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时分。
街道上行人稀少。
一人一马,穿过街道而来。
人是少年,相貌朴素,顾盼之间,已有几分沉稳的气度;马为良骏,高大健壮,虽奔驰百里,带着远路的风尘,却依然腿蹄轻捷,不失昂扬之态。
街道的尽头,是个大院子。院门两侧挂着灯笼,上面有字。右边的是“离水”,左边的是“和济”。
和济客栈?
于野收起手上的兽皮舆图,驱马奔着客栈而去。
今日清晨启程,本该午后赶到离水镇,谁想仲坚所送的舆图径路不明,途中走错了道,耽搁了一段时辰之后,总算在天黑之前找到了地方。
尚未到客栈的门前,一个年轻的伙计已迎了上来。
于野跳下马,伸手阻拦道:“我找况掌柜。”
“找况掌柜的人多了,住下再说呗。不然客房满了,莫怪慢待了小哥!”
伙计能说会道,抢过马便牵向了院子。
“哦?”
于野带着疑惑,跟着走进了院子。
院子左侧为门房酒肆,右侧是马厩库房,当间是片开阔的空地,空地过去是一排客房。却见房檐下挂着灯笼,光亮处聚集着一群人。
“那便是况掌柜了,小哥自便。在下为马儿备上精料,添上饮水,行囊随后送至地字七号客房,来日小哥自去门房结账。”
伙计手脚麻利,牵马入厩、报上房号,转眼间已安排妥当。
于野从马背上取下长剑,想了想又取出金银揣入怀中,这才任由伙计忙碌,然后奔着人群走去。
“我家掌柜已请了护卫,余下的大哥散了吧!”
“你家掌柜说是重金招纳门客,我兄弟这才远道赶来,你说散了便散了,当我兄弟是笑话么?”
“况掌柜行事不合规矩,便不怕遭到报应?”
“谁说不是呢,此去千里之遥,各地贼人横行,况掌柜凶多吉少……”
“诸位、诸位——”
人群中,一位中年男子举起双手道:“此事错在况某,却也事出有因。原本与一位仲兄弟定于两日前启程,怎奈他迟迟未至。况某带着家眷不敢耽搁行程,唯有临时另招人手。而此去路途遥远,佣金不菲,即使况某略有家底,也仅请得起两位高手,还望诸位见谅啊。季颜,请诸位大哥饮杯水酒……”
“哼,一杯水酒便想打发人?”
“况掌柜所请的高手何在,让他出来……”
“是啊,让他出来。何方神圣,竟敢断了兄弟们的财路……”
于野走到近前,慢慢停下脚步。他没有急着找人,而是与几个旁观者站在一起。
场面有些混乱,不难看出原委。
那个体态略胖的中年男子,应该便他要找的况掌柜,他身边的年轻男子姓季,是他赶车的伙计。叫嚷不停的六七个壮汉,或为应招的门客而来,只因未能如愿,便撒泼耍横、出言要挟。
况掌柜口中的仲兄弟,必是仲坚无疑。从他口中得知,他与仲坚约定于两日前启程。而仲坚又是怎么说的?仲坚所说的期限,前后整整相差两天。倘若况掌柜已准时启程,他于野岂不是白跑了一趟?
而即便及时赶来,好像还是晚了。
况掌柜已经聘请了两位高手?
“潘某在此,何人聒噪?”
便于此时,况掌柜身后的房门打开,从中走出一位身躯高大的男子,二三十岁的光景,发髻歪斜、睡眼惺忪,嘴里喷着酒气,摇摇晃晃走到房檐下站定。随后客房中又走出一男子,个子不高,方脸短须,一双细目漠然看向在场的众人。
“鸿山的潘远?”
“怎么是他……”
“诸位,这便是况某聘请的潘远与他的兄弟袁九。”
况掌柜与众人示意,抱拳作揖又道:“事已至此,也不能让诸位白跑一趟,且去饮酒吃肉,况某做东……”
壮汉们并不领情,稍稍诧异之后,其中一人嚷道:“是他潘远又如何,此地并非鸿山……”
潘远尚自酒意朦胧,忽然瞪起双眼,冲着直呼其名的汉子便是“砰”的飞起一脚。汉子话音未落,人已踉踉跄跄后退。他的兄弟袁九依然默不作声,却飞身冲出檐下,猛将汉子扑倒在地,一把短刀“扑哧”扎入对方的肩头。
“啊——”
中刀的汉子大声惨叫,却被袁九死死按住。
众人大惊失色,“唰、唰”抽出刀剑。
潘远抬脚踢人之时,如同发怒的猛兽。而他收脚之后,神态依旧,打着酒嗝,翻着双眼,伸出手指甲剔着牙缝中的碎肉,不慌不忙的啐道:“呸!老子到嘴的买卖,也敢有人抢食。袁九——”
袁九的短刀插在那汉子的肩头上,任凭对方嚎叫,他只管低头端详,脸上露出嗜血般的神情,却突然回刀一甩,一截手臂带着血迹飞了出去。
“啊——”
在场的众人已是刀剑在手,正想围攻袁九,见状又是大吃一惊。wWW.ΧìǔΜЬ.CǒΜ
“哼,这便是抢食的下场!”
潘远哼了一声,瞪眼道:“哪一个不服,尽管动手试试。老子不会再要他的胳膊,老子要他的脑袋!”他话语中带着杀气,恶狠狠又道:“滚吧——”
袁九收刀退后。
失去一条手臂的汉子躺在地上翻滚嚎叫。
在场的众人面面相觑,遂七手八脚抬起同伴,捡起血淋淋的断臂,匆匆忙忙奔向院外,却不忘丢下狠话:“潘远,此事断难善了——”
潘远伸手挠了挠耳朵,不以为然的样子,转而露出笑脸道:“况掌柜,让您受惊了!”
况掌柜犹自目瞪口呆,忙道:“无妨、无妨!”
潘远耸了耸肩,表示无奈道:“不使出血腥手段,一帮夯货岂肯离去!”
“所言有理、所言有理!”
况掌柜连连点头道:“况某常年在外奔波,深知护送的营生不易,唯有真正的高手,方能震慑宵小之徒。今晚多亏了潘兄弟与袁兄弟,两位早点安歇吧!”
潘远是个狠人,却也擅长世故圆滑。他返身回房之际,不忘关切道:“方才动静甚大,并非潘某所愿。还请掌柜的回房代为问候一声,莫让夫人与小姐担惊受怕!”
“嗯嗯!”
况掌柜举手致谢,回头吩咐道:“季颜,明早动身,及时备好车马!”
一场流血冲突,转瞬得以平息。围观者各自散去,客栈也安静了下来。
于野却站在原地,踌躇不定。
所谓护送况家的这趟买卖,已被潘远视为到嘴的肥肉,谁敢稍有觊觎之心,便是与他虎口夺食,轻则废胳膊,重则掉脑袋。
倘若此时道明来意,并非明智之举。而为了前往鹿鸣山,已费尽了周折,如今总算有了眉目,岂能就此放弃。
“况掌柜,请留步——”
眼看着况掌柜就要离去,于野急忙喊了一声。潘远尚未走进客房,与袁九停了下来。
“哦,这位小兄弟有何指教?”
况掌柜早已看到院子里的于野,只当是客栈的客人。
于野往前走了两步,举手施礼道:“在下于野,受仲坚、仲兄所托,前来护送况掌柜一家前往鹊灵山。因途中耽搁迟到两日,请况掌柜包涵一二!”
“仲坚?你……”
况掌柜打量着于野,意外道:“且不论所说真假,你这般年幼,自顾尚且不能,如何照看他人周全。小兄弟请回吧!”
与其看来,于野个头不高、身子不壮,年纪也不过十五六岁,竟要护送他一家三口前往鹊灵山,显然是不知天高地厚。而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即使江湖人士也抵挡不住重金的诱惑,又何况一位莽撞无知的少年呢。却又不便得罪人,好言劝他离去便是。
于野岂肯离去,拿出一块铁牌示意道:“此乃仲兄与况掌柜约定的信物。”
况掌柜接过铁牌,微微愕然。
巴掌大的铁牌上铸有字号,一面是巨弓,一面是仲坚。这是成名的游侠儿专有之物,也是一方豪强的特有象征。
“呦呵——”
潘远见况掌柜被一个少年纠缠不休,晃着膀子走了过来,自觉有趣道:“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子,也敢学人刀头抢食、火中取栗,你是活腻歪了吧?”
袁九默默跟在他的身后,依旧是面无表情,而一双细目透着冷光,仿佛随时都要拿刀砍人胳膊。
于野自顾说道:“仲兄交代,见牌如人。”
“小子——”
潘远不由得瞪起双眼,道:“老子与你说话呢,你聋了不成,讨打……”
“潘兄弟,稍安勿躁!”
况掌柜唯恐又起纷争,急忙伸手阻拦,转而看向于野,举着铁牌问道:“此乃仲坚兄弟的江湖令牌不假,而他为何爽约?”
“仲兄他……”
于野眼光扫过潘远与袁九,斟酌道:“仲兄他结下仇家,忙着杀人呢,一时无暇分身,便托我代他走一趟鹊灵山。”
“原来如此。”
况掌柜点了点头,却面露难色道:“不过……此去千里之遥,途中遇上亡命之徒,只怕你应付不了。何况我已邀请了这两位兄弟,如何是好呢?”
潘远与袁九换了个眼色,趁机道:“岂不闻江湖一诺,信字千金。况掌柜若敢出尔反尔,将我兄弟置于何地!”
此人虽然性情暴戾,却心机深沉。依着他的脾气,早已动手打人。谁料他正想教训的小子,竟然是这趟买卖的正主。于是他强忍着火气,与况掌柜讲起道理。只是他的话语之中,隐隐带着威逼恫吓之意。
况掌柜掂着手中的铁牌,看了看于野,又看了看潘远,依然左右为难。
潘远脸色沉了下来,不耐烦道:“这趟买卖我兄弟是接定了,谁也休想分走一钱银子!”
却听于野说道:“这位大哥所言有理,江湖一诺,信字千金。此去鹊灵山,我不收一钱银子,只为践行承诺,以全江湖信义!”
潘远与袁九面面相觑,愕然道:“不要银子,那小子傻了?”
况掌柜也始料不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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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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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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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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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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