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好楼绒绒很快就发现,学校里有着比捡废品更容易的赚钱方式——
跑腿、抄作业,等楼绒绒慢慢跟上进度之后,还能在考试的时候给有闲钱的孩子递小抄。
学生的钱总是格外好赚,有的时候,遇到家里书多的,她也会不收钱,借书来读作为交换。
——在识字之后,阅读变成了她简短人生里难得奢侈的嗜好,她也不拘什么书,课本、绘本、带拼音的、不带拼音的、杂志、漫画、小说、名著……什么都看,因为很多时候看的书都远超过她所接受的教育水平,所以大多数时候都囫囵吞枣,不求甚解。
慢慢地手里有了点闲钱,她就用收废品的价格,跟快毕业的高年级学生收书来,留下要用的课本,看完那些练习册里的文章,然后当做废品卖给废品公司。
学习、赚钱、阅读……她的生活渐渐充实起来,虽然每当夜晚降临,美好的人生就会暂时离开她。
她还是那个住在大纸箱子里,要把所有的厚衣服穿在身上,挨过漫漫长夜的小流浪。
所不同的是,在读书之后,她学会了提心吊胆,知道了这个世界上有许多危险,那些危险也许离那些有家可归的孩子们很远,但却离她很近。
她遇到过试图拐卖她的人贩子,如果不是认识的流浪汉大叔挺身而出,也许她就活不到九岁,所以此后对于形迹可疑的陌生人格外警惕;她也遇到过想占她便宜的陌生大叔,全靠她流浪生涯锻炼出的体力,狂奔着把人甩在了身后……
诸如此类的事情数不胜数,但总体来说,读书真的改变了楼绒绒的命运,以她未曾预料的方式,她变得坚强,勇敢,聪慧,尊重遇到的每个人,并且总是心怀希望。
正是因为体会过读书的好处,楼绒绒才会对学习毫不懈怠,哪怕已经是重活一世,也不再是无家可归的小流浪,这一点也依然没有改变。
她的字写得不好,她就多下一番工夫,照着冷玉兰给她的字帖,一笔一划临摹下去,每写完一个字,她就停下来,对比一番自己的字和字帖上的有什么不同,然后再接着往下写。
不知不觉,油灯已经添了两次油,楼绒绒握着笔的手已经在微微发抖了,一旁侍候的春寒终于看不下去了,劝道:
“主子,要不今天就到这里吧,过犹不及,若是累坏了手,反倒不好。”
楼绒绒看了看自己最后写的一行字,虽然还是软趴趴不成样子,但好歹是能看清字迹了,也算是差强人意,便放下了笔,就在春寒要松一口气的时候,又拿起了那本千字文:
“那我再预习一番明日要学的课业。”
春寒脸上的笑意绽放到一半,直接凝结住了,最后也只好无奈地替楼绒绒将灯芯再挑亮些。
好在明日的课业,楼绒绒并不认得多少字,说是预习,其实也不过是将自己不识得的字都问过了春寒,提前注好了拼音,然后诵念了两遍,便算是预习过了。
此时时辰也不早了,等楼绒绒从那种沉浸其中的状态中解脱出来,才觉上下眼皮都在打架,匆匆洗漱过便上了床,几乎是头刚沾到枕头,人就进入了梦乡。
第二日去萧府上课,等到了写字的时候,楼绒绒提起笔再写,在她身后的冷玉兰便瞧见楼绒绒比之昨日下学时更进益了些,眼底忍不住划过一丝惊讶。
此后一段时间,楼绒绒日日坚持挑灯练字,没过多久,已经超过了萧玉儿那手狗爬字,惹得萧玉儿日日在她耳边埋怨,说现在她娘每日都用她来鞭策她,再这么下去,她们友谊的小船迟早得翻。
楼绒绒却反过来激她:
“你娘说得有问题吗?你也知道,刚开始我写的字是什么样子,现在我都能写成这样,你说你还写原来那样,不丢面儿吗?”
同样的话,冷玉兰说跟楼绒绒说,杀伤力完全不一样,可怜的萧玉儿哑口无言,咬着牙回去找她娘说她也要练字,把她娘高兴得当天就送了楼绒绒一方好砚。
日子就这么一日一日过去,楼绒绒学完了《千字文》,又学了《三字经》,又赶在冬至前学完了《性理字训》。
对楼绒绒来说,认识的字越多,后面的学习速度只会越来越快,就连萧玉儿都在她的感染下,学完了《千字文》和《三字经》,《性理字训》也已经开了头。
这对冷玉兰来说,简直是从前都不敢想象的好事,连带着让她看楼绒绒是越看越顺眼,连萧玉儿都泛酸,说自家娘亲看楼绒绒的眼神就跟看天上来的送福童子似的。
冬至那日,大庆朝百姓家家户户都要祭祀祈福,还要吃扁食,冷玉兰也要忙着祭祀萧家先祖,没有空闲教导二人,因此这日就不必上学。
楼绒绒正在家中练字,忽然有仆从来报,说是有人来拜访求见。
费鹜苏今晨被郢泽唤入宫中商议政事去了,楼绒绒以为来人是寻费鹜苏的,便叫仆从转告来人,费鹜苏不在家中,谁料仆从却道,这位来访的客人不是来寻费鹜苏的,而是来专门寻楼绒绒的。
这倒让楼绒绒有了两分兴趣,问道:
“可知来人是何身份?”
仆从答道:
“说是咱们王府的邻居,搬来已有一段时日了,一直忙于府上事务,正巧今日得闲,特来拜访。”wWW.ΧìǔΜЬ.CǒΜ
楼绒绒想起一个多月前自己回府时看到的那一幕,确实有人搬进了隔壁的府邸,摄政王府是先帝赐给费鹜苏的宅邸,地处京城繁华之地,此处的宅邸,不仅贵,而且没有点势力关系也绝拿不到手。
这倒让楼绒绒好奇起这位新邻居了,便放下了手中的笔,起身道:
“那便请这位客人进来吧,咱们也去瞧瞧这位新邻居是位什么人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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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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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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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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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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