算个活人呢?
谢桀单手握拳,放在唇边,挡住笑意:“周忠功夫不如我。”
那匹马已经疯了,若不能在顷刻之间杀死,难以保证疯马不会因为受伤红了眼,冲踏人群。
届时就真要死人了。
阿赫雅也反应过来,脸上飘红,歉意地望向周忠:“抱歉,是我关心则乱了。”
其实一匹疯马而已,当初谢桀在宛城,独自与乱军拼杀,自己也未曾多担忧。如今心思却已然不同。
阿赫雅微微垂眼,掩盖住自己眸中一抹晦涩,指尖揪着谢桀的衣袖:“陛下也是,您不该犯险的。”
他是九五至尊啊。这样乱的局面,只有旁人护驾,没有让谢桀亲自犯险的道理。
谢桀反手握住她纤细的手指,捏了捏,声音平静:“朕是帝王。”
他坐在这个尊位,就会为臣民负责。
该动手时,谢桀生杀果断,从不心软。能救人时,谢桀也从不曾袖手旁观。
阿赫雅抿紧了唇,心头仿佛有一颗石子落入潭水,惊起一池涟漪。
身为皇帝,可以高高在上,为自己享福调动整个天下,也可以亲自犯险杀马救平民百姓。谢桀是后者。
大胥有这样的帝王,是大胥之福。
阿赫雅闭上眼,收了收另一只手的指腹,感受着袖中的异物,又扬起笑来:“我知道的。”
她的眼睛映着谢桀身后燃烧的花灯,仿佛他是烈火之中的神明:“陛下是大胥的陛下,也是阿赫雅的陛下。”
阿赫雅牵紧了谢桀的手,丝毫不顾衣袖相错之间,他身上的血会将自己也染脏:“只盼陛下英勇之外,能珍重自身,想起来还有一个人,会为您担心。”
谢桀眼神微微暗了下去,如同不见底的深渊,择人而嗜。
他盯着阿赫雅的双眼,看了很久,只见到一片清亮的赤诚。
谢桀从名不见经传,到高高在上的帝王,不知在尸山血海里拼杀多少次,又有多少回生死一线,硬生生挺了过来。
如今有一个人会为他去杀一匹马而担忧。谢桀觉得好笑之余,心头某处却忍不住软了下去。
他把手掌上的血在衣上擦干净,才捏着阿赫雅的后颈,垂首与她碰了碰额头。
阿赫雅睁着眼,与他对视,呼吸交缠。
谢桀的声音有些低沉,仿佛在做一个重千钧的承诺:“好。”
满地琉璃,烈火血色为证,彼时彼刻,许你平安。
深夜,琼枝殿中。
阿赫雅送走了次日还要早朝的谢桀,攥紧了袖中的东西,快步走到桌案边,吩咐柳奴屏退众人。
她将灯谜会上被趁乱塞进手里的东西取出,放到桌上,眼神闪烁不定。
那是一个荷包,上头绣着一副普通的兰花图,只是茎叶交错间,隐隐看得出形成了两个北戎的文字。
是北戎语中的姐姐。
柳奴轻轻阖上房门,快步走到阿赫雅身边,盯着那个荷包,压低了声音:“主子?”
她深吸了一口气:“是阿瑟斯殿下?”
阿赫雅咬了咬下唇,缓缓摇头:“我不知道。”
她是真的不知道。那个时候火势正大,周遭全是人,自己只是一个没回过神,手里就多了这个荷包。
待自己反应过来去寻找送东西的人,已经晚了。
阿赫雅眼神有些凝重,指尖抚上荷包上的刺绣:“打开看看就知道了。”
她说着,喉咙却莫名有些干涩,某种近乡情怯的心绪让她的动作顿了顿。
阿瑟斯,她的弟弟,她的小狼。
从前世分离,他们已经那么多年没见过面了。
阿赫雅闭上眼,让自己的心跳平息些许,打开了荷包。
荷包不大,只放了几张信纸,和一个玛瑙蜜蜡做成的手链。
阿赫雅心跳快了一拍,打开信纸的动作添了几分急切。
那条手链,是自己母亲的遗物,被自己与阿瑟斯带了出来。流亡路上走失时,这条手链,正在阿瑟斯身上。
这个荷包,果然是阿瑟斯令人送来的!
阿赫雅心中还有许多谜团,譬如暗哨已经全部撤离,阿瑟斯是从哪儿找到的人手为自己送信。譬如走失这么久,阿瑟斯经历了些什么,又是如何在北戎丞相的追杀下活下来的。
她有很多很多的疑惑,都寄托于这薄薄几页信纸上,指尖几乎有些颤抖,又强撑着平静的表象,打开了信件。
“姐姐阿赫雅。”开头便是阿瑟斯熟悉的字迹,歪歪扭扭,让阿赫雅想起那小子的调皮。
阿赫雅鼻子一酸,眼前一阵模糊,泪水几乎夺眶而出。
然而阿瑟斯下一句话,就将她的悲伤打了个粉碎。
“你是不是蠢?竟然让暗哨撤回北戎,自己去大胥京都冒险?”
阿赫雅脸色一黑,忍不住捏了捏拳头。
臭小子!说谁蠢呢?若不是他不在眼前,此时这一巴掌就该落在他后脑勺上!
阿瑟斯先训斥了阿赫雅以身犯险的做法,强烈要求她找机会脱身回到北戎,并在心中说明了他的境况。
与暗哨在大胥边境的小城汇合之后,阿瑟斯并没有如阿赫雅所希望的那样,留在大胥,等待时机。他毅然决然打着太子归国的旗帜,带领暗哨,与从边防军中借来的一小队人马,从大胥一路北上,大摇大摆回了都城。
因为有暗哨与军队的保护,加上一路上整个北戎都知道太子回来了,北戎丞相骑马难下,只好捏着鼻子认下了这个事实,在京都为了太子登基之事,闹得不可开交。
信件里洋洋洒洒,浓墨重彩地为阿赫雅描绘了北戎丞相听到阿瑟斯回国之后难看的表情,和交锋过程中滑稽的事情,阿赫雅看得唇角微翘,眼睛却不自觉地红了。
即便阿瑟斯报喜不报忧,她也能猜到,一个年仅十八的少年,跟人精一样,又把持朝政的丞相斗,是多么危险的一件事。
稍有不慎,就是粉身碎骨。
即便如此,阿瑟斯也不愿意在阿赫雅的羽翼下,等待所谓的时机。
他知道,阿赫雅身在敌国大胥,保全性命尚且要如履薄冰,何况复国?
他是男子汉,是草原翱翔的鹰,不是姐姐的包袱,不是累赘。
阿瑟斯在信中写道:“姐姐,你别为我担忧,在大胥躲躲风头,等我把丞相那老狐狸宰了,迎你回来做长公主。”
谁稀罕什么大胥帝君。他阿瑟斯的姐姐,合该做最威风的大权在握的长公主,而非别人后宫里一只只能等待饲主施舍的雀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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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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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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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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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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