哟嚯,是谁说这年代没有漂亮衣服的?
陆西橙拿起一件,淡黄色连衣裙,领子是白色的娃娃领,胸前镶了一圈花边,扣子也是黄色花瓣扣。
又拿起一件,墨绿色背带裙,上面有几个复古纽扣,腰间一条细细的深棕色腰带,a字型设计,比划了一下,长度到小腿位置,这衣服太符合她的审美了。
陆西橙发现柜子里有好多件漂亮的小洋装,还有一些裙子和套装偏向港风和英伦风的,而且都很新,原主更喜欢白色,这些好看的衣服都很少上身,嘿,原主不喜欢,她喜欢啊!
这些服装有些是在南方的三舅妈和二婶给她寄的,有些是在沪市的华侨商店买的,还有一些是苏联货。虽然当下大部分的衣服工农蓝黄和军绿,还有些灰色黑色的,基本很少看到彩色的衣服,但是既然有商店卖,就说明能穿,只是这个价格是普通老百姓承受不起的。当然,像旗袍之类的服装是绝对不能穿的。洋装是一个比较时髦的叫法,其实就是一些比较好看花哨的裙装。
不愧是远东第一大城市,未来的时尚之都,哪怕在这样的年代,也走在时尚最前沿。
她换上了那件墨绿色的裙子,里面搭配了一件黑色打底薄毛衣,下面穿了一双黑色袜子,再挑了一双黑色小皮鞋放到门口,就是黑长直的头发有些呆板,她在一边耳侧挑了一缕扎了个细麻花,顿时俏皮了好多。
看着镜子里的少女,嗯,完美!
陆母在厨房已经把肉切块,骨头剁开,其他蔬菜也都清洗干净了,全部放在了篮子里,看到女儿拿着鞋出来,抬眼去看,不禁睁大了眼睛。
这是她女儿?
“橙橙,给妈看看,哎呀,这么穿多好看啊,多精神。”
以前女儿整天穿一身白,倒不是说白色不好看,现在好多人想穿白色也不敢穿,不耐脏,可是天天穿白色,总给人一种穿孝服的感觉。
死了人才天天穿白色呢,何况她女儿幽怨的样子,精气神又不足,那就更让人不舒服了。
没想到今天居然转换风格了,陆母不懂啥气质变化,就知道她女儿这样看着有精神多了,脸上好像也没那么苦相了。
“对,小姑娘家家的就该这样穿,你柜子里不是还有好几件红色,下次换那个,更好看!”陆母乐呵呵的,提上篮子,“走,跟妈下去烧菜!”
母女俩走出家门,经过两户人家就是楼梯口,科研楼不高,他们家住二楼,就这么一层楼下去,就有好些人和陆母打招呼,有些已经做完菜准备端回去,有些和他们一样正要去的。
陆西橙都不认识,原主估计也不熟,她就只是对着人笑,大家还觉得新奇呢,这陆家的小姑娘每天一身白低着头飘来飘去,什么时候还能对着他们笑啦?真难得!
还没走到公用厨房,陆西橙就闻到了空气里传来的各种饭菜的味道,红烧肉、香煎带鱼、还有……她吸着小鼻子努力嗅。
陆母看她这样忍不住笑出声:“饿啦?等下肉做好了先给你吃一块。”
“陆家姆妈,今天买肉啦,这么大块肉呢,侬运气真好!”
陆母也没遮掩,来这里做菜,肯定会被人看见,住在这栋楼的条件都不差,大家也就聊几句,不会怎么样。
“是啊,今天去得早,还有橙橙舅舅捎来的骨头,等下给侬盛一碗汤喝。”陆母笑着回道。
“那敢情好嘞,我买了两大捆柴,侬随便用啊。”这妇女就住在陆家隔壁,男人是做机械研发的,家里条件也不差。
“呦,侬囡囡今朝老漂亮额!”看到一边的陆西橙,妇女不禁称赞了一句。
是好看,这样穿亭亭玉立的,又漂亮又洋气。
“是哇,小孩子瞎穿的。”陆母客气了几句,心里却很开心。
公用厨房在一个大开间里,没有门,里面砌了十来个灶头,每个灶头上都有两个大铁锅,这也是机械厂科研楼特有的福利了,其他家属楼,铁锅都要自己买。
陆母径直朝着一个灶头走过去,这是他们家常用的,和其他三户人家合用这一个。
她一边忙活,一边和陆西橙讲怎么点火怎么烧火,怎么做菜等等。
她以前总觉得女儿还小,不用那么着急教,这些不会就不会,大不了工作前几年回家吃或者吃食堂,谁知道人算不如天算,女儿要被迫下乡,她只能趁着最后一点时间,能教多少算多少。
陆西橙在边上听着,其实她会做菜的,厨艺还不错,就是这个灶头烧火她不太会。
“妈,我帮你烧火,你来做菜。”无论去哪儿,这会儿没有煤气,土灶都要学的。
“好,你把妈的围裙系上,别弄脏了衣服。”
陆母一个锅煮汤,一个锅烧菜,饭在楼上用煤炉子做。
红烧肉合着土豆一块炖,煮了半锅,用的是粗柴,只要塞几根进去让它们自己烧,看着火不灭就行了。
“素绢啊,老远就闻到这肉味了,你咋又买肉了呢!”一个穿着灰色衣服的女人走过来,扯着嗓门说话,生怕别人听不见的样子。
女人比陆母看着矮一些瘦一些,脸上的皱纹也多些,一双眼盯着他们灶头看。
“哦,招娣啊,你怎么来了?”陆母脸上的笑没有了,这个李招娣,家明明在旁边普通家属区,却三天两头来他们这儿,楼里的人没几个喜欢她的。
“我是听说你家西橙要下乡了,我来看看!”
看看?有啥好看的,怕不是来看笑话吧!
陆母暗暗翻了个白眼。
李招娣和陆母来自同一个大队,陆母初中毕业,李招娣上了扫盲班,后来两个人都进了棉纺厂,陆母两年后就是小组长,李招娣一直都是普通女工。两个人都去机械厂相亲,陆母和工程师的陆父结婚,李招娣却只嫁给了普通的工人。婚后,李招娣一连生了三个儿子,自觉比陆母高了一头,最后才生了个女儿,被当个丫鬟呼来唤去,只上了个小学就在家干活了。她处处和陆母比较,她虽然嫁得不如她,工作不如她,住的不如她,但她儿子生得多啊。她就看不惯陆母生了两个丫头片子还当宝一样宠着,再宠能怎么样,还不是要下乡?
m.χIùmЬ.CǒM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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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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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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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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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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