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杜梨宋泯川>第65章 闪开!秦扒皮前来装逼了
  早上九点开始。

  老宋家就传来‘哚哚哚’的声音。

  周韶春跟周婶子也过来帮忙。

  请大队的人吃饭,那可不是小事,大工程呢!

  几十个人的口粮,哪怕一个人只吃一口,也得准备得足足的。

  杜梨亲自掌勺,给家里的几个人都分配了工作。

  蒸杂粮馒头,玉米面里面掺着小米面,白面只有一丢丢。

  杜梨的打算是,把白菜洗干净之后,剁碎,一锅白菜搭配两斤左右腌制过的、剁成肉糜的野猪肉。

  十来个人的口粮就有了。

  她们家没有吃席的那种大锅子,只能一锅一锅的来。

  大队人不算多,老的大的小的加起来,也就五十个左右。

  所以加上老宋家一家,预计也只有五桌人罢了。

  一头小野猪,猪头跟内脏都不算重量。

  请客用这种猪下水,那叫埋汰人。

  猪肉不多。

  不患寡而患不均。

  请客吃饭这种事情,最烦有人端起碗吃饭,放下碗就骂娘。

  所以最好是直接把肉剁碎,水烧开之后,放入肉糜,打散,再加入白菜搅拌好了一起煮。

  这样有肉味,也不至于你碗里的肉多一点,我碗里的肉少一点而起争执。

  这年头,有肉吃,知足了吧!

  更何况还是别人请客!

  因着中午请大家吃饭,所以宋泯川把去县城的事情安排到下午。

  他现在是老宋家的顶梁柱,当家人,必须在场作陪。

  还好时间有限,不用喝酒,不然那才叫乱呢。

  碗筷跟桌子,都是从附近人家中搬过来的。

  大家都知道今天老宋家要请客,那叫一个大方的——随便搬!不够我再去给你借!

  等中午下工的时候,大队的人就拖家带口的来了。

  杜梨带着过来帮忙的婶子媳妇们,现场炖猪肉!

  有孩子闻见肉味,嗷嗷嗷,嚷嚷着要吃肉。

  大人装模作样的举起巴掌要打。

  嘴里教训儿砸,眼睛却盯着院子支起的大锅子。

  那热气腾腾的,是过年才能够吃上的猪肉炖白菜!!

  “大嫂,咋回事呀?大队长怎么还不来?”楚霞今天没有梳辫子了,而是把头发挽在脑后,看起来总算顺眼了。

  杜梨看向院子外。

  院子里摆不下五桌,是在院门口摆的桌子。

  一大群人就在等一个秦扒皮!

  “没跟二弟说下工的时候喊大队长过来??”

  “说了呀!临上工之前,大哥都特意叮嘱的。对了,大哥人呢?也一直看见回来啊。”

  “……”杜梨这才发现,宋泯川也不在。

  宋乔氏这个时候抱着宋昭阳过来。

  “去找你老忠叔了。”

  谁呀?

  杜梨懵。

  宋乔氏看她这样就说:“你忘了?以前还想把泯川拐去当兵的那个!前几年退回来的,一个人住的那个忠瘸子啊!”

  这么一说,杜梨想起来了。

  这事还是之前宋乔氏跟原主说的呢。

  当年宋泯川的亲爹没的时候,同大队的那个当兵的老忠叔回来挑选好苗子,一眼就看上了宋泯川。

  宋泯川当时虽然才十来岁,却是宋家当时唯一的支柱。

  两个弟弟太小,母亲新寡,他这个当大儿子的还能抛下这些去当兵不成?

  宋乔氏也不肯。

  儿子那么小,她舍不得儿子去吃苦。

  什么光宗耀祖,什么前途似锦的?

  她一个当娘的才不要那些!

  再加上那几年还算太平,也不存在无私奉献啥的。

  所以宋乔氏不准宋泯川去,甚至还对老忠叔怨上了。

  什么人啊!不知道自己家啥情况吗?还想拐走她儿子。

  “哦!是他呀。”杜梨恍然大悟,又问:“老忠叔今年也才四十出头吧?”

  宋乔氏想了想说道:“当年想带走泯川的时候,才二十来岁……算算时间,嗯,差不多,四十左右,你问这个干啥?”

  杜梨:“老忠叔既然是退回来的,就算是受伤了,部队应该也会给他安排啥工作吧,怎么会让他在家里呢?”

  “他不肯去!怕丑!不就是怕别人嫌弃他是个瘸子吗?”宋乔氏撇撇嘴。

  她还想吐槽两句来着,就听见院门外传来动静。

  “大队长来了!”

  “大队长来了啊!”

  “就等你了呢大队长!”

  随后秦扒皮的声音响起来:“你们这些同志啊!就是喜欢搞形式主义,请客吃饭,那讲究的是一个心意嘛!不用等我来!好了好了,大家坐下吧!我呢,就简单的说两句哈……”

  在场的宋家人跟过来帮忙的婶子媳妇们在院子里直接无语了。

  周婶子压低声音吐槽:“他这是干啥呢?搞得好像请客吃饭的人是他一样!”

  宋乔氏撇嘴:“装呗!”

  想到这秦扒皮是想对自己儿子下黑手,宋乔氏就恨不得冲出去揍人。

  但是她不能,儿媳妇说得对,宋家人,不能让人拿住把柄!

  要把敌人狠狠的按死在地上!让他们没有翻身的机会!

  嘴皮子上的胜利算啥?

  打架揍赢他了算啥?

  只要人家还在那个大队长位置上一天,他们就不能乱来,官大一级压死人,哪怕只是一个小小的大队长,也依旧能够把他们宋家人拿捏得死死的!

  宋乔氏气不顺,抱着宋昭阳回房去了。

  杜梨笑得勉强:“没事的周婶子,大队长不就是喜欢这样做吗?再加上不是马上要重新选举大队长了?大队长应该也是想趁着这个机会,让大家继续支持他。”

  周婶子就跟其他的媳妇们面面相觑,轻声嘀咕:“这不是拿着你们宋家的东西做人情吗?”

  杜梨悠悠叹气:“哎,没法子啊,谁让他是大队长呢?”

  “大队长了不起啊?之前他给自己儿子分配的工作,比咱们的轻松多了!让一个男人去摘豆子,做最轻松的活,还给他记五分!让我去挑土!问一两句,他把我工分给扣了!”一个大婶子愤愤不平的说道。

  “还有这事?”周婶子惊讶问道。

  “可不!反正要是还有其他的人选,我肯定不选他了!”

  “我也是!之前林香梅在那边说两句,就把我的工作给接过去了!”说话的这个小媳妇,之前做的是还算轻松的活,把那种收割好的豆梗用耙子扒拉到一起去就行了。

  可是大队长却把那工作安排给了林香梅。

  “大队长对林香梅这么好做什么?”杜梨蹙眉问道。

  “你还不晓得吗?大队长的儿子看上林香梅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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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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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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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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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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