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宋家就传来‘哚哚哚’的声音。
周韶春跟周婶子也过来帮忙。
请大队的人吃饭,那可不是小事,大工程呢!
几十个人的口粮,哪怕一个人只吃一口,也得准备得足足的。
杜梨亲自掌勺,给家里的几个人都分配了工作。
蒸杂粮馒头,玉米面里面掺着小米面,白面只有一丢丢。
杜梨的打算是,把白菜洗干净之后,剁碎,一锅白菜搭配两斤左右腌制过的、剁成肉糜的野猪肉。
十来个人的口粮就有了。
她们家没有吃席的那种大锅子,只能一锅一锅的来。
大队人不算多,老的大的小的加起来,也就五十个左右。
所以加上老宋家一家,预计也只有五桌人罢了。
一头小野猪,猪头跟内脏都不算重量。
请客用这种猪下水,那叫埋汰人。
猪肉不多。
不患寡而患不均。
请客吃饭这种事情,最烦有人端起碗吃饭,放下碗就骂娘。
所以最好是直接把肉剁碎,水烧开之后,放入肉糜,打散,再加入白菜搅拌好了一起煮。
这样有肉味,也不至于你碗里的肉多一点,我碗里的肉少一点而起争执。
这年头,有肉吃,知足了吧!
更何况还是别人请客!
因着中午请大家吃饭,所以宋泯川把去县城的事情安排到下午。
他现在是老宋家的顶梁柱,当家人,必须在场作陪。
还好时间有限,不用喝酒,不然那才叫乱呢。
碗筷跟桌子,都是从附近人家中搬过来的。
大家都知道今天老宋家要请客,那叫一个大方的——随便搬!不够我再去给你借!
等中午下工的时候,大队的人就拖家带口的来了。
杜梨带着过来帮忙的婶子媳妇们,现场炖猪肉!
有孩子闻见肉味,嗷嗷嗷,嚷嚷着要吃肉。
大人装模作样的举起巴掌要打。
嘴里教训儿砸,眼睛却盯着院子支起的大锅子。
那热气腾腾的,是过年才能够吃上的猪肉炖白菜!!
“大嫂,咋回事呀?大队长怎么还不来?”楚霞今天没有梳辫子了,而是把头发挽在脑后,看起来总算顺眼了。
杜梨看向院子外。
院子里摆不下五桌,是在院门口摆的桌子。
一大群人就在等一个秦扒皮!
“没跟二弟说下工的时候喊大队长过来??”
“说了呀!临上工之前,大哥都特意叮嘱的。对了,大哥人呢?也一直看见回来啊。”
“……”杜梨这才发现,宋泯川也不在。
宋乔氏这个时候抱着宋昭阳过来。
“去找你老忠叔了。”
谁呀?
杜梨懵。
宋乔氏看她这样就说:“你忘了?以前还想把泯川拐去当兵的那个!前几年退回来的,一个人住的那个忠瘸子啊!”
这么一说,杜梨想起来了。
这事还是之前宋乔氏跟原主说的呢。
当年宋泯川的亲爹没的时候,同大队的那个当兵的老忠叔回来挑选好苗子,一眼就看上了宋泯川。
宋泯川当时虽然才十来岁,却是宋家当时唯一的支柱。
两个弟弟太小,母亲新寡,他这个当大儿子的还能抛下这些去当兵不成?
宋乔氏也不肯。
儿子那么小,她舍不得儿子去吃苦。
什么光宗耀祖,什么前途似锦的?
她一个当娘的才不要那些!
再加上那几年还算太平,也不存在无私奉献啥的。
所以宋乔氏不准宋泯川去,甚至还对老忠叔怨上了。
什么人啊!不知道自己家啥情况吗?还想拐走她儿子。
“哦!是他呀。”杜梨恍然大悟,又问:“老忠叔今年也才四十出头吧?”
宋乔氏想了想说道:“当年想带走泯川的时候,才二十来岁……算算时间,嗯,差不多,四十左右,你问这个干啥?”
杜梨:“老忠叔既然是退回来的,就算是受伤了,部队应该也会给他安排啥工作吧,怎么会让他在家里呢?”
“他不肯去!怕丑!不就是怕别人嫌弃他是个瘸子吗?”宋乔氏撇撇嘴。
她还想吐槽两句来着,就听见院门外传来动静。
“大队长来了!”
“大队长来了啊!”
“就等你了呢大队长!”
随后秦扒皮的声音响起来:“你们这些同志啊!就是喜欢搞形式主义,请客吃饭,那讲究的是一个心意嘛!不用等我来!好了好了,大家坐下吧!我呢,就简单的说两句哈……”
在场的宋家人跟过来帮忙的婶子媳妇们在院子里直接无语了。
周婶子压低声音吐槽:“他这是干啥呢?搞得好像请客吃饭的人是他一样!”
宋乔氏撇嘴:“装呗!”
想到这秦扒皮是想对自己儿子下黑手,宋乔氏就恨不得冲出去揍人。
但是她不能,儿媳妇说得对,宋家人,不能让人拿住把柄!
要把敌人狠狠的按死在地上!让他们没有翻身的机会!
嘴皮子上的胜利算啥?
打架揍赢他了算啥?
只要人家还在那个大队长位置上一天,他们就不能乱来,官大一级压死人,哪怕只是一个小小的大队长,也依旧能够把他们宋家人拿捏得死死的!
宋乔氏气不顺,抱着宋昭阳回房去了。
杜梨笑得勉强:“没事的周婶子,大队长不就是喜欢这样做吗?再加上不是马上要重新选举大队长了?大队长应该也是想趁着这个机会,让大家继续支持他。”
周婶子就跟其他的媳妇们面面相觑,轻声嘀咕:“这不是拿着你们宋家的东西做人情吗?”
杜梨悠悠叹气:“哎,没法子啊,谁让他是大队长呢?”
“大队长了不起啊?之前他给自己儿子分配的工作,比咱们的轻松多了!让一个男人去摘豆子,做最轻松的活,还给他记五分!让我去挑土!问一两句,他把我工分给扣了!”一个大婶子愤愤不平的说道。
“还有这事?”周婶子惊讶问道。
“可不!反正要是还有其他的人选,我肯定不选他了!”
“我也是!之前林香梅在那边说两句,就把我的工作给接过去了!”说话的这个小媳妇,之前做的是还算轻松的活,把那种收割好的豆梗用耙子扒拉到一起去就行了。
可是大队长却把那工作安排给了林香梅。
“大队长对林香梅这么好做什么?”杜梨蹙眉问道。
“你还不晓得吗?大队长的儿子看上林香梅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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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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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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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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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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