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里放了一块小手帕,这也是她从别墅里拿的,有一阵子她特别爱收集各种各样的手帕,买了好多,各种款式材质的都有,实际都没怎么用,还是湿巾和纸巾方便,现在倒是派上用场了。
走出门,小乐乐朝她张开手臂,明显是要她抱,陆西橙为难,就她这个小身板,房间里抱抱还好,外面要走那么多路,她行不行啊,而且下去还要走楼梯,她从来没有抱着小孩走过楼梯的,万一要是两个人一起滚下去,那可就好玩了。
陆南绯当然了解自己这个妹妹,笑了笑,走过去把女儿抱起来:“乖,回家再让姑姑抱,路上妈妈抱你。”得,她也被带歪了,明明是小姨,现在跟着孩子一起叫姑姑了。
陆西橙忙凑过去亲了孩子一口:“么么,嘟嘟力气小,嘟嘟也是小朋友呀,要是摔到我们宝宝就不好了对不对?”
陆母在后面把她的脑袋挪开:“什么小朋友,还不害臊,都大姑娘了,去下乡正好,练练力气,你以后自己生了孩子总要抱的。”
生孩子?wWW.ΧìǔΜЬ.CǒΜ
陆西橙惊恐地瞪大了眼睛,开什么玩笑,她才多大,上辈子她二十多了还逍遥自在一个人,这辈子才十六岁就要考虑生孩子了?
“妈,你说什么呢,我下乡去以后总要回来的呀,难不成你希望我在乡下找个人嫁了?”
陆母也反应过来自己说了什么,马上拍了下自己的嘴,对对对,她都糊涂了,可不能让女儿在乡下嫁人,不是她看不起农村人,她自己还是农村出来的,主要是太远了,他们夫妻又不了解,他们可不放心。
“是妈说错话了,橙橙啊,你下乡去可千万别和人谈对象啊,等过几年回家,妈肯定给你介绍一个靠谱的。”
陆西橙和姐姐对视一眼,无奈叹了口气:“我知道啦,我还小呢,才不会随随便便给自己找个男朋友呢!”
“男朋友?”
“就是对象啦,男性的朋友啊,妈,我要等到…唔…26岁再嫁人,我还要多陪您几年呐!”上辈子她可是打算30岁才考虑结婚的,26岁她也还是个小朋友呢!
话啊,有时候真的不能说的太满了!聪明的陆西橙小朋友,也有被啪啪打脸的时候。
……
今天不是休息日,家属区人不多,一些不工作的也去各个供销社和副食品店蹲守物资了,当下就是这么个情况,没点关系的要买点什么东西就得守着,要不然很多物资到了就被一抢而空,有票也买不到。
陆西橙晃悠着轻飘飘的包在前面蹦蹦跳跳的走,乐乐小宝宝不要妈妈抱了,也跟着她蹦蹦跳跳的跑,大小孩带着小小孩,辫子一甩一甩的。
陆西橙可高兴了,这是她穿过来以后第一次出门啊,看什么都是新鲜的。
上辈子她虽然也住在沪市,但是要说对这个城市有多了解,那还真没有。
她本来不是沪市人,上初中那会儿,因为他们那个省高考太卷了,她爸妈为了让她考个好大学,就把她的户口转到了沪市,高中做了三年好学生,每天埋头苦读,大学又有好多时间要么是在家视频学习,要么就干脆关在学校里,虽然周末和寒暑假也会出去浪一浪,但是那么大一个城市,怎么可能全部逛完啊。
陆西橙走到家属院的铁门口,外面是一条三四米的小路,对面就是普通家属区了。
此时,对面门口有个比她还要矮的姑娘走来走去,时不时往这边张望,看到她出来,马上顿住了脚步,看着她,也不说话。
陆西橙也看着她,穿了一件明显不合身的衬衫,可能营养不良,脸黄黄的,头发也是稀疏枯黄,也梳了两个细细的小辫儿。
陆西橙摸了摸自己的辫子,哼了一声,还是她的好看。
这个人陆西橙可知道呢,叫刘小草,就是那个什么招娣的女儿,是原主的小姐妹。
原主这个人,要说她好吧,她整天和家里人闹别扭,但要说她多坏么还真没有。相反,她对于朋友是挺大方的。比如眼前这个小草,原主有什么好吃的好喝的都会分她一点,甚至还给过几件她穿小了的衣服,虽然陆西橙嫌弃这个身体矮,但是刘小草更加矮小啊。
在这个年代,能把吃的分出去,能送穿的衣服,还都是没有补丁的,那是相当相当的大方了。而且陆西橙能从原主的记忆里感受到,她是真的把这个人当成自己的好朋友的。
原主为什么老是和家里闹别扭?有一部分就是这个刘小草说的,她本来就是个心思敏感的人,旁边又有个人总是和她说些若有似无的话,什么到底还是儿子更重要啊,当兵多有出息,每天都能吃肉,下乡多么多么苦,饭也吃不饱,还有什么她长那么好看,为什么家里不安排她进文工团之类的。
感谢原主,她现在还记得这些话:
橙橙,我今天看到你弟弟穿了一双新的运动鞋,百货商店要卖十几块钱的,你是不是没有啊,我们女孩子就是没资格穿这种鞋子。
其实她有一双小皮鞋,更贵。
橙橙,我看到你弟弟有个蓝色的挎包,真好看,你的怎么是绿色的呀,绿色太普通了。
咦?军绿色不是主流吗?
橙橙,你弟弟比你高了好多啊,他肯定也吃得多吧,你看我们俩都这么矮。
原主弟弟整天跑啊跳啊的,她整天又不运动,自然胃口小,吃得少。
橙橙,冬青哥哥也有自行车骑,绯绯姐姐就没有,我妈说的没错,家里有好东西还是要紧着儿子的。
因为她姐和她妈一样,死活学不会啊!
橙橙,听说今天你家炖鸡了,鸡腿是给云谦弟弟吃了是吗,果然,大孙子小儿子,老太太的命根子,以前鸡腿都是你吃的呢!
大孙女云朵小朋友也吃了呀,而且她都吃了那么多年了,换换口味吃吃鸡翅不是蛮好!
橙橙,街道办下通知了,每家必须下乡一个,你弟弟去当兵了,你们家谁去呀,我听说当兵可好了,你家又有关系,你弟弟马上就能做排长营长了,真好啊,本来你弟弟不去当兵的话,你可以进文工团的啊,文工团可好了,每天只要跳跳舞唱唱歌就行,还能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好羡慕,如果下乡,一年就会变村姑了,我有个姐姐就是这样,下乡两年,就老了十岁呢,不过也没办法了,谁让我们命不好呢!
其实她那个便宜弟弟现在在军营每天被训得灰头土脸,身上青一块紫一块。还有她小叔和舅舅都是拿命拼来的职位,她弟弟没有军功怎么可能当营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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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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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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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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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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