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陆西橙有着和她一样的机缘?
随即她又否认了这个猜想,如果是和她一样,那怎么会选择一个没有出息的男人做对象!
上辈子,沈安宁受不了乡下的苦日子,无奈之下嫁给了李根发,婚后生了一儿一女,在高考通知下来,知青陆续返程后,她果断抛弃了这里的一切回到城里。
然而,她到了城里找不到正式工作,原本的哥哥弟弟都已结婚成家,几家人住在一起,她晚上和侄女在厨房打地铺,嫂子和弟媳天天对她冷嘲热讽,连父母也只是在她回去的第一天表示了欢迎,往后都张罗着让她嫁人。
她在家待不下去,只能嫁给一个死了老婆的男人,男人有三个儿子,都是记事的年纪了,对她这个后妈毫无尊重,沈安宁虽然不喜欢他们,却还要腆着脸讨好他们,男人把她娶回去就是为了照顾儿子的。
沈安宁没有学历,偶尔打点零工,熬到四十多岁,有一次,接了一个在县政府做绿化的工作,见到自离开乡下后再也没见过的徐晋杭!
打听之下才知道,原来徐晋杭已经是他们县的县长秘书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真可谓意气风发。
而霍竞川呢,哼,反正沈安宁是没见过更没有听说过他的消息的。唯一的印象就是在离开大队那年,时常听队上的妇女们唠叨,一个大男人二十五六岁了,连个媳妇都没有,自己做饭自己洗衣服,活得没个人样!
沈安宁忘了,她家蜗居在一个小城,家里连一台电视机都没有,从不看报纸新闻,身边来来往往都是同一阶层的人,就算人家有出息,她又从哪里听说呢!
而她所谓的超前二十年的眼光见识,不过是一些聪明人能预料到的国家大事,比如高考,陆西橙奶奶这样比较睿智的人就能预料到。
沈安宁知道改革开放,知道会建立特区,知道房价会上涨,但别人怎么赚钱,中间经历了怎样的挫折,有哪些成功的经验她是不懂的。
略知皮毛就沾沾自喜,沈安宁离她想要的成功路还远着呢!
……
霍竞川今天要再上山一次,不出意外,这应该是今年冬天最后一次进山了,野猪不一定能找到,但羊和鸡剩下不少,他打算去逮几只回来养在后院,冬天的肉食储备就够了。
还有陆西橙爱吃的各种小零嘴,栗子松果之类,仔细找找也能捡一些。
知青点,大家都出去忙活了,陆西橙坐在屋里织毛衣,听到门口有动静,她打开门去看。
王春才搓着手蹲在小厨房,见到她,傻兮兮笑:“呵呵,嫂子,川哥怕你冷,让我来给你烧炕呢!”
“谢谢你呀!”陆西橙走过去,“我下面埋了几个红薯,你帮我拿出来吧!”
“好!”王春才在灶洞底扒拉了几下,夹出五个黑乎乎的球。
陆西橙跑去前院拿来一个小簸箕:“我只要三个,这两个给你吧,你帮我再埋几个进去吧!”
黑球散发着烤红薯特有的香甜味道,王春才家一天吃两顿,他第一顿还没吃,早就饿了,他还假惺惺拒绝:“这咋好意思呢!”
“这是你川哥送来的红薯,你不用客气!”
“谢谢嫂子,谢谢我川哥!”王春才扯了把稻草裹着两个红薯跑得老快,他嫂子和他川哥一样,都是那么大方,不愧是一家人。
陆西橙蹲在院子里啃红薯,大队长走进来:“陆知青,你吃啥呢?”
“烤红薯,”陆西橙抬头,“大队长你也来一个。”
王满囤没客气,蹲下来和她一起吃:“我刚才去小霍家,他没在,就来和你说一声。”王满囤一口咬掉半个小半个红薯,连着皮和焦掉的地方都吃了,“明天咱大队要交任务猪,你让他一早来帮忙!”
不知从何时起,王满囤已经习惯队上有大事小事都把霍竞川叫上,包括之前分粮。霍竞川力气大,能干,却不是只有蛮力的莽汉,他话不多,从不讲废话,有脑子,人又沉稳,王满囤很信任他。
修好路后的某一天,王满囤找霍竞川谈话,想明天给他一个小队长当当,小伙子考虑了半天,最后拒绝了,问原因,只说不合适,王满囤当时不理解,哪儿不合适啊,女人们不说,反正很多男人都挺服他管的。
现在,王满囤有几分明白了,找了这么个娇滴滴的对象,估计对象有啥事都要请假呢!
王满囤到没有什么不满意,小霍干得多,请几天假他不会挑理。
当年那个浑身是刺,每天和人打架的狼孩儿长成如今优秀的青年,他也很骄傲啊!
“交任务猪?交去哪里?”
“交公社去,咱大队养了四头,要交两头。”
这又是陆西橙陌生的知识领域,在这个为了吃饱肚子犯愁的年代,饲养一头任务猪十分艰难,重量不达标公社是要退回来的,交了猪后,有现金和饲料补助,毛猪一斤大约可以得到三毛分钱,这是大队的公共资产。
村里人很怕交猪,一是不舍得,二是几十里的路对于人和猪都是极大的考验!
今年前进大队的路修好了,可以拉着架子车去,往年都是吆着猪赶路,猪不听话啊,光路上就要花半天时间。
前进大队从前年开始每年都喂养四头猪,两头任务猪,两头年猪,养的再多,猪草和糠皮麦麸就不够猪吃了。
除了任务猪,还有任务蛋,每家最多养三只鸡,一部分鸡蛋也要上交。蛋放久了会坏,不像任务猪规定年代交,蛋每个月交一点,前进大队已经完成了任务。
王满囤吃了一个红薯,让陆西橙转告,明天凌晨三点出发,就匆匆跑了。m.χIùmЬ.CǒM
陆西橙看着地上她剥掉的红薯皮,默默捡起来,皮不能浪费,给谁家的鸡吃吧!
农民真苦啊,辛辛苦苦养一年猪,却吃不到几口,都送去了城里,城里人还要骂他们泥腿子,多大脸!
在国家最困难的时期,泥腿子们的公粮、禽蛋和任务猪养活了多少城里人,让他们能集中精力发展工业生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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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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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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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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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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