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我在古代养萌娃>第29章 四十两银子入账
  掌柜被孟南乔怼的磕巴了一下:“你,你这是什么意思?”

  孟南乔比他更能装:“走,把这颗人参收好,我们接着去下一家。”

  现在的沈长暮,已经深谙了演戏的道理,立即遵从了导演的指令。

  掌柜这才急了:“这个价钱你们要是不满意,还可以再商量!”

  沈长暮平静的像是随时会走人:“掌柜的没诚意,再留下去也没意思。”xǐυmь.℃òm

  “呃,这话从何说起啊?”掌柜顿时有些汗颜。

  孟南乔抱胸,说道:“好东西自然是要货比三家,掌柜难道以为,我们会不知道行情吗?”

  掌柜有些懊恼,虽说货比三家,但这县城的药材铺一共也就三家,谁能想到他居然不是第一家?

  这不是想捡个漏吗?

  掌柜重新又把人请了回来,还为他们斟上了茶:“两位喝口凉茶吧。”

  孟南乔也不客气,这一路走来,她早就渴了。

  既然他们已经知道了这颗人参的价值,掌柜便也不和他们兜圈子了:“这颗人参,你们开个价吧。”

  孟南乔随口丢出一句:“100两。”

  漫天要价就地还价,孟南乔对此深信不疑。

  “咳咳咳!”掌柜一口凉茶堵在喉咙,差点被呛死。

  好一会儿之后,掌柜这才缓过来:“这颗人参虽然不错,但100两银子,你们这纯属狮子大开口了,这不可能。”

  掌柜喘了几口气,更是放言:“这县城里,哪家药材铺要是出100两银子买下这颗人参,我就把头砍下来给你们当夜壶!”

  孟南乔摸了摸下巴,看来掌柜所言非虚,要不然也不至于放出这样的狠话。

  孟南乔怕他老人家一口气喘不上来,主动降了价:“之前掌柜诈我,现在换我来诈你,也算是扯平了,这样吧,一口价70两!”

  “70两?”掌柜不可思议的大喊:“你见过什么人参能卖这么贵的?最多30两!”

  孟南乔拍了拍桌子,强调:“野人参!十年份!八两二!掌柜,这得多大的运气,才能遇上这样的极品啊!”

  掌柜盯着沈长暮的包袱看了许久,最后泄了口气:“35两,不能再多了。”

  孟南乔和沈长暮也沉默了下来,说实话,这个价钱,已经远远超出了他们的预期。

  但是,孟南乔还是想再博一把:“掌柜,我也告诉你我的底线,50两,不能再少了。”

  话说到这个份上,掌柜也只好无奈的告诉他们:“虽然野人参稀有,但是50两,我们这里收不了。”

  掌柜起身道:“你们再去别处看看吧,如果不满意,还可以回我这里。”

  孟南乔的心里小小失落一把,居然没诈出来,难道35两银子,已经是这颗人参最大的价值了?

  算了,孟南乔甩了甩头,都说了货比三家了,这才第一家呢,再去其他两家看看,不行再回来。

  抱着这样的心情,孟南乔和沈长暮收拾好包袱,离开了。

  直到走出店门,孟南乔才发现,掌柜也跟了出来,站在他们身后欲言又止。

  最终,掌柜还是剁了跺脚:“两位留步!”

  孟南乔立马听话的停了下来:“掌柜,你答应了?”

  孟南乔伸出五个手指头。

  掌柜晦气的别开眼,低声道:“就这个数,不行就算了。”

  40两!

  孟南乔偏头看向沈长暮,行不行?

  沈长暮微微颔首,行。

  孟南乔便对掌柜说:“方才的茶水还没喝够,掌柜再请我们喝一盏吧。”

  掌柜一听,连忙把人请了进去:“这边请!”

  孟南乔原以为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事。

  但没成想,这玩意儿挺复杂。

  掌柜还严谨的写了两份钱货两清的单子,双方签字画押,各持一份。

  然后,才到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情节。

  不过想想也是,40两银子,要是放到现代,那也是几万,甚至十几万的流通货币了。

  这么一大笔钱,确实该严谨一点,签个合同。

  孟南乔和沈长暮走出药材铺,太阳都快下山了,但是孟南乔的心情,却如同朝阳般灿烂。

  野人参卖了40两银子,还有那些甘草肉桂桔梗白芷,一共卖了75文钱,再加上他们之前还有80文钱的积蓄。

  所以,现在孟南乔的家产颇丰,一共是40两银子又155文钱。

  穷巴巴的日子过了这么久,孟南乔终于可以挺直腰杆了!

  孟南乔和沈长暮直奔客栈而去,没去大客栈,怕引人注目;也没去小客栈,怕不安全。

  权衡之下,选了个中规中矩的客栈。

  药材铺的伙计见那两人离去之后,才悄悄对掌柜说:“掌柜的,那颗人参,你花了多少钱收的啊?”

  掌柜精明的眼神落在伙计身上,从怀里拿出早有准备的钱袋子,塞到伙计手里:“50文钱,今天的事当做没发生,行吗?”

  伙计在这干了快三年了,知道什么话能说,什么话不能说,乐呵呵的把钱收起来:“他们今天就是来卖零碎药材的,这有什么可说的。”

  掌柜满意的拍了拍伙计的肩膀:“我先回去了,你好好干。”

  他可得赶紧回去,把那颗野人参收起来,拿回家。

  毕竟,那四十两银子,可是从他的账上出去的。

  从看到野人参的那一刻,掌柜就没打算把它收到店里。

  他在这里当掌柜,一个月也才一二两银子。

  但是,这颗野人参不同,要是放去省城里卖,说不定能卖出六十两银子的高价,要是放在京城,恐怕还真能卖出一百两银子!

  只要等下一次去省城送货,就能把这颗野人参盘出去了!

  也幸亏那两个人虽然贼精,但到底是没见过什么世面,不然,也不能让他捡这个漏!

  没见过世面的孟南乔,此时正叫了一大桌子菜,还让小二上了一壶酒,强行拉着另一个没见过世面的沈长暮庆祝。

  沈长暮虽然一直告诫孟南乔,不要膨胀,可是好不容易发了笔横财,他自己也忍不住高兴。

  孟南乔把桌上的菜挨个尝了个遍,砸砸舌,这也就是家庭小炒的滋味啊?这也能开酒楼?还卖的这么贵?

  孟南乔又拿起酒坛,倒了两杯酒,自顾自的和沈长暮碰了个杯:“来,干了!”

  孟南乔没注意到沈长暮危险的眼神,一仰头,喝了个干净。

  孟南乔盯着酒杯,陷入了沉思。

  这酒的口感也太糙了吧?

  还有,古人所谓的千杯不醉,就是喝了这种酒吧?

  天啊,孟南乔扶额,原主的酒量是得有多差?就这种参了水的假酒,还能喝醉?还能耍酒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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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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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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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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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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