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被霸总拐去结婚了>第二百四十六章应该是K神才对
  趁着唐甜甜和喻言还没有到河畔小区,初夏躺在沙发上,听着音乐,肆无忌惮的想象,岁月可以惊天动地,也可以温柔如诗。

  滨海豪庭的日子太过奢华,不真实,河畔小区才是初夏真正的家,初夏拥有绝对的话语权,可以邀请投缘的朋友,来家里吃火锅,喝酒,唱歌,畅聊一整天。

  初夏等了一个多小时,唐甜甜和喻言还没有到,初夏拿起手机又给唐甜甜和喻言,打了一个电话,两个人已经在路上了。

  喻言知道初夏搬到河畔小区以后,也非常开心,拉着怀孕五个月的唐甜甜来到了来到了河畔小区。

  一进屋,唐甜甜就喊着,屋子的装修太漂亮了,其实这都是唐甜甜的杰作,唐甜甜学的设计专业,初夏河畔小区的家整体的装修设计风格,就出自初夏之手。

  “还不是你的大作,喻言,你找到唐甜甜,上辈子真是拯救了全宇宙啊,现在像唐甜甜这么优秀的女人可是不多了!”

  初夏疯狂的赞美唐甜甜,唐甜甜帮初夏设计房子可是分文不收的,还帮初夏省下不少钱。

  “我再优秀又怎样呢?还不是要放弃事业,在家里生孩子,被人当成一个生育的工具!”

  唐甜甜很不以为然,因为自从唐甜甜怀孕以后,喻言就像是保护国宝大熊猫一样,把唐甜甜保护了起来,每日里除了吃吃喝喝,根本不让唐甜甜去干别的事情。

  唐甜甜是一个闲不住的人,整个孕期,天天闲在家里,唐甜甜闷坏了,心里对喻言就产生意见了,说话也是冷嘲热讽的。

  “世界上最伟大的职业就是母亲了,这个称呼多么的不同反响啊,别的女人有事业,可是她们有孩子吗?”

  “未来十年后,女人晒的不再是房子车子,而是孩子,培养一个优秀的孩子,才是一件最伟大的事情!”

  喻言扶着唐甜甜,把女人让到了餐桌旁边,唐甜甜怀孕已经五个来月了,可是身材依然很窈窕,从后面看,根本不想是怀孕的,只有肚子圆滚滚的,能看出她是一个孕妇!

  “谬论,说我是一个生育机器得了,别给我戴高帽,等我生完孩子,立马回唐家的公司上班!”

  唐甜甜瞥了喻言一眼,心里有些怨恨,都是这个男人,害自己怀了孕,要不然,唐甜甜还流连在kpp俱乐部,和一群青春诱人的男模在一起呢!

  “行了,唐大小姐,你再不吃饭的话,肚子里的小家伙都饿了!”

  初夏烧起了锅底,喊唐甜甜和喻言吃饭。

  这对试婚的年轻人,相处的好像并不如恋爱时候,那般的温柔,喻言还和小绵羊一样的乖巧,可是唐甜甜的脾气却越来越大,比打老虎还要凶猛!

  初夏把买来的调料调制好,把各种各样的羊肉卷,蔬菜之类扔进火锅里,因为唐甜甜有孕在身,初夏只选择了微辣的火锅底料。

  几分钟后,火锅的香味铺散而来,锅子里的雾气热气腾腾的,初夏唐甜甜喻言三个人,开始边涮锅子吃火锅边聊天。

  此时此刻,初夏终于实现人生的一个小目标,那就是在自己的房子里吃一顿饭,叫上三五好友,吃点火锅,喝点小酒,是多么惬意的人生呢!

  初夏把这一个月在冰湖发生的事情告诉了唐甜甜和喻言,冰湖的高科技农业大棚,几个人乘坐直升机观看冰湖,以及冰湖护卫队和拆迁队的较量。

  每一件都是那样的惊心动魄,超越了唐甜甜的想象,唐甜甜听完以后,直接张大了嘴巴,女孩表示特别羡慕傅慕笛。

  傅慕笛能够遇上广坤那样千年一遇的人,完全是上帝的宠儿,自带幸运体质。

  如果上天再给唐甜甜一次机会,广坤一定是她的,而不是傅慕笛的,唐甜甜半开玩笑的说道,对广坤特别的感兴趣,这个男人活得如同中世纪的骑士英雄,这种桀骜不羁的风骨,把唐甜甜收割了!

  还没和广坤见面,唐甜甜就这样崇拜广坤,真不知道是广坤魅力太大,还是初夏天生的夸张说法,把广坤描绘的神乎其神!

  “初夏姐,你刚搬进来住,咱们就吃火锅,会不会把整个屋子给熏成火锅味呢?”

  见唐甜甜对广坤的崇拜入了迷,喻言脸色都微微一颤,开始吃醋了。

  难道因为两个人没有结婚领证,唐甜甜就可以当着喻言的面,对其他的男人,公开的表白吗?

  喻言心里也会难受的,喻言其实是很男人的大男孩,只不过他在野蛮的唐甜甜面前弱了点,可是这都是因为爱啊!

  “火锅味,火锅味好啊!”

  “哈哈,没有烟火气息的家,我不喜欢,我就喜欢火锅这样麻辣的味道,日子也和这火锅汤底一样红红火火!”

  初夏有些内疚,明知道唐甜甜听风就是雨的性格,她根本不该把冰湖的事情告诉她,唐甜甜不能去冰湖,可能就把这笔账算在了喻言身上。

  可怜的喻言啊,处处都要替唐甜甜扛刀,这个只有二十岁的男孩子,真不知道会有多少的毅力和爱,去宽容唐甜甜。

  一年,十年,亦或者是一辈子,一生?没有人知道答案!

  “好,红红火火好,初夏,我祝你的作品大卖!”

  唐甜甜举起杯子,大口的喝了几口饮料,还偷偷的看了喻言一眼,原来自从唐甜甜怀孕以后,喻言以添加剂过多为由,连果汁饮料都不让唐甜甜喝。

  “嗯,那初夏姐,我祝你的编剧事业更上一层楼,写啥爆啥!”

  喻言端起酒杯一饮而尽,男孩子不胜酒力,脸上有点微红。

  “谢谢,谢谢,甜甜,喻言,你们能来我家,我真的很开心,不过喻言你只喝一点点就好,回去还要照顾甜甜呢!”

  初夏拦住了喻言,这个小男孩再喝的话,就喝醉了,眼见情况不妙,初夏还要担心,看着喻言和唐甜甜吃的差不多了,初夏就赶着两个人回去!

  喻言和唐甜甜走后,热气腾腾的房间,一下子安静了下来,初夏收拾了几个人吃的火锅,洗好碗,擦了桌子。

  一整套家务收拾完,已经是半个小时之后了,初夏躺在沙发上,欣赏下午刚刚买到的百合,开始发呆。

  片刻的欢愉,依然挡不住女人内心的寂寞,今天晚上初夏住在了河畔小区,这是一个相对陌生的环境,初夏有点失落,又有点难过。

  孤独袭来,心中各种情绪翻滚,初夏不是很开心,事到如今,女人也不能再被情绪和爱情牵着鼻子走了。

  简单收拾了嘈杂的情绪,初夏打开笔记本电脑,开始了码字模式!

  滨海豪庭

  从跑马场回来之后,傅北琛浑身上下有些酸痛,很久没有参加这样激烈的运动,傅北琛的身体有点吃不消,当时没觉得特别累,洗完澡之后,傅北琛浑身都是疲惫!

  因为这几天发生了太多了事情,初夏搬走了,傅北琛还认识了一个古灵精怪的陈小千,男人的世界有些乱糟糟的。

  那个初夏,比陈小千大了将近七岁,倔强程度比陈小千还要犟一百倍,真不知道这个初夏青春期的时候,脾气有多臭!

  傅北琛冲了一个澡,躺在床上依然是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被子里全都是初夏的味道,因为之前初夏一直住在傅北琛的卧室里,所以这间房子,到处都是初夏的味道。

  就连风吹进窗台,都把多肉的清香味道带了进来,初夏离开了滨海豪庭,还会回来吗?

  多肉?

  傅北琛注意到窗台上那些可爱的多肉,原来初夏走的时候并没有带走这些可爱的植物,那是不是代表初夏并不想离开,只是短暂的离家出走,她还是会回来的呢!

  傅北琛穿着睡衣,起了身,现在已经是初春了,空气里乍寒还暖,已经没有冬天时候的寒冷和彻骨。

  顺着楼梯下楼,傅北琛找出了一瓶红酒,拿了一个高脚杯,坐在餐桌上,自顾自的喝了起来!

  一个人喝酒是没有什么意思的,那是一种情绪,只有在酒精淡淡的麻醉里,才能忘却痛苦!

  很小的时候,傅北琛最讨厌那些抽烟喝酒的男人了,觉得他们没有什么能力,性格却相当的矫情,不知道怜惜女人,反而沉浸在个人情绪里,不懂得承担责任。

  没有陷入感情迷雾和生活困苦的人,真的没有资格去指责别人的平庸和脆弱,这个道理傅北琛现在才懂,傅北琛大口的喝了一杯红酒,不想仔细品尝这种涩涩的口感。

  现在的傅北琛也成了平凡的人,开始明白一些喜怒哀乐的情绪,而这些都是初夏教会他的。xiumb.com

  没有人是一具行尸走肉,除非他之前根本不知道,爱和被爱的意义,现在傅北琛懂了,爱应该就是理解尊重去保护她,而不是去伤害她!

  傅北琛又开了一瓶红酒,拿进卧室,开始喝了起来,男人正喝得稀里糊涂的,昏昏欲睡,就听到了一阵急促的敲门声音!

  “咚咚咚,傅北琛,你睡了吗?快开门,找你有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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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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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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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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