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被霸总拐去结婚了>第二百二十八章男人出点血怕什么
  苏灵和傅北琛并排,坐在车子的后座上,一上车就开始喋喋不休,一点名媛的样子都没有,反而像个长舌妇。

  因为妒忌,这个女人已经丧失了所有美好的本性,本来傅北琛对苏灵刚刚燃起的好印象,也变得少了几分。

  “莫森,开车送苏大小姐回去,现在天这么冷,女孩子在外面不安全!”

  傅北琛皱着眉头,因为苏灵的喋喋不休有些头疼,莫森看了看车子外面,现在是上午,怎么不安全了,总裁找的这个理由,可是在真够烂的。

  “北琛哥哥,你心情不好,我去滨海豪庭陪你吧!”

  苏灵并没有要走的意思,反而挽着傅北琛的胳膊,把头躺在了傅北琛的肩膀上,乞求能够获得男人的青睐。

  让一个男人忘记前任最好的方式就是时间和新欢,苏灵愿意做傅北琛的新欢,让傅北琛早点忘记那个初夏!

  趁着那个叫初夏的女人不在滨市,苏灵正好可以把握好这个时机,利用各种手段俘获傅北琛的心,睡到这个滨市不可一世的男人,苏灵想得有些飘飘然了!

  傅北琛对苏灵这样的白富美不感兴趣,他喜欢原生态的女人,这点和傅家人的审美基本一致,比如傅北琛的老爹不喜欢白富美白素,却喜欢平民出生的赵如兰。

  傅慕笛也是一样的审美,滨市的青年才俊,她一个都没看上,反而喜欢上了守在冰湖,每天钓鱼打猎的广坤!

  也许被圈养在笼子里的金丝雀,会羡慕自由飞翔的麻雀,那些高高在上的王子公主也渴望和乡村里的村姑野男人一起跳舞!

  同性相斥,异性相吸,只有生活在不同环境的人,才会相互吸引!

  傅北琛喜欢乡巴佬,喜欢像初夏那样穿着土气的土包子,对苏灵这样精致的女人不感兴趣。

  傅北琛用食指头把苏灵的头,戳到了另一边去,忍不住斥责道,

  “苏灵,你这是喝多了还是脑袋进水了,我的肩膀可不是随便的女人,都能够用的!”

  傅北琛的声音冷冰冰的,表情超级的高冷,脸色的冰霜比西伯利亚的雪还要冷,这个男人不肯给苏灵任何的机会。

  苏灵有些恼怒,拽了拽衣服,扯了扯嘴皮子,扭头看向窗外,装作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心里却因为傅北琛的冷漠结了冰。

  走着瞧!傅北琛!

  这个傅北琛真的是敬酒不吃,吃罚酒,迟早有一天,我要你后悔,后悔没有追求我,没有给我最真诚的仰慕。

  败在苏灵石榴裙下的男人不计其数,你傅北琛清高什么,迟早有一天还会是我的床伴,到时候你就算是不听我的,我还是会想尽办法让你缴械投降!

  一时之间,车厢里气压有点低,没人说话了,莫森开着车,也不敢做声,仿佛什么都没听见,只是继续开车!

  从汽车后视镜中,莫森看到后边两个人的脸,都是冷冰冰,好像是小两口干仗了,莫森也不敢多言语,寻思还是把傅boss送回家中修养吧!

  莫森沿着去滨海豪庭的路行走,原本是准备先把傅boss送到滨海豪庭,但是看到傅boss冷冰冰的眼神,就知道自己不该自作主张!

  “去傅氏集团!”

  傅boss声音不是一般的冷,莫森听完以后立马调转了方向盘,半个小时后,莫森开车把傅北琛带到了傅氏集团的大楼前。

  “我上去了,你送苏小姐回去!”m.xiumb.com

  傅北琛大步流星的往前后,却被一个女孩子挽住了胳膊!

  “北琛哥哥,你身体不方便,我来帮你!”

  苏灵没有听从傅北琛的安排,安稳的坐在车上,在傅北琛一下车后,苏灵就紧跟着男人下了车。

  为了获得傅北琛的认可,苏灵必须快点收割傅北琛的芳心。

  在此之前,苏灵要做的就是在傅北琛的跟前,不断地刷脸,刷脸,刷脸,潜移默化的去影响这个号称‘千年冰霜’的男人,等到傅北琛习惯了苏灵的存在,离不开她了,苏灵也就成功了!

  苏灵低眉顺眼,不再是骄傲蛮狠的大小姐,反而变成了温柔贤淑的良家妇女,苏氏集团千金自降身价,挽着傅北琛的胳膊,径直走入傅氏集团的大楼,直接上了傅氏集团的电梯!

  一路上傅氏集团的员工,纷纷低着头,不敢看傅北琛和总裁身边千娇百媚的苏灵!

  总裁的私人感情问题,在公司可不能乱讲!

  一群的人表面上,怕得不行,可是背地里却是八卦小能手,还没等傅北琛和苏灵走进总裁的办公室,总裁交新女友的消息,已经传遍了公司私下交流的社交群!

  “未来的总裁夫人,会是苏灵吗?”

  “听说傅氏和苏氏集团现在一起开发了冰湖的项目!”

  “想必冰湖项目完成的时候,就是傅北琛和苏灵公开婚讯的时候吧!”

  一堆人絮絮叨叨,在群里聊得是热火朝天。

  苏灵一路上扶着傅北琛,坐实了傅boss绯闻女友的身份,到了傅北琛办公室以后,灵原本还想借着给傅北琛上药的由头,继续待下去,却被莫森出面拦住了!

  “不好意思,苏小姐,现在傅总需要休息,麻烦你还是先回去吧!”

  莫森冲着苏灵鞠了一躬,态度相当的恭敬,这是一个职业助理应该有的礼仪!

  “怎么,你还有资格赶我走吗?”

  听完莫森的逐客令,苏灵很不爽,苏灵抬起头,恶狠狠地盯着莫森,眼神当中,不在温柔,反而露出了罕见的冰冷。

  “苏小姐,您别误会,这是总裁的意思,今天去了一趟冰湖,相信您也累了,您还是早点回去休息吧!”

  难道这是傅北琛的意思,苏灵眼神有些疑惑,心里更气了,这个傅北琛真是够难搞定的,苏灵有些气急败坏。

  其实,莫森也不想拿傅北琛来压制苏灵,但是苏灵这般的倔强,莫森也无语了,而且这个苏氏集团的大小姐,现在为了一个男人,态度如此的狂暴,真的是不应该呀!

  这个女人真的是让人看不透了!苏灵可是荧幕上的好女人,怎么私下这样的情绪化,莫森心底直打鼓,这个苏灵还不如初夏好伺候呢?还是boss会看人啊!

  “好,那我知道了!”

  苏灵眉头带着不悦,一看就很生气,女人拿着包,不再纠缠,离开了傅氏集团!

  人迹罕至的冰湖

  因为傅北琛的离去,又恢复了一如往日的宁静。

  在傅北琛和苏灵离开以后,广坤浑身上下有些酸痛,不过最难受的不是身体,而是肚子。

  广坤一大早起床,就忙着和傅北琛干架,还没来得及吃东西,现在干完了架,消耗了身体大部分的卡路里,广坤也觉得肚子饿了!

  安晨和傅慕笛,也觉得肚子里叽里咕噜的,几乎是前胸贴后背了,一群人大早上忙着应付傅北琛,连早饭都没有吃!

  冰湖正处在非常时期,初夏没有胃口,尤其是在傅北琛走了以后,初夏一直盯着车子消失的方向,久久不能平静!

  傅北琛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如果他不在乎自己的话,为什么还要一再挽留,可是如果他在乎初夏,为什么还要做伤害初夏的事情!

  事实证明,傅北琛是一个对别人狠心,对自己更狠的男人,他为了傅氏集团的一切,可以连自己的感受都不顾,看明白了这点,初夏终于懂得,爱上一个矛盾的人是有多痛苦了!

  “中午,来顿羊肉串,怎么样?”

  一直想着冰湖的事情,广坤已经好几天没有吃肉了,这个广坤四肢发达,胃口极好,是一个典型的o型血男人。

  没有任何事情能够阻挡广坤享受美食,越是艰难的环境越要苦中作乐,诗人曾经说过,日子每天都是哭的,但是我们要努力把日子变甜,给枯燥的日子加点糖。

  广坤每顿饭都离不开肉,作为一个成熟的猎人,广坤骨子里有种野兽的天性,他喜欢吃肉,喜欢咬噬的感觉!

  “好好好,我喜欢吃羊肉串!”

  最先欢呼的不是傅慕笛,而是安晨,安晨最喜欢广坤做的美食。

  当然了,每次吃的最多的也是这个安晨,现在安晨的体型已经和他的饭量成了正比,从一个弱不禁风的少年变成了大胃王!

  为了早点把这群人的嘴巴堵上,广坤没有休息,直接去冰箱中,找出了之前的一块上好的羊肉。

  广坤慢条斯理,顺着羊肉的纹络,把羊肉切成丁状,稍后又用调料把羊肉腌制了起来。

  羊肉腌好后,接着广坤又生起了火,把木柴添上,一套程序下来,广坤做得的有条不紊,顺理成章。

  这个广坤,自己都受伤了,还忙着给大家做吃的,真是绝世好队友了!

  看到广坤如此的操劳,傅慕笛有些心疼,悄悄地拉着广坤的袖子说道,

  “都那么累了,脸上也受伤了,你就休息一下吧!”

  傅慕笛捧着广坤的脸,广坤的左脸已经肿了起来。但是男人并不在意,反而因为脸上挂了彩,变得更加的帅气了!

  “这算什么伤,什么都不算,男人出点血,又算什么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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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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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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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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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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