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我在古代养萌娃>第10章 开始尝试卖冰凉粉
  让来让去的,自己委屈了,又不肯说。

  明明自己也就比二宝三宝大几个时辰。

  大宝听完之后,本来已经止住了的眼泪,又掉了下来:“爹爹,娘亲是不是在欺负我~呜呜~”

  沈长暮给他擦干净眼泪:“不是,娘亲在和你讲道理。”

  其实沈长暮也很惊讶,孟翠花居然能说出这样的一番话,这还是他认识的那个孟翠花吗?

  孟南乔把碗端过来:“大宝,啊,张嘴。”

  大宝吸了吸鼻涕:“啊。”

  孟南乔给他擦了擦嘴边的水:“好吃吗?”

  大宝哽咽着回答:“好吃,呜~。”

  投喂结束之后,孟南乔就回了自己那间漏风的屋子。

  孟南乔叹了口气,也不知道还要在这里待多久,这么下去也不是个事。

  她得想办法挣点钱才行,不然等到冬天,就凭这间漏风的屋子,自己肯定会被冻死在这里。

  孟南乔躺着躺着,突然灵光一闪,赚钱的办法,这不是就有一个现成的吗?

  她可以卖冰凉粉啊!

  现在是夏天,正好是可以售卖的季节!

  而且,最主要的一点是,冰凉粉这个东西,基本上不需要本钱,就买的白糖和白醋就行!

  想通了这个,孟南乔高兴到半夜都没有睡着。

  第二天,孟南乔都不用沈长暮来喊,自己就起来了。

  孟南乔挑着担子,问沈长暮:“沈长暮?你的这一册书还要抄多久?”

  沈长暮眼神一斜,这是老毛病又犯了?

  孟南乔明白了他这一眼的意思,欲哭无泪的解释:“先别瞪我!我是想着去做点生意,想找你接本钱。”

  沈长暮哼了一声,道:“那你等着吧,我抄一本书只能得20文,大概再攒个三五年,就能把你的本钱攒出来了。”

  沈长暮觉得孟南乔真是想一出是一出,要是生意这么好做,那大家都去做生意了。

  孟南乔硬着头皮说:“其实,我只需要借20文,去买些白糖白醋。”

  沈长暮挑了挑眉,明白了过来:“你是想卖那个冰凉粉?”

  孟南乔头点个不停:“对对对!就是这个。”

  沈长暮略一思索,觉得可以,万一要是亏了,没人买的,还可以自己吃。

  反正那么多钱,都让孟翠花败完了,也不差这点。

  而且万一要是成了,不仅能给孟翠花找点事做,还能多赚点钱,给三个孩子买些过冬的衣裳。

  沈长暮道:“我今天抓紧点时间,应该能抄完。”

  “好,那今天你抄书,我来做饭带孩子。”孟南乔当即就这么决定了。

  孟南乔来到河边,打开笼子一看,今天也有收获,一条不大不小的鲤鱼,今天的午饭又有了。

  沈长暮则是一回去,就钻进了屋子里,开始抄写。

  等到临近中午时,沈长暮才转了转酸胀的手腕,起身扭了扭脖子。

  虽说孟南乔今早说过,她今天负责做饭带孩子,但是她毕竟前科累累,别说做饭了,孩子都没带过几回。

  沈长暮到底放心不下,还是决定自己下厨。

  但是还没有走厨房,沈长暮就听到乒乒乓乓的声音,显然,自己来晚一步。琇書蛧

  沈长暮快步走进去:“翠花!放下!还是我来……”

  沈长暮眼睛一定,碗里已经盛好了一条喷香可口的鱼,两面炸得金黄,还放了姜蒜辣椒葱花,做调味。

  让人一闻到就觉得胃口大开。

  而那乒乒乓乓的声音,居然是孟南乔在洗锅。

  “孟南乔。”孟南乔再次强调一遍,不是说好了,以后不叫翠花这个名字的吗?狗男人!

  “咳!”沈长暮跳过这个称呼问题:“这,是你做的?”

  不等孟南乔回答,三个崽崽就抢着叽叽喳喳。

  “是娘亲做得吖!”

  “好香,好好吃的样子!”

  “娘亲!我们开饭吧!”

  沈长暮不着痕迹地吞了吞口水,道:“既然孩子们都饿了,那就开饭吧。”

  “那你们先吃吧。”孟南乔找了个小碗,夹了四块鱼肉。

  孟南乔对沈长暮解释道:“除了葱花和辣椒,那些姜蒜都是从哥哥家里借过来的,给他们夹点去。”

  沈长暮颔首:“嗯,确实该送点吃的过去。”

  孟大祥和李兰香收到鱼肉时,显然震惊了一下。

  孟翠花会给他们送东西显然是他们没想到的。

  更震惊的是,这鱼肉闻上去,居然这么香!

  但在孟南乔提到,要再借两文钱时,孟大祥和李兰香都愣了一下。

  李兰香更是一下子,就拉下了脸,心里直呼孟翠花真是无事不登三宝殿!

  倒是孟大祥,到底是亲哥,而且把孟南乔这几天的改变看在眼里,故而,在李兰香愤恨的目光下,爽快地借了钱。

  孟南乔把钱小心收好,回到家里时,看到四个人吃得满嘴油光,不禁心情大好。

  “好吃吗?”孟南乔拿着碗走了过来。

  “好吃,嘶哈!”三个崽崽异口同声地回答,即使被辣的不停地喝水。

  “好吃也不能多吃,小心回头拉肚子。”孟南乔顾及到三个崽崽,所以都没放多少辣椒,没想到他们还是被辣得嘴边通红。

  但是三个崽崽鲜少吃到这么有滋味的东西,所以,在喝了几口水之后,又张着嘴要吃。

  就连沈长暮原本略显苍白的嘴唇,此刻也像是擦了胭脂似的。

  沈长暮原本是打算,在天黑之前把书抄完的,但是,这顿午餐打破了他的计划。

  以至于,沈长暮第二日天刚亮就起了,凭着那股微弱的光,开始抄书。

  一直抄到天完全亮起来,才停笔。

  孟南乔挑起着昨晚就做好的冰凉粉,又挑了一桶水,把碗勺浸泡在里面。

  这才和沈长暮去了村长家。

  孟南乔一边走一边悲壮地想,身体这肥壮兴许也不是坏事,要不然,一个家连一个能挑担子的都没有。

  孟南乔跟着沈长暮走在街上,总感觉,自己是跟在沈长暮身边的小厮。

  孟南乔悲壮地低下了头,在街边等着沈长暮去把抄好的书换成铜板,又去把铜板换成白糖和白醋。

  等沈长暮回来时,看到孟南乔一副苦大仇深的模样,还不明所以。

  但是,很快,他就没有心情去想这些了,因为,孟南乔提议让他当街叫卖。

  经过上次卖鱼的事之后,孟南乔就发现,美貌果然是个大杀器,不用简直是可惜了!

  于是,街边出现了一道奇景。

  在众位小贩的嘈乱叫喊声中,夹杂了一道清冽低沉的男声。

  这道声音在那条热闹的大街上,显得格格不入。

  因此,更加引人侧目,更让人频频回头,想要寻找声音的源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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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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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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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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