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两百斤的胖子,凭借着一身横肉,不顾阻拦,翻箱倒柜,把屋里搞得一片狼藉。
最后,终于找出了最后几个铜板。
“还说没钱,骗老娘不是!”
沈长暮伸手拦住她:“翠花,这是家里最后一点钱了。”
那个叫翠花的胖子,啐了一口:“你他娘的个废物!连自己女人都养不活!算什么男人!没种的东西!”
沈长暮眼里闪过一丝阴冷,他虽然能读书识字,凭借着这个也能换一些钱,可也架不住她这么天天跑出去喝酒。
躲在角落里的三个孩子,这个也一个接着一个跑了出来,忍着害怕,抱住翠花的小腿。
“娘,今天不出去,好不好?”
“娘,我们吃饭吧,不出去喝酒了。”
“不出去,不出去。”
三个小不点,一个接着一句的祈求,软软糯糯的声音,简直是想让人放在心尖上疼爱。
可是,这在孟翠花听来,却觉得十分刺耳,连这三个儿子都不向着她!
孟翠花酒瘾犯了,憋不住火气,把这三个小崽子踹倒了地上:“死开!”
“呜呜~~”
“哇哇~~”
孟翠花听着这三个小崽子的啜泣声,居然还觉得十分解气,并且放下狠话:“再敢拦我,就把你们扔河里淹死!”
沈长暮看着那个扬长而去的女人,咬牙切齿得攥紧了拳头,若不是他身体太过虚弱,今天非得和她拼命不可!
“呜呜……爹爹,好痛啊……”
三宝的抽泣声,让他回了神,连忙把他们从地上抱了起来,放在床上。
沈长暮把三宝的衣服解开之后,发现只是有些擦伤,终于松了一口气。
三宝还在呜呜咽咽的伤心,沈长暮只好安慰他们:“放心,爹爹保证,以后你们的娘亲再也不会出去喝酒了。”
“真,真的吗?”
“真的。”沈长暮垂下眼眸,闪过一丝寒光。
等把三宝都安顿好之后,沈长暮找到了一片鲜艳的蘑菇群,他拿上菜篮,装了半框回去。
第二日,已经到了中午了,孟翠花还不见醒。
三个长得一模一样的小团子,看着地上那个两百斤的胖子,围成了一个圈。
其中一个小团子,小心翼翼地伸手扒拉了一下,带着哭腔:“娘,起来吃饭了。”
另外两个小团子凑在一起,其中一个悄悄说:“大宝,娘不会是死了吧?上个月村里死的孟太爷也是这样,身上凉凉的。”
大宝揪了揪二宝的小辫子:“叫大哥。”
“疼!放手,好嘛,大哥!”二宝气愤地从大宝手里抢回了小辫子。
在三宝里,大宝还是比较有话语权的:“二宝,三宝,走,我们先去告诉爹爹。”
突然——
“咳咳咳——”
眼看着诈尸的娘,从地上挣扎着坐了起来,三个团子缩成了一团。
“原来熬夜真的会猝死,以后再也不熬夜了。”
孟南乔迷迷糊糊地想要站起来,躺回床上去,结果一个屁股蹲,又跌坐了回去。
怎么回事?怎么感觉头晕眼花的,身体还这么厚重,气都快要喘不上来了!
孟南乔觉得,自己有必要去医院看一看,检查一下身体了。
说到去医院,孟南乔又觉得心里悲哀不已,像她这种大龄单身狗就是惨,要是有一天,死在家里都没人知道。琇書蛧
三宝畏畏缩缩地走上前:“娘,该吃饭了。”
孟南乔看着自己跟前,缩成了一团的三个鹌鹑,发出了灵魂疑问:“小可爱,你们是谁家的?”
“啊?娘你说什么呢?我们,我们是三宝啊。”
伴随着这句话的落地,孟南乔的脑子里突然涌现了大量的记忆。
总结一下就是,一个叫孟翠花的酒鬼胖子,为了喝酒,殴打孩子,辱骂相公,家里穷得叮当响。
记忆里的最后一幕——沈长暮端了一碗红艳艳的蘑菇汤,给醉得不清醒的孟翠花喝下。
孟南乔不可置信的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就是漏风的房顶。
再转一转头,漏风的窗户,破了一个洞的木门,断了一条腿的床。
还有旁边这三个可可爱爱的崽崽。
这场景,这场景,简直和那段记忆里的场景一模一样!
她这是穿越了?
“咔咔咔——”
门突然被推开了。
沈长暮站在门口,看着依旧活蹦乱跳的孟翠花,淡淡地说道:“翠花,既然已经醒了,那就出来吃午饭。”
翠,翠花?
这是在叫她吗?
孟南乔更加自闭了,难道她以后都要顶着翠花这个名字,生活一辈子?
她拒绝,她不要!
孟南乔神情恍惚的,跟着这一大三小走了出去。
所谓吃饭的地方,就是灶台,连一张桌子一个凳子都没有。
午饭,就是一碗野菜粥。
不过,孟翠花在这个家,显然有一定的地位。
因为,孟南乔发现,她面前没有野菜粥,沈长暮重新来了一个碗,在锅里给她捣腾着。
哇哦!大帅哥给她开小灶了!
然后,孟南乔就眼睁睁地看着,沈长暮舀了一碗红艳艳出来,放在了孟南乔的面前。
孟南乔看着那碗红艳艳,悄悄咽了咽口水,她,突然也不是很饿了。
“那什么,我不饿了,你们吃吧,我回去睡觉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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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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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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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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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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