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匹骏马,在一个马场里,算是最好的,可是放在天下,只能算中上等。
杨丰深知这一点,不过他也无奈,毕竟临时购买,不比平时,可以有大量的时间浏览大量马场,甚至去多个地方寻找良驹。
杨丰曾经有一匹千里神驹,是他去九炎城时,由好友赠送的,一直存放在杨府。
如果没有什么紧急的事情,不需要远赴千里,杨丰一般是选择不骑的。
短短两三百里的路程,就要骑天下第一的神驹,未免太糟蹋。
时间已经到了傍晚时分。太阳西下,已近地平线,估计不到半个时辰,就会下山。那个时候,夜幕降临,满天都是繁星,大地将会一片黑暗。
到时不要说赶路,就是缓行,一骑在这荒山野岭,没有较好的马路,也是非常危险。
一时看花眼,人马摔个跟头,或者马蹄踏空,人马摔下悬崖,等等这类夜行的凶险之事,没少在人们之间流传。
骑着这匹骏马,杨丰看到夜晚就要来临,也是有些着急。
暗中将五行神气注入这匹骏马的体内,杨丰再使用一些功法,将这匹骏马的经脉进行贯通,将它的身体进行淬炼,使得它能够承载五行神气的运行。
虽然这种办法在之前那匹千里神驹身上,是有用的,可是在这匹中上等的马匹身上,杨丰还是首次使用。
过了一炷香的时间,杨丰感觉已经将座下马匹的经脉打通,又将它的身体淬炼到淬体境第一重,有了这样的身体强度,应该可以施展和承受一些五行神气。
“驾”的一声,杨丰喝道,策马奔驰。
这匹骏马四蹄翻飞,长鬃飞扬,载着杨丰,犹如天马行空一般,在这崎岖的羊肠小道上奔驰,一跃数十丈,每次四蹄落地只是一蹬,就又远去数十丈,真的变成了神马。
杨丰大喜,有了这样的神马,要在明天清晨赶到天月宫,当然不在话下。
紧提缰绳,杨丰纵马狂奔,在山林间腾跃,如履平地,这骑就算上一些高地,也毫不费力,就像有使不完的力气。
如此,杨丰骑马一连翻了好几座山,到了一条小河边。
跃下马背,杨丰牵马到河边,一起饮水,稍作洗漱,这一人一马,便在这里休息一小会儿,毕竟马儿连翻好几座山,即使是神马,也会休息一下。
望着天边的太阳,杨丰心里沉重,因为他一赶到天月宫,就要参加第四场比试。
这又是一场生死之战,杨丰绝对不能输,如果能够尽快赶回天月宫,他还可以稍作休息,即使是小睡片刻,也会养足精神,与对方鏖战。
不过,去往天月宫的近道已经中断,那座吊桥被四个持斧的人砍断,杨丰只得绕行。
只是不知那四个持斧的人,又都是些什么人?
虽然当时他们跑了,可是他们的样貌,依然被杨丰看到了。尽管他们都蒙着脸,可身形和举止风格却不会有太大变化。
杨丰只要第二次碰到他们,一眼就能认出来。
稍稍休息片刻,杨丰便回想些那四个持斧的人来,猜测他们是不是天月宫的人,或者是不是青阳派的人,或者是不是黑旗门的敌人,亦或者是其他人的仇人。
在没有任何线索的情况下,杨丰无法分辨,只能找机会调查,去获知真相。
……
这个时候,一队人马飞驰而来,直接跃入河中,马背上的汉子也不解衣服,泡入河水中扑腾打闹,欢呼聒噪,不断泼水,一番嬉戏轻浮的场面。
杨丰见到这么多陌生人,为了不引发冲突,他翻身上马,“驾”的一声,策马奔驰。
这匹骏马已经获得五行神气,并且在杨丰的运功之下,它的功力修为已经达到淬体境第一重,身体得到淬炼,因此膂力非同一般。
只见它刚刚休息片刻,啃食了一些青草,恢复体力之后,在杨丰一声喝令之下,四蹄奋蹬,一跃数十丈,几乎是近百丈,如同天马神驹,非同凡物。
这一举动,立刻震惊河中的所有人马,他们一齐扭头观察,盯着杨丰那一骑,目不转睛,脸上都有极大的羡慕之色。
一个中年汉子高声称赞:“果然是神马,一跃百丈,天下无双!”
旁边一个八字胡的高瘦汉子说道:“帮主,这样的神马,才是我们云岭帮应该拥有的东西,岂能让它流落人间,成为那些纨绔子弟的玩物。”
这个中年汉子凝神一想,点了点头,说道:“言之有理!”
“我们不能坐视他人暴殄天物?”
一双眼睛看向这个高瘦的汉子,那个中年汉子请教道:“依赵缒兄弟的意思,我们应该怎么办,才能得到那匹天马?”
这个高瘦汉子赵缒望着杨丰的背影,诡异一笑,捋须道:“帮主,我看那个小子策马奔驰的方向,应该是去元阳城,可惜他走错了方向。”
“我相信他会发觉这件事,我们应该早点回分舵,在羊儿岭,坐等他的到来。”
“羊儿岭是通往元阳城的必经之路,那里有一条宽阔的马路,我不相信那个小子,会仗着有神马,就往山林奔驰。”
这个中年汉子眉头紧蹙,缓缓地点了点头,用一种老成持重的语气说:“赵缒兄弟的计谋,是可行的!”
“如果这样,那匹神马还不出现,那只能是那个小子脑袋坏了,人傻掉了,偏要往山林里乱窜,宁愿多跑几十里山路。”
旁边一位瘦弱的汉子插口道:“万一那个小子不熟悉地方,在山林里迷失了怎么办?”
赵缒眉头一皱,想了一想,又说道:“今天我们回分舵,在那里大力擂鼓,另外再派人假扮樵夫,去四下里等候,给那个小子指路。”
“务必要将那个小子,引到羊儿岭。”
那个中年汉子高兴地说:“这个办法好,那个小子听到鼓声,就会知道有人,他要是迷路了,就会循着鼓声奔去。”
“那样,那个小子只要没死,就一定会去羊儿岭。”
听到这样的话,在场所有人,都同时恭贺道:“帮主英明,属下祝帮主,早日得到天马神驹。”wWW.ΧìǔΜЬ.CǒΜ
哈哈大笑,这个中年汉子高声喊道:“兄弟们,都快点,我们骑马赶回去。”
所有人都应了一声“是”,翻身上马,向羊儿岭分舵奔去。
……
杨丰骑着骏马翻到一座高山的山腰上,极目远眺,发现自己迷路了,找不到一条供人马行走的道路,正在左右为难。
忽然听到西北方向传来一些隐约的鼓声,杨丰欣喜,觉得那边有人,可以去问问。
“驾”的一声,杨丰喊道,策马扬鞭,奔向发出鼓声的地方。
那边正是羊儿岭,是去元阳城的必经之地,也是去天月宫的必经之地,那里也是云岭帮分舵的据点。
云岭帮的帮主海葛,正和他的二当家赵缒,一起等着杨丰,要抢他座下的神马。
他们不知道,杨丰座下的骏马之所以神力无比,是因为杨丰这个神武者,而不是因为这匹骏马天生有什么不同。
可是他们云岭帮不明所以,已经决定拼死抢夺,要将那匹神马占为己有。
……
过了一炷香的时间,太阳只剩一半露出地平线,发出鲜亮的红光。
天空晚霞美丽,云彩鲜红,犹如血色。
杨丰策马赶到羊儿岭,终于找到回天月山和元阳城的大道,心里感到特别痛快。
此时,鼓声忽然停歇。
眉头一蹙,杨丰感觉这个鼓声停得非常巧合,似乎自己一到羊儿岭,那鼓声就戛然而止,就像有人在监视他,或者在用这个鼓声吸引他。
虽然有这样的猜测,但杨丰不会真的往那边去想,毕竟他与这里的人,无仇无怨,他也只是偶尔经过这里,又怎么会有什么不好的事呢?
怀揣着不安,杨丰还是大胆前行,快马加鞭,驱马急驰。
忽然之间,前方的道路出现一个高大的木架,上面布满尖锐的木桩,是一种战斗武器,专门用来阻挡骑兵或马队。
杨丰勒马急刹,座下骏马后蹄蹬地,前蹄腾空,整个身子竖起,昂首长嘶,鬃毛飞扬,一副天马行空的架势。
一个大的兜转,杨丰才让这匹骏马稳住身形,否则他连人带马,差点翻了出去。
双眼眯起,杨丰昂首四顾,彷徨失措,不知这个高大的木架,是否专为他而设,如果不是,那又是干什么,不知怎么移开?
情况不明,杨丰也不敢久留,见到四下无人,他正视前方,看到这个木架设计得非常巧妙,已经将这条大道整个堵死。
勒马后退,奔出五十多丈,杨丰提起马缰,调转马头,又向那个高大的木架奔去,似乎要让这匹骏马,撞翻前面那个高大沉重的木架。
要知道,那个木架可是有好几万斤,即使杨丰使用五行神气去轰炸它,它也不容易损坏。
如果杨丰要策马腾飞,跃过那个高大的木架,那更是有极大的难度,几乎是不可能。
因为那个木架宽两丈,高四丈,就是一种对付骑兵的坚固工事,如果能够让马轻易跃过,还需要费时费力打造干什么。
那些聪明的能工巧匠,早已想到这个问题,提前做好了防备。
只见杨丰策马奔向大道的一旁,提起马缰,使得骏马后腿一蹬,腾空而起,接着四蹄在一面岩壁上一蹬,向另一边扑去。
空中,那匹骏马已经失去平衡,人马开始旋转,俯身落向地上木架的后排,眼看就要撞上那些尖锐的木桩,人马俱亡。
杨丰果断翻到马下,双掌上推,发出真气,将那匹马往空中举起,他整个人落到地面,双脚站在那些尖木桩的中间,奋力一蹬,整个人腾空而起,双掌高举,再次将骏马往前一推。
这一次,那匹马在空中的姿势得到调整,脚下头上,安全地落到地面。
不断蹦跳长嘶,那匹马显得异常高兴,甩动尾巴,趾高气昂。
杨丰紧随其后,整个身子如同飞燕,轻轻坐到马鞍上,嘴里喊得一声“驾”,双腿一挟,座下骏马奋蹄疾奔,风驰电掣般离开这里。
躲在树林里的云岭帮众人,一脸惊愕,他们不敢相信眼前发生的事。
帮主海葛更是喃喃自语:“这一人一马,到底是何方神圣,竟然如此非同凡响,真如天人神马矣!”
望着杨丰一骑远去,这帮人整个愣住,一时失神,没有回应,全部处在震撼之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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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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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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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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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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