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被霸总拐去结婚了>第七十六章怎么称呼
  “他们要为这个名分,和未来优渥的生活,做一些付出,比如娶一个毫不相干的女人,生一个并不太可爱的孩子,维持一份表面上幸福的婚姻,他们的婚姻都是维持在利益之上的,只有强强联合豪门联姻,这是豪门立于不败之地的法宝,他们的经济利益才会更加紧密的捆绑在一起,这样就能够保证他们一辈子生活无忧。”白素笑了笑,喝了一口红酒,每夜她都要喝一杯红酒才能入眠。

  这样的生活就是白素一直被安排的,二十多年以来,哪怕白素多么的努力,傅正清正眼都不瞧她,白素一人孤孤单单,过了这么多年守活寡的日子,痛苦的已经麻木,傅北琛却是一直看在眼里,心疼这个隐忍的母亲,努力去做一个优秀的儿子,已求获得傅氏家族的认可。

  这些年白素倒也是母凭子贵,在傅老爷子的厚待下,衣食无忧,保养的如同四十岁的女人,韵味十足。

  因为深深知道豪门联姻的痛苦,所以傅北琛才决定一定要掌握自己的婚姻大事,不能一辈子生活在痛苦的泥沼中,上一辈人的痛苦已经是很遥远的事情了,不要让这种痛苦延续下来。

  难怪傅北琛会那么的决绝,不愿回傅氏集团接班呢?哪怕傅氏集团再好再雍容华贵,也只不过是一个镶着钻石的枷锁,只要是一个向往自由的人,就不会喜欢上这种美丽的束缚。

  “每个人都有选择生活的权利,有些人想要一个镶着钻石的笼子,而有些人却愿做天空中飞翔的鸟,一只自由自在的麻雀!”

  “人各有志,傅太太自己过的开不开心,自己心里知道,不过我和北琛的感情是任何人都决定不了的。”初夏本来不想回应傅太太,但她实在看不上白素这种自欺欺人,掩耳盗铃的人。

  明明自己过得不开心,还要拉自己的儿子下水,这个女人的一辈子已经囚禁在豪门的高墙中了,难道也想让自己的儿子在痛苦之中度过,这并不是一个明事理的母亲!

  “好,你有理,那就等着瞧吧!”面对初夏的伶牙俐齿,白素有点不开心,因为被戳中了心事,脸上显得狼狈不堪,不过几秒中之后就恢复了优雅的表情。

  初夏这个女人的身份,目前只是傅北琛的女朋友而已,就敢说这么狠的话,以后如果真的嫁入傅家的话,岂不是要欺负到白素的头上,白素不再说话,端起了酒杯,向大厅的方向走去。

  这个竭斯底里的女人终于走了,初夏也松了一口气,放下了酒杯,打算到处转转,终于不用再听这个老女人的唠叨了!

  “那就换个地方透透气吧!”初夏迈着带有心事的脚步,走入了花园中,闻着空气当中传来桂花的香味,香气满鼻,是的,现在已经进入秋季了呢!

  时间过得那么快,空气也慢慢变得凉爽了,夏天的那份燥热已经完全消失,初夏也在这个季节中,渴望收获一份属于自己的东西。

  秋千在荡漾,初夏坐在了秋千上,少女和月色融为一体,一副超级美好的画面!

  今天晚上的月光和星辰天空是那么的静谧,给人一种特别纯净的感觉,月光如流水一般,洗涤着苍茫的傅氏豪宅,这里的月光如此的静谧,把人心底的不快都冲洗了去,确实如此,这里的环境真的是太需要月光的照射和洗涤。

  傅氏的豪门中,每天不是干净清澈的亲情关系,反而是勾心斗角,傅北琛从小生活在这样的家庭中,想必也是够累的,现在苏灵和傅北琛还是恋爱阶段,尽管已经扯了证,但是并没有举办真正的婚礼。

  如果以后初夏真的嫁给傅北琛,两人结婚的话,真不知道这样的豪门生活,初夏能不能适应?

  想到刚才白素娜一阵竭斯底里的样子,初夏就忍不住后怕,当年的白素应该也是花枝招展的吧,现在却变成了这样的一副模样,豪门的生活到底是怎样的,难不成真的如同白素所说的那样,是一个镶钻的枷锁,人戴久了都觉得这是一种别样的美,甚至都不想摘下来了!

  白素脖子上和耳朵上戴的首饰,都是从傅家的库房领来的,等到参加完宴会之后还需要还回去,这样的东西哪怕价值太高,但是不属于自己的,豪门规则太多,每个人都是身不由己。

  豪门的人就像是一个可以任人摆布的傀儡,这样的生活,到处都是压抑的氛围,没有任何的快乐和生活气息,这样华丽的生活又有什么意义呢?

  初夏陷入到了思考当中,她到底该不该和傅北琛继续呢?一面是坚韧如初的爱情,另一面则是自由自在的生活,如果两者发生尖锐的矛盾,初夏真不知道她到底是该捍卫自己的爱情还是遵循内心的诉求寻找自由呢?

  生命只有一次,它的可贵程度不亚于世界上最大的钻石,每个人都珍爱仅有一次的生命,爱情的完美让任何人在尝试了之后,都不愿意放弃拥有,比如苏灵,苏灵渴望狠狠的抓住爱情,因为在她的心目中拥有爱情就拥有了一切。

  然而对于初夏而言,自由自在的生活才是最重要的,所以这也是初夏为什么选择离开父母在外边租房子的原因,如果一个人的生活,连自由都谈不上,那么生命又有什么值得贪恋的地方呢?

  没有了自由的生活,一个人的生命仿佛就是一个玩具一般,就像是一个纸片人,没有任何的价值,这样轻如鸿毛的日子不要也罢,初夏有些决绝。

  不过还好傅北琛对初夏比较好,这个问题应该是比较遥远,初夏摇晃了头,清醒了一下,却看到一个男人的影子走了过来。

  “我该怎么称呼你呢?叫你初夏小姐还是嫂子呢?”傅思楠看到初夏在这边发呆,端来了酒杯和初夏聊天,这个男人带着点青春明朗又些许颓废,双重的面孔,双重的人格。

  “随便,不过上次在酒店,真的谢谢你。”初夏一直以来都欠傅思楠一句谢谢,傅思楠当时从陆少杰的手底下救出了初夏,也许只是傅思楠一时兴起或者是巧合,不过在初夏看来,这个人当时帮了自己的大忙,初夏对这个男人的印象倒是不坏。

  “傅思楠,问你一个问题!”初夏没有客气,和傅北琛讨论一些傅家的事情,初夏也许还觉得有些隔阂,不过和傅思楠讲,根本就没有必要遮遮掩掩了,这个男人尽管有些时候让人看不清摸不透,不过大多数时候他还是忠诚自己的内心,有什么说什么,倒也是一个爽快的人,

  “你觉得生活在豪门是快乐呢,还是不快乐呢?”初夏咬了咬嘴唇,这个问题也许很幼稚,不过作为一个圈外之人,初夏实在搞不懂。

  “那你觉得呢?”傅思楠脸上全是讽刺,语气里也尽是嘲笑。

  果然这个男人在嘲笑自己,初夏问出这个问题之后就觉得后悔了,谁还不知道有钱好呢,初夏都想收回自己的话,现在的天尽管是黑黑的,初夏的脸却红彤彤的,这样的问题太傻逼,一看就是穷人家的孩子,才会问的傻缺问题。

  “有钱好,钱是一种好东西,世界上90%以上的问题都能够用钱解决,然而剩下10%的问题是钱解决不了的,就需要你个人承担了!”傅思楠喝了一口酒。

  金钱确实很好,它可以满足人们的所有愿望,包括虚幻的爱情,还有一些超级浪漫的事物,爱情都能在金钱中能帮你达到。

  有些时候金钱也用不上力,往往是我命由天不由人,在豪门更是如此,为了获得一定的资源,每一个豪门的孩子都要承担自己的责任。

  豪门的钱是很好,但并不是每个豪门家的孩子都能够分到的,有些时候他们还不如一个普通家的孩子所获得关注多。

  “其实幸福和金钱没有什么必然的关系,还是和爱有关系吧?”傅思楠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喷香的桂花香充入肺腑。

  没想到这个男人还竟然是一个情种!他的眼神飘向了远处,落在了苏灵身上,傅思楠不自觉的嘴角上扬,笑了起来。

  初夏笑了笑,果然这个男人是情场上的浪子,所有的事情在他眼里都不如身体的快感来的重要,也许傅思楠期望在这样的事物上获得一种爱的感觉吧!m.xiumb.com

  豪门的生活是冷冰冰的,每个人都需要找个发泄口,傅老爷子是养花种菜,白素则是烧香拜佛,到了傅正清那里就成了和网红厮混,而傅思楠呢也非常简单,他就是在女人身上找到一种快乐,每个人的快乐是不一样的,但是却会让人令人入迷,上瘾!

  初夏鼓起了掌,这是为傅思楠鼓的,初夏对傅思楠的看法分成两面,不肯轻易相信他,不过这一次初夏却觉得这个男人说的特别真实,他活的也是真实的自己,傅思楠的想法不像白素那样自欺欺人,这样的人,倒也是活的明白,初夏反而有点欣赏眼前这个男子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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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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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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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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