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读书不认真,往后你入了书馆,比他认真比他刻苦,我保证,不必一年,只要半年的时间,你就能超过他,到时候你再去问他,看到底是女子愚笨,还是男子怠惰。”
她描绘的场景实在诱人,小姑娘当即便是眼前一亮,迫不及待道:
“真的吗?”
楼绒绒认真答道:
“当然是真的,我小时候开蒙,别人都从小就被教导着识字背诗,但是我直到六岁才开蒙,那个时候连一个正经字都不会写,但是我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就赶上了别人一两年的进度,然后考上了学堂,很多比我读书早的孩子都考不上呢!”
小姑娘“哇”地一声,眼神里满是崇拜和惊叹:
“姐姐你好厉害啊!一个月的时间,就超过读了一两年的其他人啦!”
也有人悲观道:
“可是公主能学得如此快,想来也是有名师助益,再加上天资聪颖,可我们,我们就是些普通人,真的能做到比那些读书多年的男子还强吗?”
说话的是一个穿着蓝布衫、大约十三四的女子,可能因着年龄不小,很快就要到出嫁的年纪了,显见得要更加焦虑,对楼绒绒所描绘的未来胜景虽有心动,但更多的却是对未来难以在短时间内改变的恐慌。
楼绒绒尚且没想好如何劝说,前排坐着的沈书瑶忽然站起来道:
“能做到,当然能做到。”
众人讶然向她看去,沈书瑶被这么多视线看着,多少有些紧张,但还是努力挺直脊背,回应着众人的视线:
“公主的确是天资聪颖,可是我们这些同样读书识字的女子,却不是每个人都是天才,比如我。”
她苦笑了一下,指着自己道:
“我自幼生母去世,嫡母面善心狠,表面对我们这些庶出的子女很是纵容,我刚读书时,便发现我比旁人更笨,先生说一遍,旁人就能记得的,我自己再念上十遍,都不一定能记得住,我最初心中颇为惶恐,就想着下学之后自己再下点苦工,想办法赶上进度。”
“可是嫡母见了,却特别温柔地安慰我说,女子读书没什么用,我不用这样辛苦,只要按我高兴来便是了。我信了,于是先生上课我补觉,课业不会写就不交,先生打我板子,我一气之下就逃课,哪怕如此,嫡母却还是纵容我,我就这般大字不识几个,混到了十一二岁。”
一直羡慕她周身诗书气华的女子们惊讶地看着她,没料想她幼时竟这般调皮,可……若是这样,她又是如何能像如今这般,诗书在腹的呢?
迎着这些惊讶的视线,沈书瑶继续道:
“十一二岁,大户人家的女儿,就能跟着主母参加各种宴会,去别府做客了。也是那个时候,我才认识了旁的府上的庶女,她们告诉我,像我这等身份的庶女,若是诗书不通,大字不识,议亲时压根就没人看得上,那时我才幡然醒悟,意识到这些年自己都干了什么。”
“虽说放在今天,这份心思多少有些狭隘,但当时的我,为了能嫁个好人家,为了不被夫家嘲笑,愣是拿起了自己从前最讨厌的书文,逼自己去学,这个岁数再想学,虽说迟了些,但好处是心智也还算成熟了些,清楚自己是为了什么,就不容易被外物所动。”
“白日学不完,那就夜里挑灯,主母派人来问,我没法子,只能先偷偷假装睡下,夜深了再爬起来,借着火折子的光看书。我是笨不错,可是一遍学不会,我会学十遍,十遍学不会,大不了那就百遍,那个时候我就想,若当真能蠢笨到这般地步,那就是我沈书瑶生来就是这个命。”
她说的这些经历,其实楼绒绒都不知晓,就连跟她走得近的几个姑娘,也只是知道些大概,更不知道,她当年曾这般刻苦过,大部分姑娘在认识她的时候,她便已然是如今这般样子了,单说谈吐,压根都察觉不出来她曾经是那般厌学粗俗之人。
沈书瑶穿过人群,执起方才那个蓝布衫小姑娘的手,温柔道:
“你瞧,我这么笨,这么蠢,最后不照样用两三年的时间,赶上了大家吗?有道是,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你去做,总是来得及的,只要你笃定,那就一定能做到的。”
女子看着她,咬着唇,犹疑地点点头,眼眶莫名就有些湿润,伸手去拭,却反倒害得泪珠落下来了。
有了沈书瑶打头,其他几个姑娘也站了出来,各自讲了自己的遭遇。
这场课是以楼绒绒打头,最后却发展成了心怀远志,却从来只感潜藏心中的女子们的倾诉,原本只打算到正午便结束的第一堂课,愣是拖延到了未时,堂中众人都饥肠辘辘时才下课。
然而女子们却依然恋恋不舍,虽然身份遭遇不同,可身为女子的困境却是一致的,这才是引发大家共鸣最关键的一点,而出了这扇门,世间的舆论便不再向着女子,她们自然不想离开。琇書蛧
无形之中,楼绒绒就让这些女子在脑海里,下意识地将她们同其他所有女子都报了团,再看向世间无端的指责时,就有了反抗的自觉。
而那十几个被派来捣乱的妇人,迷迷糊糊地上了这么一堂课,甚至都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回了主家的。
待得主家期待地问起今日的状况时,方才猛然惊醒:自己不是去使绊子的吗?怎么反倒越听越起劲,甚至还觉得她们讲得颇有道理呢?
主家还殷切地等着回复,妇人眼珠一转,鬼使神差地当场便编了个谎,说自己可给楼绒绒下了好几个绊子,让她今日没能好好上课,最后都只能延迟下学了,不过书馆说,往后每日都会有教人识字的启蒙课,只去今日,恐怕没什么用。
主家当场便满意了,一高兴,当即便挥手,让她们明日还去,往后日日都去,直到书馆倒闭为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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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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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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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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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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