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被霸总拐去结婚了>第四十三章小别胜新婚
  “叮咚”傅北琛打开音响,放了一首熟悉的曲子,音乐的每个音符都在跳动,洒满了整个房间,超级的唯美浪漫。

  淡淡的月光之下,顺着朦胧的灯光,慢慢的品着酒,就像是生活在世外桃源一般,没有人打扰。

  “北琛,你之前就生活在这样的房子里吗?”初夏轻声的说道,一脸羡慕的样子,能够拥有这样的房子,傅北琛真的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呢?

  “嗯,”傅北琛淡淡的说道,满满地喝了一口酒,红酒流过他的脖子,在喉结处停顿一下顺流而下,这个男人的喉结,此时都显得那么的性感。

  “某些人就是命好!”初夏撅了撅嘴,喝了一口红酒,咂了咂嘴唇。

  傅北琛能够住得起这么大的房子,肯定是傅老爷子给傅北琛掏钱买的,要不像傅北琛这样的年轻人,如果要买这样的豪宅,怎么着也得奋斗是好几年吧!

  “你瞎猜什么呢?”傅北琛碰了一下初夏的酒杯,酒杯里瞬间荡漾起了酒花,碰到了玻璃壁上,缓缓落下。

  “这套房子是北琛集团创立之后,才购入的,是凭自己的劳动所得,并不是爷爷或者是母亲给买的。”傅北琛解释到。

  “哇,这个男人未免太会赚钱了吧?”初夏现在才发现,眼前的这个富二代并不是一个只会花钱的二世祖,反而更像是一个精打细算白手起家的包工头呢!

  夜色朦朦胧胧,红酒的后劲满满袭来,有点上头,初夏整个脸上也挂起了一抹绯红,周姨给初夏准备的丝绸睡衣,衬托出这个女孩子洁白无瑕的肌肤。

  月光之下,傅北琛安静的注视着面前的这个女孩子,初夏在剧组呆久了,竟然也变得更加有魅力了,难不成是跟剧组那些小姑娘学的,越来越会打扮了吗?

  傅北琛竟然忍不住又看了几秒,这个女人从发丝到嘴角,都开始冒着一股自信的味道。

  “我是不是变漂亮了?”初夏发现傅北琛眼神里的小星星。

  初夏在剧组的时候,一些新人化妆师因为无聊,经常拿初夏练手,所以现在的初夏已经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复仇少女的成功,洗去了这个女孩子的胆怯和自卑。

  野百合也开始接受春天的雨露,肆意的盛开,在山谷中飞舞起来。

  “你确实美。”

  不知何时,傅北琛已经放下酒杯,一手抓紧了初夏的手腕,另外一只手也放在了初夏的腰上,伴随着淡淡的音乐,初夏自然而然的用双手环在了傅北琛的腰上,两人竟然跳起了舞。ωωω.χΙυΜЬ.Cǒm

  初夏跳舞的技术很一般,跳的不是特别好,无法跟上这个男人大长腿的节奏,傅北琛却依然是特别温柔。

  “咚”傅北琛一把抱起初夏,踢掉了女人脚底下的拖鞋。

  “你要干嘛?”脚上没有了鞋子,初夏有点慌,顺势就把脚掌踩在这个男人的脚背上。

  “嗯,这样才对。”傅北琛扶着初夏的腰和肩膀,用大脚的力量撑起初夏的小脚,初夏由于没有找到平衡,身体紧贴在傅北琛身上,感受这个男人身上一股树木的味道。

  傅北琛舞步没有任何的节奏,朦胧的月光洒进这所别墅的窗子里,整个房间里仿佛是被浪漫所笼罩,傅北琛抱着怀里柔软如玉的小女人,忍不住在初夏的额头上亲了一口。

  “你知道,这段时间我有多么的想你吗?”傅北琛褪去了冷酷的外表,此时像是卸去獠牙的雄狮。

  “平时我在家的时候,你天天忙工作,现在我去剧组了,你才说这些!”

  初夏现在算是看明白了,傅北琛这个人就是受虐体质,不能惯着,越惯着就越生毛病,霸道总裁就愿意受小萝莉的虐待。

  “你这个小坏蛋!”傅北琛捏了捏初夏的脸,一个快速而又果断的吻刻了下来,初夏来不及思考,已经被这个吻包围。

  初夏心里犹如小鹿乱撞一般,这还是两个人第一次在别墅这样浪漫,因为别墅中没有其他的人,安静的可以听见阵落的声音,所以两个人也可以自由自在的做任何疯狂的事情。

  灰暗灯光,初夏脸红的发烫,望向眼前的这个男人,他的睫毛弯弯的,眼神就像深不可测的大海一样,里面充满了各种跌落凡间的星子。

  傅北琛一打横抱起了初夏,走到卧室宽阔的床上,一时之间,床上开始缱绻缠绵起来。

  第二天早上,初夏醒来已经是早上八点多了,夏日的阳光格外热烈,傅北琛已经早起去北琛集团上班了,初夏穿好衣服,仔仔细细的在这一个庄园里转了转。

  云顶庄园面积很大,面积大约有五公里,这里有湖有鸟,还有一个安静的小花园,就像是白雪公主生活的童话世界,初夏对这里特别的满意,正想坐在秋千上嗅一下多肉的味道,手机里却响了起来。

  “初夏有时间吗?我是茜茜,想和你谈一下剧本的事情!”没想到刘茜茜一早就打电话来,对初夏的下一部作品,刘茜茜挺感兴趣。

  拍完复仇少女之后,继续和初夏合作,乘胜追击,刘茜茜的人气只会是越来越旺,这样的好事情,哪个明星不上赶着?

  “可以,茜茜。”听到刘茜茜给自己打电话,初夏心中特别高兴,毕竟刘茜茜是自己的偶像,这一次偶像主动约粉丝,初夏感觉像是老天爷超级眷顾,心情就像是中了彩票一般。

  华灯初上,初夏穿了一件拼接的短裙,准备参加和刘茜茜的约会。

  自从初夏搬到云顶庄园之后,傅北琛在初夏的卧室中,给她买了几柜子的衣服,春夏秋冬,各种样式应有尽有,包包化妆品也是琳琅满目,极大的满足了女孩子的虚荣心。

  初夏平日里是不碰这些东西的,不过这一次因为要见偶像,初夏也是把自己打得美美的一番,毕竟如果在女神面前,有点太寒碜了,不也是有点不给女神面子吗?

  kpp俱乐部,整个大厅依然是那么的金碧辉煌,刘茜茜这一次特意选在了这个地方,

  果然穷人的生活都是各种各样的苦逼,而富人的生活都是冒着同样的金钱味道,看来上流社会人的品位都是相似的。

  初夏自从上一次在这里和苏灵吵闹以后,就再也没有来过kpp俱乐部,这一次初夏来到这个地方,心里也是有一种隐隐不安的感觉,不过和刘茜茜在这里聚会,应该不会有任何的问题。

  “初夏,你终于到了!”刘茜茜热情的喊着,今日份的刘茜茜是清纯系的女孩,一头直发顺着脖子,柔软的滑落,轻描淡抹的五官在诉说风情。

  这种独特的韵味,哪怕是女人都觉得赏心悦目,任何人看了以后,都会觉得世界上真的存在仙女,这样的女人果然是令人过目不忘。

  “你早到了吗?茜茜,你今天打扮的好漂亮呀!”

  初夏一脸羡慕看着刘茜茜,刘茜茜穿了一件湖水蓝的裙子,白皙的皮肤在蓝色的纱质材料下闪闪发光,整个人宛如森林中的仙子。

  “没有,我们也是刚来一会儿。”初夏环视一周,发现今天的包间比较冷清,只有刘茜茜还有初夏以及刘茜茜的助理小李,刘茜茜点了一些啤酒以及零食,三人在包间里简单的唱了几首歌,

  “茜茜,你看完剧本觉得怎么样呢?”初夏忍不住问道,刘茜茜可是她心目当中的绝对女主,当时在创造这个角色的时候,初夏在剧组仔细观摩着刘茜茜,刘茜茜就是初夏心目中最好的原型。

  “我当然看了呀,初夏,这个角色真的是太棒了,如果不知道的,还真以为是你为我量身定做的呢?”

  “嗯,茜茜,我们果然是真心有灵犀啊!这个角色就是我在剧组受到启发,以你的原型创作的,不知道你会不会介意呢?”初夏笑得整个脸上的热情都要溢出来了。

  “嗯,当然不介意呀,这部作品果然是奇思妙想天马行空。”刘茜茜表面上非常淡定的和初夏聊着,其实背地里却恨死了初夏,

  《云中情》的创作是以刘茜茜的生活为原型,在剧中,初夏把女主描绘成了一个东方小公主,而女主的教父一手捧红了女主,在很多人外人眼中,这是一对情深意重的父女情。

  然而,刘茜茜和教父王金飞表面是父女,背后却是捆绑的利益关系,教父王金飞是刘茜茜身上最大的耻辱,初夏却把王金飞写成了刘茜茜的救命恩人,这无疑就是在戳刘茜茜的伤口。

  “如果这样的话,我们什么时候签约?”想到又一部作品,要拍成电视剧了,初夏眼中是藏不住的喜悦,她忍不住问到。

  “到时候和我的助理小李一起敲定吧!”刘茜茜淡然的回答,莫名的有些官方,刘茜茜又喝了几杯酒,初夏也借着酒意,唱了几首歌曲。

  初夏的酒量不好,喝了几杯以后就醉了,躺在了沙发上,迷迷糊糊的,这个时候,手机亮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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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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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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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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