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熟悉到只要想想,就会让他痛到鲜血淋漓的画面,此刻却不受控制地,像是幻灯片一样,一张张闪过,速度越来越快。
十五年前。
八岁的他,见到她的那一天,也是这么冷的天气。
他被人追杀,躲在垃圾桶里,奄奄一息地等待死亡。
他清楚的记得,生命从身体里,随着血液,一点点流逝的感觉,清楚的感觉到体温在一点点降低时候的恐惧,绝望跟不甘。
他不想死,他不甘心,私生子就活该被他们杀死吗?
他想要活着,想要报仇,为他自己,为母亲报仇。
可是他马上要死了,被他的兄弟姐妹派杀手围攻。
而他的亲生父亲,对此知情,却选择了纵容,旁观跟漠视。
在他的眼里,他是肮脏的,丑陋的,卑贱的私生子,连家里的一只狗都不如,不配活在这个世界上。
安静的世界里,好像只有他一个人在。
奇怪的是,越接近死亡,他的意识却越清晰,就连雪落的声音,都能清楚听到,有脚步声在巷子里由远及近的时候,他鬼使神差的,透过破旧的垃圾桶,往外看了一眼。
这一眼,是他第一次看到她,也是最后一次。
雪花飘洒中,他看不清她的脸,只看到她红色的羽绒服,有些宽松,长到脚踝,簇新漂亮。
她戴着的那顶白色的毛线帽,走起路来的时候,帽子上面缀着的那颗红色的圆球,也会跟着晃动,灵动又可爱。
雪花飘洒中。
她一步步靠近他,朝着他走过来。
跟母亲一起在贫民窟长大的他,在亲眼看到她被人杀死之后,就变得自私,卑劣,明明知道她只要沾上他,就会坠入万劫不复的地狱,还是选择了呼救。
他听到她的脚步声停下来。
他听到她奇怪的咦了一声之后,一脚踹翻了他藏身的垃圾桶。
他感觉到她将他从垃圾里拖拽出来,撕了他因为厮杀,本就已经变得破破烂烂的衣服。
陷入昏迷的最后一刻,他看到她手里的银针,闪着冷寒的光。
醒来的时候,他是在她的家里,只是眼睛,什么都看不到了。
她说他是短暂性失明。
她每天早出晚归,明明是那么小小一个五岁的小姑娘,却跟个小大人似的,出去采药,卖钱,给他治病。
那段时间,是他苦涩阴暗扭曲的人生中,最开心的时光,每天等着她回家,等着她回来给他捎盒饭,很简单的饭菜,却是世间最美的美味。
偶尔她卖的钱多了,还会多买两个烤红薯加餐。
后来有一天,她出门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她不要他了,这世上没有人会在意他,会喜欢他。
他担心过,寻找过,愤怒过,绝望过,憎恨过,想过找到她之后,打断她的腿,找个笼子,将她关起来一辈子。
之后,他回了家,他杀了那些羞辱他,找人追杀他的兄弟姐妹,他被人抓住了,他以为他要死了。
讽刺的是,他的亲生父亲,却看着他笑了,大声说好,说只有他这样六亲不认的狠角色,才配做他的儿子,弱肉强食才是司徒家的规矩,死了的都是没用的东西,死不足惜。
后来,他再次见到她的时候,是在家族的春狩上。
她穿着初见时的那件红色的羽绒服,戴着白色的帽子,在被抓到的那些等待着他们狩猎的奴隶中,惊慌失措地奔跑逃命。
他的父亲,一箭洞穿了她的心脏,将她从悬崖上踹了下去,看着他道:“司徒家的人,不需要感情,也不能有软肋。”
他眼睁睁地看着她掉了下去。
血红色的画面。
不知道是她的衣服,还是她的血,让他眼前的世界,也变得赤红一片,无边无际的红色海洋,将他吞没,让他窒息绝望,痛彻心扉。
他突然捂住了心脏。
烧烤店门口。
出来凑热闹的客人们就见那个长得好看极了的银发青年,脸色倏地煞白,一口血喷了出来,人也嘭的一声,重重摔在了地上。
“喂,小伙子你怎么了?”
有人大声问。
“医生,那边的医生,这里有人吐血昏迷了。”
有人冲着对面的宋余喊。
宋余刚刚给哮喘病发作的年轻人拔了银针,抬头看过去,就见司徒飞卿人已经倒在了地上,不知道是什么情况。
旁边。
女孩见到男朋友睁开了眼睛,喜极而泣,感激地看向宋余:“医生,谢谢你,真是太谢谢你了。”
“妈咪,药买来了。”宋泽这个时候,也跑了回来,手里拿着刚刚买到的哮喘喷雾。
“谢谢你们。”女孩眼泪不住地往下流,接过了哮喘喷雾,嘴里不住地道谢:“你们都是好人,谢谢。”
“他已经没事了,不过你们最好还是去医院做个详细的检查。”宋余说完,起身,朝着烧烤店门口过去。
软萌萌赶紧拉着宋泽追过去。
宋余很快就到了司徒飞卿身边,蹲下来,摸上他的脉搏。
阮萌萌看他胸口的白色的毛衣上,都是血迹,有点紧张地问:“鱼儿,他是有什么大病?吐了这么多血。”
“受了刺激,伤痛过度导致的吐血。”宋余放开了他的手,看向周围的人:“能不能麻烦哪位帮我把他给抬屋里去。”
“他好好的在这里等桌,怎么突然就伤心过度,吐血了?受什么刺激了?”阮萌萌奇怪地嘟囔着。
宋余哪里知道。m.xiumb.com
阮萌萌就开始猜测,对着宋泽感慨道:“这肯定是个有故事的人!”
这人得多伤心,才能痛到吐血的地步。
司徒飞卿在宋余给他扎了两针之后,就醒来了,人已经恢复了正常,好像刚刚吐血的不是他一样,还去旁边的衣服店,重新买了套衣服换上。
吃完烧烤之后。
外头的小雪,就有点大了,洋洋洒洒地飘落着。
司徒飞卿是个很绅士的人,开车把他们送回了家。
车子,在宋家门口就停下了。
宋余跟阮萌萌,带着宋泽下车,道谢。
司徒飞卿看着他们离开,看着宋余的背影,又开始跟他记忆里那个小小的人影重叠。
他有些懊恼的一拳锤在方向盘上。
绝对不可能的!
他家小朋友,是隐门中人,住在隐门的贫民窟里。
他亲眼看到,那个畜生将她杀死,抹杀了他在这个世界上最后的温暖,断掉了他对这个世界最后的温情。
她怎么可能会是她呢?
他肯定是疯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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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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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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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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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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