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房子以前是村里的猎户居住的,那时候管的没那么严,打了猎物能自己拿出去卖,猎户有钱,虽说是土房子,但建的很结实,就是小了点,只有两间,猎户死了后这屋子就空了下来。
空房子不是白给人住的,要给队里交三十块钱,两间屋,人口多的人家住不下,刚成家的小两口没有钱,所以就便宜了徐晋杭他们两人了。
当然,徐晋杭不了解那些,他此刻站在两间小屋前,脸上写满了嫌弃。
没有门板,没有窗框,上头的屋顶塌了大半,这是能住人的?
徐晋杭刚到乡下时觉得知青点的房子破,现在和这里的两相一对比,知青点后院的屋子住进去至少不用修,只需打扫干净即可。
而这个,徐晋杭走了两步,抗拒地往屋内张望,又快速退出来,两间屋空荡荡,里面的陈设一目了然,炕也是坏的,要重新盘过。
没有灶台,猎户是孤寡老头,平时做饭只烧个火堆凑合,再加上后面大队吃大锅饭,家家户户都不开火了,更加没有搭灶台的必要。
徐晋杭无论如何也不愿住进这样的屋子,就这破屋,居然还要收三十块?
王满囤和老支书等几个大队干部从外头走过,他们是去田里溜达的,老农民,哪怕农闲,也要时常去走一走。
“徐知青,你们愣着干啥,赶紧进去收拾啊?”王满囤喊道,这俩人咋傻愣愣站在门口。
王满囤瞅了眼他们身后的屋子,他可真是个厚道人啊,把屋子给他们,大队上好多人都不满意,毕竟,他们俩是知青,还是那种讨人嫌的知青。
“大队长,这里怎么能住人?”徐晋杭很不悦,家徒四壁的一个破泥砖房,也好意思给他。
“咋不能住人?”王满囤一群人走上前,“这屋子这么好,你拾掇拾掇,要不了两天就能收拾齐整。”琇書網
“什么都没有,怎么拾掇?”徐晋杭简直不想回头看第二眼。
“盘个炕,砌个灶台不就行了。”东北农家离不开火炕,所以,很多男人都会盘炕,王满囤觉得这不是啥难事。
“你不会?”
徐晋杭板着脸不说话,他不会怎么了,他家的住房是父亲单位分的,在沪市还有平房院子住,哪里需要操心修房子这种事。
“那我找人来给你修,你准备两顿饭,要干的。”帮忙干活,不能吃稀饭。
徐晋杭还是没回应,一边的沈安宁连忙点头:“好,再帮我们把屋顶也修一下吧。”
老支书抽了口旱烟,吐出浓浓的烟雾,哎,这干啥啥不行,还要个女人来搭腔,要这么个男的顶啥用啊!
在农村,盖房子修屋子就是男人的活,说好亲事的人家,女方家的男丁会帮着干点活,女方本人最多做一点厨房的活计,粮食啥的都是男方家出,老支书觉得,这顿饭,徐知青估计是不会拿出口粮来。
算了,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管他做什么!
只是,老支书闲着没事开始发散思维,要是他老领导家的闺女看上这么个货色,那他咋整,是阻止还是不阻止?
还好陆家小闺女眼光没那么差,没有让他陷入一大把年纪是不是还要干棒打鸳鸯这种缺德事的两难中。
“对了,你啥时候和家里说,早点结婚,等你们结婚了,我还要去公社汇报的。”走之前,王满囤又补了一句。
徐晋杭脸一僵,他怎么敢和家里提要结婚的事,如果是和陆知青倒还好,他母亲即便有意见,也会被他父亲压下去,可是和沈知青……
徐晋杭了解到的情况,沈安宁父母只是小县城的普通工人,她在家里更没啥地位,下乡这么久了,她脸一个家里的包裹都没收到,很显然是不受宠的,这样的女人,娶了对他以后一点帮助都没有。
徐晋杭说通知父母只是缓兵之计,希望事情还能有转圜的余地,这也是他对这个小破屋反感的原因。
若是和他一起住进去的是陆知青,徐晋杭保证,他肯定什么都安排得妥妥当当的,他们俩一起打扫,一起修屋顶,一起糊窗子,夫唱妇随的,多么美好!
更何况,陆家有钱有人脉,她还认识县里的厂长呢,这个势利眼的大队长敢只给这么个破屋,到时候,说不定屋里什么都有了,他们只用在炕上窝着取暖就好。
……
“阿嚏!”陆西橙打了个喷嚏,她揉揉鼻子,没着凉呀,哪个倒霉催的骂她?
“橙橙?”霍竞川站起身,跨步走到陆西橙身边碰了碰她的手,是暖的,“冷不冷,你进屋去,这里我来就好。”
“不冷呀!”陆西橙掏出小本本和铅笔把尺寸记下,“你快过去吧,我还有两段就好了。”
霍竞川盖房子,陆西橙帮不上忙,没有什么活计是轻省的,哪怕扫雪,因为雪积压的时间久,坚硬得很,扫的时候要出大力,有些冰层厚的地方要用铁锹砸碎,再用铲子铲掉,霍竞川怕冰块砸到她,都让她离得远远的。
前两天,地面的雪清扫干净,陆西橙便找了皮尺来量尺寸。
大队的宅基图画得很粗糙,没有表明具体的长宽,就简略圈了一个范围,因此,很多相邻的人家闹矛盾,你家盖的屋檐沾了我家一分地,我家就把柴垛搭到你家去,谁家的围墙围住我家的鸡圈等等。
陆西橙可不希望以后因为这种事跟人扯皮,这里现在没其他人家,但以后大队人口越来越多,总会有人把房子盖过来的,她打算先量个尺寸出来,盖多大的房子,买多少砖瓦,霍竞川也能心里有数。
“我们一起量,这样快。”霍竞川帮她牵着尺子,她想参与进来,霍竞川不会拒绝,只要不太累,适当的活动活动比总是呆在屋里好。
“川哥对媳妇真好!”王春才和小伙伴们一边挖着石头,一边眼睛不断瞥向不远处的小两口,一时间居然不知道该羡慕谁。
“陆知青对川哥也好啊!”吴建国不服气地道,吴建国之前跟着霍竞川上山打过野猪,现在霍竞川要盖房,他来跑来帮忙。
这几日,他们在这里忙碌,陆知青一天要跑七八趟,要么给川哥送糖水,要么给川哥送碗玉米粥送个窝窝头,生怕他饿着渴着,可把这群男人看得心里咕嘟嘟冒酸泡泡。
他们要是有个这样会心疼人的媳妇,他们也愿意加倍对媳妇好。
“他们就是戏文里说的啥牛郎织女吧?”王春才小时候看过一点点戏,就记得这一出了。
“陆知青像那天上的仙女,川哥不像牛郎吧!”牛郎憨厚,老实巴交的,川哥比牛郎可凶多了。
陆西橙竖起小耳朵听别人聊天,闻言撇撇嘴,他才不是什么牛郎,他是个大尾巴狼!
而且,牛郎有什么好的,牛郎偷看织女洗澡,就是个不轨之徒,他还偷藏织女衣服,胁迫织女嫁给他,不许织女回家,放到古代,简直罪大恶极。
“在想什么?”量完最后一段,霍竞川收起皮尺,发现小姑娘正看着几个说话的男人愣愣出神,不由问道。
陆西橙回过神,摇摇头:“没什么,你和他们说,不要去做牛郎!”
霍竞川脑袋上冒出一个问号,什么意思?
陆西橙却不再说了,她把皮尺塞进挎包,又捡起地上的水壶背上,朝他摆摆手:“我去做饭啦,我多蒸几个馒头,给他们每人带两个。”
蒸的粗面馒头,霍竞川去交公猪那晚陆西橙给蒸过,圆溜溜,卖相很好,刚出锅时还挺软和,冷掉了非常难啃。
“哎,谢谢嫂子!”几个男人齐齐大喊,本来,他们来帮着干活,没指望能吃上啥东西,现在就是前期的准备工作,不算辛苦,川哥又是个男人,他们可不敢让他给做饭,没想到嫂子人那么好,还给他们蒸馒头。
“闭嘴!”霍竞川踹了他们一脚,“磨蹭什么,这两天把地清完。”
他看向小姑娘离去的方向,眉头微微皱起,她怎么了?
……
陆西橙把两根粗粗的木柴放进灶膛,托着腮,看着窜起的火舌舔着⿊呼呼的锅底,火光射出来,照亮了四周,墙壁红通通的,柴火堆红通通的,也映红了陆西橙惆怅迷茫的小脸。
哎,她大姨妈明明走了,怎么突然多愁善感起来了呢!
陆西橙是由牛郎织女想到了自身,她和霍竞川的感情发展得很快,他才表达了好感,她几乎没有什么犹豫和考虑,两个人便在一起了。
她和织女最本质的区别,她来到这里,留在这里不是因为牛郎的胁迫。
如果说霍竞川是牛郎,他不会带自己去县里,甚至还想带她去省城玩,他会把她牢牢绑在身边,不给她一丝一毫逃离的机会。
呸呸呸,霍竞川才不是牛郎呢,他可比牛郎坦荡可爱多了。
陆西橙记起两人的初吻,他问她是否嫌弃他,她没有回答,然后他借着吃糖亲了她,事前没有询问“我能吻你吗”,没有征询她的同意,他仿佛是不礼貌的,他仿佛比牛郎更过分,更令人害怕。
可当时陆西橙的心中只有害羞无措和愕然,并无丝毫的反感和畏惧。
嫌弃他吗?
在此之前,陆西橙从未想过她会与一个男人如此亲密。
上辈子,她活到二十岁,在开放的新世纪,在最最骚动的青春期,陆西橙都没有对任何身边的异性心动过。
玫瑰泛滥成灾,廉价的爱布满了街道,陆西橙只是个过客。
她家里的长辈一度怀疑她某方面的取向有点问题,要不然,一个又漂亮又多才多艺的小姑娘咋不早恋呢?
她也看影视作品,看言情小说,听身边的朋友讲恋爱的经过,有时觉得好甜好甜,尤其是某些冒粉红泡泡的场景,亲吻拥抱都唯美得好像童话故事。
可是,一旦把自己代入到女主角的位置,陆西橙就受不了了,唇舌相连的和一个男人接吻?咦~好恶心!
“和喜欢的人接吻是非常美妙的,橙橙,你试试嘛,那么多喜欢你的男生,你挑个最帅的呀!”朋友试图劝她。
“我不要!”陆西橙断然拒绝,“他们身上味道怪怪的,靠近我,我就难受!”
曾经的陆西橙觉得她可能要母胎单身很久很久,不料,一场意想不到的穿越,把她送到了这个完全陌生的年代,遇上一个她从未想过会与之产生交集的男人。
他三番两次帮助她,她没有拒绝,这并不符合她一惯的处事原则。
陆西橙不是孤苦无依的,没有他,她或许会艰难些,但不至于活不下去,但为什么她会隐隐的依赖他,会不自觉的信任他?
彼时,感情经历是一张白纸的陆西橙不懂。
此时,陆西橙懂了,因为她也早早地对他动了心。
因为动心,所以不嫌弃他!
因为动心,所以愿意被他照顾,也愿意尽自己所能照顾他!
因为动心,她会畅想描绘和他在一起的未来。
因为动心,那样唇舌相连的吻才是美妙的,才是令人心悸和脸红心跳的,而不是恶心。
陆西橙相信了朋友们说的话,男女之间有看不见的磁场,有时候,仅仅是一个眼神,一个动作,某个相视一笑的瞬间,便能确认,这就是那个对的人。
说不清是从何时开始喜欢,陆西橙只知道,那个男人犹如一座巍峨的山川,在她身后,给她依靠,他像一名沉默忠诚的战士,为她遮挡风霜雨雪的袭击。
他细致又妥帖,大胆而纯情,有时候有点笨,不懂她古灵精怪的小心思,有时候很霸道,管东管西,凶凶的让她生气。
但是,他浓烈的感情,点点滴滴的爱及无微不至的照顾如涓涓溪流汇聚起来,形成汪洋大海,流淌进陆西橙的四肢百骸,渗入她的灵魂和生命!
他目光里有最深沉的爱意,从此注定她终身的相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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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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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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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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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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