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杨叔童却直接挣脱了她的阻拦,扬声对小二道:

  “来一只叫花鸡,挑只个头大些、肉嫩一些的,给我包起来。”

  小二应声而来,见杨叔童身穿儒衫,一边用肩上的白巾拭手,一边笑着道:

  “这位客人,您放心,咱们樊楼做出来的鸡啊,那都是挑出来鸡群里最有料的好鸡,肉嫩多汁,回味无穷,保准您吃了还想吃。”

  说罢转头便向后厨吆喝道:

  “要一只叫花鸡,仔细着眼,给咱们这位客人挑只最嫩的!”

  后厨吆了一声回应,碧遥此刻便是再想拦,也是迟了,只能无奈地闭了嘴,眼见着杨叔童从本就不饱满的钱袋即可便干瘪了下去。

  杨叔童反倒没她那般愁眉苦脸,提着樊楼打包好的叫花鸡,很是高兴地领着她向家的方向走去:

  “上月买好的纸墨尚有盈余,剩下的钱这个月也足够了,再说了,大约是因为很快就到万国会了,这个月抄书的活不少,只要我比往月多接个一两单便补上了。”

  碧遥抿着唇,低头不说话。

  等到了家中之后,杨叔童毫不犹豫地将最好吃的两只鸡腿呈给了父母亲,而后将剩下的鸡肉都让给了碧遥,自己哪怕已经馋的直咽唾沫了,但只肯吃馒头就咸菜。

  碧遥看不下去,想给杨叔童夹肉,但却被杨叔童笑着拒绝了:

  “我不喜欢吃鸡肉,夜间吃了油腻荤腥之物,读书时脑子便容易周转不过来,倒是碧遥你,正是长身子的时候,当多吃些才是。”

  说罢,也不给碧遥反驳的机会,快速吃完手里的馒头,起身便去房中读书了。

  这一.夜半夜十分,在确认杨叔童入睡之后,碧瑶再次悄无声息地来到了后院隐蔽处,右手覆于心口,对着与先前一般的高大身影半跪了下去:

  “见过三狼主,属下办事不利,一直未曾寻到机会接近目标,今日收到狼主吩咐赶到时也已经迟了,辜负了狼主的希望。”

  那高大身影却语气平静:

  “此事原不是你的过错,费鹜苏那个义妹,比我们设想的要更有本事,不愧是费鹜苏的人。如今万国会在即,京中势力轮番下场,这滩水混得很,你想办法待在目标身边,借机获取目标的信任,必要时,可以舍弃一些东西……或是人。”

  碧瑶袍下的手抓紧了衣袖:

  “是,属下明白了。”

  身影的主人像是看透了她内心所想,叹息声宛若一片雪花落在大地上:

  “碧瑶,你要明白,欲要成就大业,就必须有人做出牺牲,这个人可以是你,也可以是其他任何人,妇人之仁,是这个世界最无用的东西。”

  碧瑶头更低了一些,咬牙道:

  “是,狼主。”

  再抬头时,那道身影不知何时,已然悄无声息地消失在了夜色之中。

  那日同北秦九公主冲突过后,楼绒绒难得过了两天安生日子,然后便迎来了休沐。

  也是凑巧,万国会便是这一日正式开始,先要各国使臣前往朝中觐见,献上来自自己国家的礼物,等明日起,大庆便会安排各国使臣参观大庆的各种活动,届时百官都会在场,有些活动甚至会允许携带家眷。

  这样一来,书堂中不少人都顾不及来上课了,冷府思虑过后,干脆在万国会期间都算作休沐,引得众人一片欢呼雀跃。

  郢泽虽然大婚六年,但膝下至今未有皇子,本该由王储担任的迎接诸位使臣的职责,便落到了身为摄政王的费鹜苏身上。

  不过说是迎接,四方诸国都听过费鹜苏的威名,没有几个当真敢在费鹜苏面前造次的,不论来的时候揣的是什么心思,至少表面上大家都是哥俩好,在费鹜苏那张习惯性的冷脸面前,也不敢有一丝不满。

  楼绒绒尚没想清楚,任明昭所说让她不要露面的,究竟是哪一天,萧玉儿就来兴冲冲地邀她出去玩,还拉上了冷玉禾姜宝儿他们,非说要去郊外的球场打捶丸。

  正巧如今暑气正消,秋意渐凉,据说在球场甚至能瞧见灵音寺那座山上如火的枫林。

  这么一说,就连楼绒绒都忍不住动了几分心,仔细算了算人数,想着人已然聚齐七个,还不如再多叫几人,凑一个大会出来。(注:古代捶丸可分组比赛,人数为10、9成为大会)

  于是,楼绒绒本着反正出事也肯定在主角身边,只要把主角带在旁边就不会错过剧情的心理,干脆把任明昭也邀上了。

  而萧玉儿则不知道什么时候跟碧遥很是相熟,知道碧遥也会捶丸之后,就把碧遥也邀了来。

  碧遥来,那杨叔童自然也要来,不过他倒是对捶丸一窍不通,碧遥倒是说不必他跟,推脱了半天,杨叔童却坚持自己是兄长,姨母交代了让他看好他,自己就不能放他一个人独自出城。

  这也算是玉廊七子少有齐聚的时候,加上一路景致颇好,大家游玩的兴致都很是不错,萧玉儿甚至放开了缰绳,出去跑了好几圈马,留下一路爽朗的笑声,肉眼可见地开心。

  碧遥一副也蠢蠢欲动的样子,却被杨叔童无情地制止了,只好委屈地骑着马走在马车两侧,偶尔碎嘴两句,给久居京城的大家讲一些京城外的奇闻异事。琇書蛧

  倒是同样自幼习武,也擅驭马的任明昭,却很是沉稳地同楼绒绒一同坐在马车内,只端着一杯茶小口啜饮着,看着萧玉儿无忧无虑的背影微笑,不像这个年纪的小姑娘,却反倒宛如历经世事的沧桑长辈。

  楼绒绒见不得她这般模样,刻意同外头的马车说了一声停车,说自己也要骑马。

  任明昭手里的茶顿时顿住了,就在她犹豫的功夫,楼绒绒已经钻出车厢,跳了下去,一个侍卫将自己的马让给了楼绒绒,眼见楼绒绒兴冲冲地踩着马镫就要上马,任明昭连忙追了下来,抓住了楼绒绒的手:

  “你身子病弱,骑马颠簸,万一又出个什么好歹怎么办?”

  谁料楼绒绒就像是铁了心要骑马一般,难得使了一回小性子,把手抽了出来,愣是在旁边侍卫的帮助下,八爪鱼一般摇摇晃晃地上了马,结果马儿前摇后晃,吓得楼绒绒在马上连连惊叫。

  无奈之下,任明昭一脚踩上马镫,翻身上马,迅速跨坐在了楼绒绒身后,将楼绒绒整个护在了自己怀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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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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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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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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