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回去,同主家说你身体有恙,你自己滚回府去,还有,遮好你身上的伤痕,若是叫旁人瞧见了,你自己知道下场!”
言罢,那人泄愤似的又踢了地上的少女一脚,这才冷哼一声,转身离去了。
少女啜泣着起身,一边将衣袖往下拉,遮住手臂上的红痕,一边低头向外走去,猝不及防忽然迎面撞上了人,宛若惊弓之鸟一般向后退去,连忙道歉道: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对不起……”
楼绒绒伸手扶住她的肩膀,语气平静道:
“别紧张,放松,我可未曾怪你。”
少女听见熟悉的声音,抬头看来,看到竟然是楼绒绒的一刹那,眼神一怔,而后想到什么似的,眼圈一红,泪珠子便不受控制地涌了出来。
偏生她还要忙着给楼绒绒屈膝行礼,话音破碎得不成样子:
“见……见过公主。”
大约是先前她被劫匪掳去,楼绒绒将她和同伴们从劫匪手中救了出来,还在她们面临绝境之时伸手帮过她们,方才她只是因为疼痛而留的生理性的眼泪,此刻却一下变成了控制不住的委屈。
楼绒绒叹口气,伸手牵起她的手,轻轻拉开衣袖,看到了上头红肿的鞭痕,问道:
“疼吗?”
小姑娘一边想要将手收回来,将衣袖放下去,挡住伤痕,一边摇头,也不说疼不疼,只哭着道:
“让公主看笑话了。”
她没问楼绒绒方才既然在附近,为什么没有阻拦长姐打骂自己,甚至还心中颇为庆幸,楼绒绒不出头,不过是挨一顿打,若是楼绒绒方才替她出了头,长姐回府之后,定然会更加变本加厉地欺侮自己。
往后的日头还长,她姨娘便因为太过受宠被正室暗害了,她本就生得像她生母,是最受男人喜欢的那类温柔小意模样,哭起来更是梨花带雨惹人怜惜,因此一直不受主母喜欢,在府上过得如苔草般卑微,动辄便要受人打骂。wWW.ΧìǔΜЬ.CǒΜ
这也便罢了,最令她的嫡母和嫡姐难以接受的,是她接触诗书没多久,便表现出来了同她母亲一般超乎寻常的天赋,而嫡姐却是无论如何都读不进风月,因而更加妒恨她。
她本也知道,想要平安长大,最好的办法就是放弃诗书,当个不识书文只修女德的卑微庶女,自然能顺了嫡母和嫡姐的心意,往后自己在府上的日子也好过些。
可真到父亲的书房前,要提出自己不愿再上学之时,却罕见地犹豫了。
她从出生起,便谨小慎微,处处小心翼翼,活得宛若阶上苔草,人人都能将她踩在脚下,可只有在阅读那些文字之时,她才能直起脊背,像那些千古闻名的大诗人一般,遍览山海风月,养天地浩然之气,她才觉得,这才像是人过的生活。
这是她对一眼望到头的生活的唯一一次叛逆——她没放弃读书,而是选择了想法子讨好高官闺秀、名门贵女。
她自幼伏低做小,比谁都知道如何讨好旁人,她父亲官位低微,因为指着她在那些贵女面前说两句好话,于是便没有听从嫡母的要求,依旧让她能读书。
至于方才所说的那位“温郎”,则是户部侍郎温思的长子温如许,两人曾有幸在一场诗会上见过面,温公子为她的才学所惊艳,此后隐隐对她流露出了一二艾慕,偏生她的嫡姐却对他一见钟情,从此不准她靠近“温郎”分毫。
今日嫡姐打骂她,也正是因为,她虽已经尽力出了不符合自己平日里风格的上联,却还是叫温如许对上了,嫡姐自然气不过。
楼绒绒看着她怯生生的眼神,便知道她是在害怕什么,沉默了片刻,忽然道:
“当初,我是不是还不如不将你们送回府上,兴许给你们些许银钱,你们自己过活,还比回家后容易些,将你们送回家,反倒是害了你们。”
宋思柔连忙抬头,杏眸圆睁道:
“怎么会?!公主!您救了我们,还替我们撑腰,让旁人不能说我们的闲话,这对我们来说,都是天大的恩典,便是地下的判官阎罗来了,都挑不出一点儿错来。”
她神情黯淡了几分:
“我们过得不好,不是公主您的错,是这世道磋磨,容不下我们女子,若是当真自己出府过活,未曾出嫁的小娘子,没有一个男人撑腰,便是路边的乞丐都敢来欺侮一二,手里有银钱也留不住。”
世道磋磨,容不下女子……楼绒绒微微垂眸,心尖却燃起一分薄怒来。
宋思柔见楼绒绒不说话,以为她是听进去了自己的劝告,便抹一抹泪,屈膝行了一礼道:
“今日之事,公主便当做未曾瞧见吧,思柔这便回府去,若是回去得迟了,免不得又受一番责罚。”
说着起身正要离去,手腕却忽然被楼绒绒拉住了。
她诧异地回头,便见楼绒绒神色不变,开口问道:
“思柔,你可知晓,其他同你一般被送回去的大家,都过得如何?”
思柔微微犹豫了一瞬,小心地看了楼绒绒一眼,开口道:
“似乎……都不太好,我……我听说,有几个姐妹,因为实在受不住,也没法嫁人,所以……自请削发出家了,还有……还有一个姐妹,同心上人半夜私奔,结果被发现,生生打断了腿……”
楼绒绒愕然道:
“这般大的事?为何我都未曾听说过?”
宋思柔苦笑道:
“公主您亲自送回来的人,他们又怎敢让您知晓,便是那个被打断腿的姐妹,也是因着您的恩德,至少没被打死,只是如今断了腿,又被困在宅邸之中,也不知过得是怎样的日子……”
楼绒绒手中的话本被攥得变了形,然而脸上却有种风雨欲来的平静,她说:
“还有呢,你还知道其他人的现状吗?”
宋思柔摇摇头道:
“自打那日过后,我就极少有机会能出府,这些消息也都是我偷偷打听来的,想来其他姐妹处境也好不到哪里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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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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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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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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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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