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车的时候我就后悔了……”
杜梨嗤他:“上车了才后悔?”
“嗯,一路上太忙,要安排太多的东西,就,一直没空。”
这个理由倒是让杜梨笑出声。
她捧起搪瓷碗,抿了一口就蹙眉:“冷的!”
宋泯川急忙站起来给她倒热水,热水倒进去,中和了温度,不烫,刚好适口,暖暖的。
杜梨满意的喝了两口,觉得嗓子跟心里都舒坦了很多。
“然后呢?”
宋泯川坐下,双手放在膝盖上,是很标准的军人坐姿。
——他是老忠叔教出来的,在道歉的时候,这一套标准很是遵守。
“我知道我这次最大的问题就是不管不顾的扔下你跟孩子来京城出任务,你明明跟我说过,让我带你来,但是我却拒绝。”
大男子主义在这个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九的男人身上都会有,西北、北方男人身上更加容易体现出来。
他们有自己的一套行事标准,基本都是他说一,旁人不能说二。
尤其是这个年代,男人是主要劳动力,这种思想更是表现在很多地方的男人身上。
不过红旗公社第一大队有点例外,这边的男人大多是耙耳朵。
此刻耙耳朵之一宋泯川也认认真真的在自家媳妇面前承认自己的大男子主义。
“杜梨同志,我向你深刻的反省自己的大男子主义,是我个人的思想错误,觉得有媳妇在家照顾孩子跟我娘,我可以无所顾忌的前往京城,因为家里有你。”
看杜梨一脸不为所动的样子,宋泯川更诚恳了。
“多谢杜梨同志让我以前完全无后顾之忧!但是这一次,我对我的行为表示真诚的歉意!媳妇……我以后不会再这样了!”
杜梨撑着下巴看着他。
“真心的?”
“嗯!!必须!”宋泯川道歉的时候都是同志同志那一套,听得杜梨只觉得老男人毫无乐趣。
她问:“行!那你不如告诉我,以后你绝对不会怎么做?”
“……”宋泯川留了个心眼,毕竟他每次说什么,不用多久就被狂打脸。
他想了想之后说道。
“以后不能做什么,媳妇说了算。”
看杜梨脸上有了笑意,宋泯川就不要脸的缠过来。
“媳妇说东,我就往东,媳妇说西,我一定不回头冲过去!!”
杜梨被逗笑了。
“记住你今天说的话!”
“记住!绝对记住!”
“记不住也没有关系。”杜梨偷偷的把兜里的录音笔收好。
哎,多亏了万能的空间,啥都有!
什么录音笔,切(音)听器,都被她翻到了。
以前觉得去超市购物是享受,现在嘛~
推着一辆限时十五分钟的车,杜梨在空间超市逛起来,跟寻宝似的。
因为她以前就是盯着杂粮区跟生鲜区还有日用品区闷头冲。
后来堆在超市柜子中的东西多了,她也就把目光转向其他的地方,这种东西就是被她这样翻出来的。
她决定偷偷的录下来宋泯川说的话,然后放在空间中,若干年后,他们都老了,她就把这个东西拿出来给宋泯川听。
反正到时候两个人都要入土了,她也不担心自己的身份被他发现。
而且这一次过来,她还特意准备了切听器,以防万一。
宋泯川冲着杜梨咧嘴笑,一脸牙,蠢死了。
杜梨拍拍自己身边,让宋泯川坐过来。
宋泯川巴不得如此,立马跟杜梨贴贴坐。
“什么时候出发?”
宋泯川笑脸收起来,小心翼翼的看着杜梨的脸色:“明天中午,我可能要出去几天,这几天都不会回来。这招待所是我师父介绍的,应该安全,你平时就去对面那家国营饭店打饭吃就行,不要离开房间太久,还有……”
杜梨静静的听着,很有耐心的。
她觉得自己可能已经被宋泯川迷上了。
以前那不是着迷,以前那是水到渠成,毕竟他们是夫妻。
对于二十一的世纪的女人来说,面对一个又高又帅,还不让人讨厌的男人,接受也不是什么很难的事情。
再加上她这具身体是原主的,身体对他的接受程度超过杜梨的想法。
但是心是杜梨自己的。
现在,杜梨很清楚的知道,自己动心了。
不是因为宋泯川是她丈夫这个身份,而是,因为他是宋泯川。
他的好,他的优秀,让她愿意接受这个男人。
“媳妇,你都记住了吗?”宋泯川轻声问道。
杜梨嗯了一声。
她站起来,去翻自己的行李。
这里面有一件很朴素的大衣,给宋泯川穿的。
她把切听器安在这件衣服的夹层中。
不管宋泯川如何360度的翻滚、720度的连环滚,都不会把切听器弄掉。
“明天穿这个去。”
“好!”宋泯川一口答应。
“不准换下来。”
“行!媳妇给我准备的,我一定不换下来。”宋泯川又傻笑,看起来又憨又帅。
果然颜值高的人占便宜。
“明天我想出去逛逛。”
“……媳妇?”宋泯川为难死了,媳妇要出去,不会是想偷偷跟着自己吧?
“我想弄点东西。”
时间:六九年二月。
地点:京城!
马上就要过年了,这种时候不出去溜一圈换点好东西,什么时候去?
她空间有大米有面粉,现在家家户户,睡不想着吃大白面馒头跟大米饭?
也就宋泯川往国营饭店钻,打了死贵死贵的大米饭回来,旁人哪里舍得?
所以这一趟,杜梨必须出去。
而且她还想看看能不能捡漏。
挣钱人,挣钱魂,到哪儿都想要挣钱钱!
宋泯川有点后悔,原本以为自己已经够圆滑了,话里没有漏洞,但是架不住自己媳妇脑子灵活啊。
听媳妇的,这句话,真的不能随意说出口啊!
不过,得到媳妇温柔小意的对待,宋泯川又觉得这一切是值得。
软软萌萌的媳妇问他:“我明天出去行不行呀?”
宋泯川:“行行行!”
——
第二天一大早,杜梨就精神抖擞的出门,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戴了个雷锋帽遮住两耳朵。
还跟招待所的老接待员打招呼。
“大叔,我今天好多了,我出去遛遛弯。”
“诶!去吧,这里有我看着呢。”
“谢谢大叔!”
老接待员看着杜梨的背影,摇头感慨:“年轻人就是恢复得快。”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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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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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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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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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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