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安宁的事只是村民们后茶余饭后的谈资,或许有人会同情可怜那个小娃娃,但对于那对失去孩子的父母,却只有厌恶和鄙夷。
不过这件事给老支书提了醒,他们大队应该有自己的赤脚医生了。
“赤脚医生”这个称呼最早来自南方地区,因为南方大多种植水稻,经常需要赤脚下地干活。
这是一个半医半农的特殊职业,前进大队原本有个老中医,前几年跟着唯一的儿子随军后就再也没回来了,他也是逃荒过来的,这里不是他的根。
赤脚医生需要送去县里医院进行培训,所以选谁去成了难题。
这个人首先要识字,其实知青是最好的选择,但大队干部们担心知青以后会回城,那不是又没人了嘛!
“欸,可以选嫁给咱们村民的知青啊?”队上不是正好有两个吗?
“问问林知青吧,陆知青就算了。”王满囤说道。
问都不用问,小霍肯定不会同意让陆知青去当赤脚医生,他把他媳妇当宝贝蛋宠着,平时一点农活都舍不得她干,赤脚医生可不轻松。
而且,知青如果能回城,难道小霍就没机会离开这里?他可还有一个当军官的父亲,一个当厂长的岳父呐!
何况,小霍也不是村子里出生的,他的根……王满囤觉得,他的根在他媳妇身上呢!
结果问了林舒,林舒也婉拒了。wWW.ΧìǔΜЬ.CǒΜ
她想的很清楚,正如橙橙说的那样,国家的发展需要人才,她想考大学,也想让她的孩子回城里接受更好的教育。
至于王春才,他都听媳妇的,媳妇比他能干,比他懂得多。
钱大娘虽然觉得可惜却也没说什么,这是小俩口自己的事。
那选谁呢,村子里读过书的年轻人不多,王满囤的小儿子王林柏是一个,但他已经做了拖拉机手,梆子一群人倒是识字,但他们太小了,才十一二岁。
最后,是一个意想不到的人主动自荐,梆子的姐姐,小霞。
小霞过完年十六岁,家里已经答应让她去上小学,她也争气,有空就读弟弟的书,不会的就去请教陆姐姐,所以能直接上六年级。
小霞想当赤脚医生的决定得到了全家人的支持,赤脚医生工分高,女孩子学点技术,嫁人都能挑个好婆家。
陆西橙听说后,把霍竞川那本《赤脚医生手册》送给了她,这本书是县里的妇科医生给霍竞川的,他看过好几遍了,陆西橙对他大晚上不睡觉拿着书研究她的举动很无语,干脆把书送走,不给他看了。
霍竞川笑笑不说话,他记性很好,想了解的内容都记得差不多了,他还抄了一部分重点做笔记,有机会复习的。
……
天气回暖,王春才申请了霍竞川家隔壁的半亩地作为宅基地,趁着春耕和开荒还没开始,霍竞川每天都去帮忙挖地基,霍诚志也跟着去。
中午,霍竞川让他和自己回家吃饭:“还是你回去做,随便你。”
霍竞川难得释放善意,霍诚志还有啥犹豫的,当然是跟着去啊。
“霍大灰,你回来,洗手准备吃饭。”陆西橙坐在堂屋写写画画,“菜做好了,你去端,我怕烫。”
“嗯,”霍竞川握握她的手,有点凉,“先进去穿上外套。”
“好,我刚刚做饭热才脱掉的。”陆西橙见到后面的霍诚志,热情打招呼,“霍小叔,您也来啦!”
霍诚志点头,他有点拘谨,万一侄子家饭不够吃怎么办?
他想多了,霍竞川早上说过霍小叔可能来吃饭,陆西橙特地蒸了一大锅米饭。
菜有红烧肉,清炖羊排,鱼丸虾米汤和鱿鱼干烧土豆,鱿鱼干是沈叶棠送的,之前陆西橙二叔和三舅也寄来几次,都被吃完了。
另外,霍竞川面前还有一小碗凉拌苦瓜。
霍诚志看看面前的肉,再看看霍竞川的苦瓜,也想去夹一块,霍竞川护住碗:“这是我的。”
他晚上折腾小姑娘太过,她第二天就给他一道苦瓜,他独享的。
陆西橙桃花眼水灵灵瞅着他:“霍大灰,好不好吃?”
“好吃,特别好吃。”霍竞川大口吃着苦瓜,那模样,比吃肉还香。
霍诚志搞不懂,摇摇头,低下头吃饭。
“陆知青,你为什么叫竞川霍大灰?”吃到一半,霍诚志又忍不住问道。
大灰?这名字好像在哪儿听过,对了,山里那头特别大的狼好像也叫大灰,谁给起的名字,太随便了。
霍竞川这名字多好听啊,陆知青怎么反而叫的不多?
陆西橙插着小腰:“因为他是狼脾气啊,这名字只有我叫,别人都不能叫的。”
叫习惯了,大灰还挺好听的呀,朗朗上口,又有个人特色!
霍诚志:不懂,这对夫妻真奇怪!
陆西橙饭量小,霍竞川给她盛了一碗米饭她还吃不完,剩下的霍竞川帮她吃了,她再喝碗汤,啃块羊排就饱了。
一大锅米饭,霍诚志是自己盛的,他以为会吃不完,结果这侄子胃口大的超乎他想象,一碗接一碗,肚子就跟个无底洞似的。
他上次送来的一袋大米是不是太少了?
霍诚志心中腹诽,嘴巴却不认输,跟着狂吃,最后捧着肚子差点站不起来。
陆西橙担忧地看着他:“霍小叔,霍大灰不一样,您不用和他比。”比不过的。
反正她从来没见霍竞川的肚子吃得多凸起来过,说起来,有时候还挺没有成绩感的,除了力气更大,肌肉更结实,男人身上一丝赘肉都没有。
吃完饭,几个人在院子里溜达消食,陆西橙和煤球扔球玩,霍竞川拿锄头清理菜地,霍诚志又想帮忙,霍竞川拄着锄头。
“你就没有点正事要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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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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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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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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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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