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场是李根发娶媳妇,李根发就是最初帮沈安宁干活,喜欢她的那个汉子,自从落水事件后,他就再也没找过沈安宁,他老娘给她找了隔壁大队的一个姑娘做媳妇,陆西橙和小雪关系不错,主要是霍竞川在大队上越来越有威信了,她也被请去喝酒。wWW.ΧìǔΜЬ.CǒΜ
随了五个鸡蛋的礼,陆西橙看到了新娘子,黝黑的脸庞透着健康的红晕,一根大粗辫子,笑起来一口牙挺白,穿着件半旧的深红色粗布罩衫,看起来就很能干。
李根发老娘对这儿媳妇很满意,比那个知青强太多了。
陆西橙吃完饭和霍竞川往外走,看到沈安宁远远地朝这边看,两人目不斜视走过。
沈安宁捧着还不明显的肚子,心里恨恨,李根发那个乡巴佬居然还真娶媳妇了,呵,死老太婆一脸老树皮笑成那样,不过是娶了个村妇,有什么好得意的。
沈安宁是极其看不起李根发的,一辈子窝在乡下,没半点出息,但,当他真的娶了别人,她心里又有了强烈的不甘,这个男人,上辈子可是只有她一个,哪怕她抛弃他和两个儿子回城,他也没有再娶,独自将两个儿子拉拔大,当然这中间也少不了孩子们姑姑的帮衬。
这样的男人,就该永远在她屁股后面,永远仰望她,凭什么能娶别人!
“沈安宁,你还杵那干嘛,还不回去做饭,想饿死我啊?”一道粗暴的男音自身后响起,沈安宁急忙转身,“我这就去做。”
什么李根发,她这辈子可是徐晋杭的妻子,那种人给她提鞋都不配!
只是,不知为何,晋杭最近的脾气又大了不少,算了,她忍着些吧,本事越大的男人脾气也就越大,一事无成的男人才唯唯诺诺。
……
陆西橙一回家就坐到缝纫机前,霍竞川拉她起来:“刚吃饱,休息会儿。”
“我怕来不及。”
“还有好几天,来得及。”霍竞川扶她坐到新搭好的秋千上,在后面轻轻推,“我们俩结婚,你都没这么忙!”
语气有点小幽怨,陆西橙就笑了:“我有你呀!”
林舒和王春才也要结婚了,他们才是正常的速度,看对眼了,相处一段时日觉得合适就结婚,哪像她和霍竞川,爱情长跑一年多。
钱大娘对于自家傻儿子能娶到知青点最能干的林知青,她觉感到亏心,不清楚那姑娘瞧上自己儿子哪里了?
不过她也不会阻拦,这种好事,求都求不来呢,家里条件有限,她还是想尽可能给人家姑娘体面的,四大件不用想了,做了床新棉被,还托人买了几尺红布,给林舒做嫁衣。
林舒想自己做,但她白天要上工,钱大娘一家人也要上工,陆西橙干脆说帮她做,她有缝纫机,经过一段时间的练习,技术其实挺不错的,霍竞川的贴身衣服都是她给做的。
霍竞川怕她太辛苦,不许她做太久,尤其是晚上,点着煤油灯干活是绝对不允许的,会伤了眼睛。
陆西橙心想,反正她不干活也很累,做衣服反而轻松点呢!
“又在偷偷说我坏话?”霍竞川从身后揽住她,“过几天,我陪你进山玩玩?”
农村的生活远不如城里丰富,城里能去电影院看电影,逛百货商店,去公园散步,在农村,什么都没有,霍竞川担心小姑娘会无聊。
“好呀,我们去看看大灰,好久没见它了,看看它有没有更威风些。”
霍竞川抿唇,有些后悔把大灰的名字让出去了,妹妹很喜欢叫他霍大灰。
不如,霍竞川亲了亲陆西橙的脸颊,等他们以后有了孩子,叫孩子小灰?
陆西橙侧头在他下巴啃了一口,抓住两根麻绳,双腿用力蹬:“哈哈哈,霍大灰,我要荡高点儿!”
霍竞川就把她推得更高些,嗯,叫小灰不错!
……
林舒是从知青点出嫁的,霍竞川嘴上嫌弃王春才,还是把自己的自行车借给他,让他骑车去迎亲。
王春才对着穿着红嫁衣,被陆西橙打扮得分外俏丽娇美的林舒,激情得话都不会说了:“林舒,我我……我会对你好的,像……像川哥对嫂子那样好!”
陪在林舒身边的陆西橙忍不住看向王春才身后的高大身影,两人相视一笑。
林舒也笑,她就是被他的这份傻得可爱的真诚打动,她不要求他像霍同志那般能干,那样的人毕竟太少了,只要王春才一直这么对她,她相信他们能把日子过好。
最小的儿子娶上了媳妇,钱大娘说话算话,打算给儿子们分家,乡下分家一般会请宗族里德高望重的长辈做个见证,前进大队没啥大宗族,钱大娘家就是解放后逃荒来的,所以请了老支书和大队长过去,还有霍竞川。
陆西橙看着霍竞川错愕的脸色哈哈大笑:“川哥,你很德高望重哦!”
霍竞川捏住她淘气的小嘴:“你很贤良淑德,川嫂!”
“呜呜呜!”陆西橙拍开他的手,“我才不要叫川嫂。”
“妹妹!”霍竞川蹲下给她换上小皮鞋,“走,我们一起去。”
陆西橙第一次见真实的农村分家,不像看到的小说里撕逼撕得头破血流,王春才上头还有两个哥哥,都已经生儿育女了。
钱大娘老俩口拿出三百块钱,这钱攒下来不容易啊,这几年娶媳妇嫁女儿花了不少,他们手头还有一百多,不可能全分了。
三兄弟每人一百,农具多数都是大队的,没啥好分的,家里的三只鸡钱大娘要自己养着,鸡蛋每家分十个,锅碗瓢盆按人口来,板凳也是,自留地里的蔬菜不分,想吃就去摘,以后不在一个户口本上,大队会划分新的自留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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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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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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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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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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